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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很用心,所以他种出的茶花都盛开得很美。

  不论玛瑙茶、宝珠茶、蕉萼白宝珠、杨妃茶、正宫粉、石榴茶、一捻红、照殿红、白芙蓉或美人茶。

  也不论是单瓣、半重瓣、重瓣、曲瓣、五星瓣、六角形。花色红、黄、白、粉,甚至白瓣红点等。

  只要是李翁种植的,都生长得很好。要是有买了他的茶花去,种下后有得病的,请他过去医治,他一定急如星火,不分昼夜的奔去看顾,直到茶花恢复健康,再见鲜妍,他才放心离去。



  他把每株茶花,都当女儿一般,又因为年老还没有娶妻,所以砚城里的人与非人,说他以茶花为妻、茶叶为子,他听了笑呵呵,捻着胡须直说这称呼他喜欢。

  这日,照例先绕到木府的石牌坊前,搁下今早在家中园子里,开放得最美的一朵茶花,恭敬的叩首,喃喃自语:

  “这朵花请姑娘笑纳。”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每任主人都很年轻,男的称公子,女的称姑娘。

  这任的主人是个比花还娇美的少女,李翁因为献上许多茶花,花儿们开得很好,他因而有幸被召见进木府。



  那是姑娘第一年来到木府时,硬眉硬眼的灰衣人,领着发须皆白,却身体硬朗的李翁,经过曲曲折折的回廊、走进一重一重的楼房,庭院里的景色很奇异,各季花木都争相绽放。

  最后,他在大厅里见到木府的新主人。

  姑娘容貌如十六岁少女,也像少女般美丽爱笑,说茶花们很尽责,不但赏心悦目,还日日替她的绸衣换颜色,都是李翁的功劳,赏给他一颗珠子,还跟李翁聊起关于茶花的事情,姑娘的见识让他惊奇,清脆脆的几句话,比养花、护花超过一甲子的他都精辟。

  李翁回家后,把珠子缝在袖子里,从此不论去哪里,都能出入平安。

  因为敬重姑娘,他从此每天把园子里开得最美的花,都摘下来特地到石牌坊前,慎重的搁下。

  这样搁了一年多,有天来了一个衣衫像白芙蓉,粉里带着一点点娇红的美丽女子,神情敬重又有荣光,告诉他:

  “夫君这么日日献花,姑娘很是高兴,所以再有赏,珠子多加一颗。”然后,她坐在地上,化作一株白芙蓉茶花。

  李翁惊奇不已,摸着袖子,果然感觉到布料之间,珠子由一颗变成两颗,仔细看看缝线,并没有拆开再缝过的痕迹。

  他从此献花更不敢懈怠,而那株白芙蓉茶花,他更是细心照料,特意为它搭了个棚子,冬季大雪隆冬时,更是搬进屋子里,有外人来求售,他都不肯,说那是他的妻子。

  去年,砚城里人与非人们说着,姑娘因为公子的扑袭,受了很重的伤,他很是焦急,对着园子里的茶花们说出忧虑,本来就真红耐久,独能深月占春风的茶花,开得更是花繁艳红,深夺晓霞,他在凛冬时献上的花,比以往更艳美,希望姑娘看了花,能心情好些,也痊愈得快些。

  做完一日的第一要事,他才迈着从容步伐,往回走过千孙桥,通过四方街广场,去到附近溢灿井附近,方家的宅邸去。

  方毅是琢玉的能工巧匠,每块璞玉被他雕琢后,就栩栩如生,雕的花仿佛有花香、雕的龙仿佛要腾飞,而他最擅长雕美人。

  他雕的美人远近驰名,许多人从慕名而来,捧着金银求他雕刻,但是他要找不到中意的玉,就算再多金银也不动刀。

  有次,方毅离开砚城七八年,回来时带着红衣美貌女子,名为珊瑚,说是在外地娶的妻。

  原来,他去了西北荒漠,在昆仑山下的和阗溪旁找寻璞石,不但找到稀世美玉,还找到稀世美人,人与非人都很羡慕。

  方毅得了美妻又有美玉,家境也富裕起来,他把雕成的玉美人,放在四方街广场供人欣赏了一个月,人们都说像极了他的妻子珊瑚。

  但是,方毅成家后,却继续贪恋美色,起先是在别处寻欢,渐渐的也没顾忌,竟把女子带回家作乐,奴仆欺珊瑚是外地人,联手隐瞒,对她很冷淡,甚至没有尊卑之分。

  这些事传开,人们心中为珊瑚抱不平,但是到底是方毅的家事,外人不好插嘴。

  李翁对花儿专情,对别人家事不过问,去年夏季时有人送他一块玉,大如方桌,他让方毅来看,想要雕成一个大花盆,把白芙蓉栽种在里头。方毅懂玉,一看就说是难得美玉,请务必让他来雕琢,彼此约定一季之后交付。

  只是,入冬后砚城震荡,李翁也无心想到花盆的事,延宕到春季这日,他才来到方毅的宅邸前,想问问花盆是否完工。

  但是以往宾客络绎不绝的方家,大门虽然敞开,却见不到半个人与非人,李翁在门前张望,还试着叫唤。

  “请问,有人吗?”

  叫唤了几次,都得不到回应,李翁又说:

  “我找方毅。”

  还是没有回应,屋子只有风声回荡。

  李翁心里发麻,却又惦记着要给白芙蓉的花盆,探头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地上落着几片碎红,比最红的茶花更红,艳艳的在日光下闪烁。

  他蹲下身去审视,用指尖挑起一片,凑到眼前观看。

  那是红艳的鳞片,屋里落得比较多,屋前就仅有几片,往屋内看去,多得像是女子留下的脚印,诱人进去屋里似的。

  李翁正想着,红鳞不知从哪里来,倏地一阵风从屋里涌出,吹带出一阵飘雨般的红鳞,洒在空中处处金红,无限好看。

  但是,那风冷得诡异,跟暖暖春风完全不同,还带着腥味。

  李翁被吹得全身发寒,觉得一股膻腥昧直冲脑内,像是尖锥子扎进脑袋一样痛彻骨髓,连忙什么都顾不得,转身就逃回家中。

  李翁回到家就病了。

  这病来势汹汹,他躺在床上辗转呻吟,一下子很冷,像是身在寒冰狱里;一会儿又到热到无法忍受,像是身在烧到炙热通红炭瓮里。全身三百六十个骨节,每节像是浸在醋里般酸酥;四万八千个毛孔,每个都滴出汗珠。

  神智昏沈的时,他双眼朦胧,看见床榻边有影子晃动。

  两张从来没见过的鬼脸,凑到他面前,一张白、一张黑;一个大眼小鼻、一个小眼大鼻,兴味盎然的端详,嘻嘻咯咯的讪笑。

  “嘻嘻,看他病得就离死只剩一步了。”大眼的说。

  “病死了好。”小眼的说。

  “不好,病死就看不到他痛苦。”

  “说的是。”

  两只鬼在床榻边揶揄,李翁气恨,却又无能为力,也没有符咒可以驱鬼。这样的病痛,就算是健壮的男人也承受不住,何况李翁年纪已经大了。

  以往,砚城里还有个名唤郑堆的人,跟李翁是同辈,彼此交情也深。郑堆的符咒很灵验、百试百灵,在四方街广场一角摆摊,用朱砂画的符咒,可以驱除恶鬼邪神。

  郑堆死的时候,李翁也去奠祭,帮忙把丧礼办得风风光光。

  后来,郑堆变成鬼,还想重操旧业,画的符咒却都不灵,被人与非人唾骂,因此被公子蛊惑,落得魂飞魄散。

  李翁在病中想起故友,想着自己差不多也要死了,但是绝对不会被蛊惑,无论如何都要对姑娘忠诚。正这么想着,一个衣衫粉色中带着娇红的美丽女子,走到病榻旁,持着浓绿色扇子,朝两只鬼挥赶。

  “快走快走!”女子扬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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