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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哥,我会努力的。」皇甫晟很慎重地点头。

  倒是赵侬起了更大的兴趣。「竞技大比啊,我也好想看,可惜是在军营里,常人进不去。」

  「那日是例外,各军营会开放一块独立的地方让军眷百姓观赛,所以你也能进去看。」

  岳连霄迟疑了一下才说道:「在我们广宁卫,赵鲁是常胜军。」



  「真的呀!那我一定要去了。」赵侬都笑开了花。「不知道优胜的武士可有奖励?」

  看她笑得如此灿烂,显然是觉得赵鲁会替她赢来奖励,岳连霄尽量让自己平心静气地说道:「自是有奖励,每年都有不同的彩头,不过一般是兵器或甲胄。」

  「兵器甲胄啊……那我不要了,还不如送我一朵头花呢!」赵侬鼓起腮帮子,看上去可爱得很。

  岳连霄幽幽地从她脸上收回了目光,神情若有所思。

  皇甫晟也听得热血沸腾,朝着赵侬笑道:「我早知道这事,去年我是去城北的广宁右卫军营看大比,比赛可精彩了!今年我要去镇远堡,更令人期待,那日我特地来带阿侬去吧?」

  赵侬才想点头,岳连霄便淡淡地插口道:「你好好待在军营里,那日我带她过去就行了。」



  「表哥你不是一向不参加竞赛的吗?每次不管哪个军营你都没去啊?」皇甫晟不解。

  岳连霄不动声色地回道:「我有事去镇远堡,顺带带她去也无妨。」

  「那好吧。」皇甫晟也不是一定要揽这差事,还能省去他来回一趟的时间。「阿侬,那我在军营里等你啦!」

  赵侬颔首,想到他很快就要入营了,她连忙提醒道:「对了,阿晟你到了军营之后,毛蛋也会跟你去,现在是冬天,你记得替毛蛋做一间鹰舍让它过冬。虽然毛蛋不一定每天都会去,但是怕冬日天气太恶劣,要让它知道好歹有个避寒处。」

  「我记得了。」阿侬突然笑了起来。「你不知道,我们广宁卫的各军营都很羡慕表哥的金鵰,还有赵参军那只海东青听说在镇远堡也是极受欢迎,这次我带黑鵰入营,一定要好好显摆一下。」

  岳连霄闻言皱起了眉,才想提点他几句,想不到赵侬反应比他更大,小脸突然严肃了起来。

  「阿晟你千万不能这想。我从小在边关长大,从我学会驯鸟,我就一直思索着这手功夫如何能对百姓社稷有帮助。我将毛蛋送你也是觉得它在你身边一定能发挥它的长处,并不是让你养来炫耀的。」

  皇甫晟闻言也正了脸色,惭愧地道:「阿侬我知道,我方才只是说笑,绝对不是把毛蛋当成一般玩赏的鸟儿,它一身的本领我不会埋没的!」

  岳连霄暗自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对赵侬的激赏,他想说的话倒是全被她说了,想不到两人的想法如此契合。

  「我以前在辽东镇的时候,时常把山货卖到定辽卫与东宁卫的军营去,久了与那里的将士也有一些认识,他们驻守关外,有的家乡较远,我便让鸟儿们替他们送信到驿站去,虽然没有帮上什么大忙,但是他们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感动的笑容,让我知道即使是我这样的微末之力也可以派得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希望能与我的小伙伴们帮助更多的人!」赵侬遥想着过去的日子,一边与他们畅所欲言。

  这番话说得两个男人都动容了,岳连霄放下了筷子,认真地敬了她一杯酒。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对她刮目相看了,她总是能让他再更高看她一些,她这样的格局可不是一般女人能有的。

  皇甫晟的身分是皇子,自忖与她相比自己竟是显得肤浅了,更是听得雄心万丈,不由意气轩昂地拍拍胸脯保证道:「阿侬你放心,有我和表哥帮你,你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镇远堡军营北面的校场架起了高台,从大比前一日就热闹滚滚,所有参加竞技的兵将们都好奇地上去先试试身手,几乎是喧闹了一整夜,隔日待岳连霄亲自来敲响了铜锣,大比开始。

  高台上先是有长棍、皮条、石锁、大刀、硬弓等等武演,四周围观的群众大多是广宁城里的军眷或附近州城的百姓,也有其他没举办大比的军营派来偷师的,一开场就热闹非凡。

  赵侬立在岳连霄替她准备的位子,皇甫晟就在旁边,视野极佳,两人拍得手都红了。

  那长棍舞得虎虎生风,石锁揄起来发出呼呼的风声很是威猛,耍大刀的是对打,刀光在两人身边滚动,或剁或抹,或劈或砍,让旁观者心都提到了喉头上,赵侬也看得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力。

  在她目不转睛的时候,没发现主位上岳连霄的目光不时会注意到她这头来,彷佛高台上的竞技还比不上她对着比赛的武士们激动的一声吼。

  很快来到了角触的阶段,这里采取的是淘汰赛,参加的所有武士不分阶级,抽签分成两组,两两互搏。

  天朝人的角触不像鞑靼人,鞑靼人的角触多用抱、擒、缠、摔等技巧,大开大阖;但天朝人的角触是军队训练项目之一,经过多年的演变加入了撞、触、扭等招式,多了份灵巧及矫健,加上东北人身材高壮,体型健硕,多是力大如牛之辈,摔起跤来可是大大的有看头。

  一整天的比赛下来,只要轮到赵鲁,群众就会兴起如雷的欢呼,毕竟他是近几年竞技大比的优胜,而每次他下场都三两下解决对手,不只是观众,连一起比赛的军士们都疯狂了。

  身为亲妹妹的赵侬更是脸蛋激动得涨红,细嫩的声音喊到都哑了,一下扶着围篱又叫又跳,一下拉着皇甫晟欢喜欲狂,不仅让皇甫晟哭笑不得,连远远的岳连霄都连连侧目。

  「阿侬,听说这次优胜的奖品换了。」皇甫晟突然提道。

  「哦?」赵侬起了兴趣。「换成什么了?」

  「本来是一把百链钢刀,这次居然换成了一支金钗。」皇甫晟用手比了个碗口的大小,而后笑道:「我事先去看过,金钗上的花有这么大,中间还镶了红宝石,整支金粲粲的可好看了,可能是要激励那些有家眷的将士,但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支金钗会落到你手上。」

  赵侬得意地一昂首。「那可不,谁叫赵鲁是我哥呢!」

  皇甫晟闻言笑了起来,就在两人交谈之时,高台上战鼓又起,这是最后一场比赛,比赛双方分别是赵鲁以及甲字营的第一勇士吴参将。

  两人也算是老对手了,虽然吴参将从来没有赢过赵鲁,年纪也大了他十岁,但战意可没有丝毫减轻,上台之后两人习惯性笑谈了些浑话,接着架势摆出,就向彼此冲了过去。

  「冲啊!搂他的腰!摔他!摔他!」

  赵侬一贯摇旗呐喊,皇甫晟也被这澎湃的情绪带动,一起为赵鲁助威。

  一开始赵鲁与吴参将不相上下,过了一段时间,吴参将显然有些后继无力,赵鲁觑了个空拉住吴参将的腰带,接着像抬野猪似的将吴参将抬了起来,再狠狠往地上一掼。

  「啊——」群众尖叫起来。

  这要是敌人可能头断腰折了,但对着同僚自不可能下杀手,大比的角触是三点着地就输,所以赵鲁确定自己赢定了之后,在吴参将着地前收了力道,等于只是将他高举起来然后很快地放在地上,然后压制住,连一丝毛发都没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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