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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咧姑娘,婢子可是打听过了,这小县城有个小梨园,传闻里头的小青衣演的《西厢记》可好看了。」

  「下回吧,今儿个有正事。」

  晓星星出门去了,然而,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新邻居过府来拜访的元璧,让黄泉持了拜帖去了晓家。

  晓修罗亲自收下的帖子,那是一张蚕茧纸,以泥金书写,落款人写着元璧二字。



  晓修罗在侯爷的爵位上坐了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是这以蚕茧纸和泥金写出来的帖子,叫他烫手的差点拿不住。

  这蚕茧纸极为罕见,应该说自王羲之以后,再也没人用它写过字了。

  只是这署名陌生得紧,他们一家没声没息的在徐闻落脚,他也成了白身,往来的人家一个都没有,又哪来的上门拜帖?

  黄泉见这位前任侯爷没反应过来,小声解释,「我家主子是城王。」

  「哪个城王?」晓修罗一知半解。虽然这么问投帖人家的下人有些失礼,不过话都出口了,覆水难收。

  这位爷没认出他来也就算了,连他家主子都一脸的无知,黄泉啧声,「咱燕荡朝现在还有几个一字王?也就一个城王。」



  晓修罗恍然大悟。「王爷怎么会在这极南之地?」

  根据传闻,这位城王是堪比神只一样的存在,在战场上是妥妥的杀神,在权贵心中又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在名门淑女心目中还是最佳的乘龙快婿。

  城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弟弟。

  五岁就封了王,赐了江南最富饶的封地,开了府邸,当时的先帝年纪已大,老来得子,担心自己无法亲力亲为的教育这个幼子,便将小儿子送到了当时的东宫,交给太子抚养。

  城王出生那年,那时的太子已经二十八岁,膝下孩子一堆,因为先皇的圣旨,他当起了奶爹,小到娃儿洗澡吃奶换尿布,大到启蒙读书、传授武艺,扎扎实实把城王带到了十岁。明着是兄弟情分,但感情超越父子,太子府里那群孩子拍马都比不上他待城王的一根指头。

  城王十六岁的时候,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在城王原本的封号上加封千岁。不料六年前一场战役后,他便失去了踪迹,有人传言他练功走火入魔,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有传说他在战场上中了奇毒,陷入沉睡,至今未醒,可信度更高的另一种传言是,这位城王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当时朝堂因为城王的失踪大乱,今上更因为这样的谣传连惩好几批的官员,说他们妖言惑众,蛊惑民心,而后派出无数骑兵,把滇南之地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城王的下落比丢进水里的石块还难找,连个涟漪也没起来。

  连续三年的时间,今上不知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直到朝中物议沸腾,皇室贵戚都纷纷上书力劝,今上为了平息各方压力,不得不撤回寻找城王的人马。

  晓修罗万万没想到,一旬便能攻克三座城池,令人闻风丧胆的城王居然人在湛江。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以讹传讹,没有根据的事姑且听之就好。

  「失敬、失敬,赶快有请!」晓修罗哪里还敢怠慢,瞧瞧自己的服装仪容没有差错,疾步如风去到大门,亲自去迎接城王千岁。

  在晓家垂花门处大青石上坐着的元璧,穷极无聊的打量宅子前院,身边只跟着黄泉一人。

  今日的他发束于头顶,青绿如翡的发簪松松插在发上,雨过天青的缎面圆领袍子,外罩一件白梅纱袍,腰系丝条,脚踩麻履。

  这张脸,丰神俊秀,如冰雕雪铸,虽然只有一面之雅,晓修罗还真没那么容易忘了他。

  他怎么也没想到城王竟就是在荒郊野外吃了他女儿一碗粥……好吧,一口粥的人。

  毕竟经历过权势的洗礼,这点城府晓修罗还是有的,他客客气气的把人请进了堂屋,面上不动声色,也不提两人曾见过面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不过是一口粥的事,是吧?

  只不过说好的仪仗赫赫,仆役成群呢?

  是他局限狭隘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越是大气的人越是不显山露水,想想他来讨粥吃的时候身边也就同样一个小侍卫。

  这叫什么,低调啊!

  让人上了茶点果品,晓修罗也没敢托大在主位上落坐,饶是身分贵重也是过去的事,现在的他是一介布衣,哪来的资格和城王平起平坐。

  「不知是城王千岁驾临,失礼的地方,请多海涵。」

  元璧虚扶了晓修罗一把,面上笑如温玉,谦和中透着暖意。「是我来得突然,还请晓老爷莫见怪,你我不在京城,不兴朝堂那一套,你还是坐下,这样好说事。」

  晓修罗闻言,客气的作揖,在下首的第一个位置坐下,屁股才沾上椅子,就听见元璧又说道——

  「两日前,晓大姑娘曾说要陪同晓老爷到寒舍拜访,直到今日却没有看到人,不知大姑娘可在家?」

  他草草寒暄完,居然就开门见山的问起自家闺女,晓修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王爷,你好歹也懂些人情世故,搬家是三两句话的事吗?何况你一进别人家门,开口闭口就是人家闺女,会不会太目中无人、没把星儿的闺誉当回事?

  只是茶棚一别,星儿是哪时又和这煞星碰上的?莫非两人有私下来往?

  这就对了,要不然星儿怎么会把宅子买在这里,还非要在徐闻住下来不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晓修罗心里对元璧的热情顿时消失了一大半。

  「王爷怎么会在隔壁置了宅子?」隔壁那宅子他看过一眼,门前朴素简单,可一眼看不到里头,因为被层层叠叠簇拥的绿荫高树给遮蔽,带着两分神秘,他也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觉得无甚重要的一瞥也就过去了,因此他并未发现瓦脊的不同。

  「因为战事受伤便在此处疗养,懒得动,一住便几年过去了。」他那口气就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

  「王爷厥功至伟,是百姓们瞻仰敬慕的英雄。」

  「为国为民,做了该做的事,不值得一提,若是没有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兵卒将士,只有元某也不管用。」他态度温和谦良,就好像那些厮杀马啸、刀光剑影、滚滚狼烟,都被留在了那块黄沙遍野的边疆。

  然后,就、冷、场、了。

  晓修罗心里千难万难,他从来没有和这位杀神面对面的经验,轻了重了都不行,还想说点什么,两人万分的不熟,全然没有共通的话题。

  这位爷,他侍候不了!

  「王爷来得不巧,星儿不在家,我们刚从京城举家迁到此处,家事一时间还未捋顺,过个两日,在下必然登门拜见。」

  在下必然登门拜见,是没有晓大姑娘的。

  乡下地方的邻里关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在普通百姓之间,女眷们互相借个醋盐、几把青菜,闲时串个门户。

  男人也一样,农忙时互助合作,逢年过节互相走访,遇到困难相互支援,邻里的关系可以说是仅次于宗亲血缘关系,所以才说远亲不如近邻。

  只是这个近邻一来就说要见自家闺女,到底是哪条道理?

  「这样啊。」言下不无遗憾。「既然大姑娘不在,元某也不便逗留,告辞。」

  元璧淡淡起身,也不在意晓修罗送不送,闲庭信步的离开了晓府。

  晓修罗还真没打算送元璧出门。

  没一脚把他踹出去已经算客气的了,堂堂的一个王爷千岁,上门就问候人家姑娘,哪里是什么街坊示好,根本是奔着他女儿来的,好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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