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鸣秀被他闹了个大红脸,却也忍不住笑。
笑了会儿,她缓缓放开他的嘴,柔声道:「金玄霄,以往骗你、糊弄你是我不真诚,可如今的我是真心喜爱上你了,以往的我带着全族只想寻一条活路,再无其他愿望,而今的我是带着全族跋山涉水只愿嫁给你,就盼两族相处融洽,咱们俩你侬我侬……以往,我以为你也仅是同我虚与委蛇,不当面戳破我的谎话,留下我只为我体内的疗癒灵能。」
话听前半,金玄霄当真听得心花怒放,但来到后半几句,他大爷双眉再度纠结。「谁同你虚与委蛇?本大爷待你……待你自是……」又揉耳朵了。
她才不要把「金大爷揉耳朵就等同害羞了」这样的事告诉他。
她若道破,往后他强忍害羞不揉耳朵,那她岂不少了一条探知他内心想法的门路,太亏了呀,她才不干,她就要独享这个小秘密一辈子。
乐鸣秀噙着笑,眸光温柔。「你待我一直很好,好到让我禁不住撤了心防,不知不觉深陷进去。嗯……然后我就想,原来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因为是真心的,所以才愿意为我做那么多,只想我安心、欢心也甘心地窝下来,是也不是?」
他气息紊乱,狠狠瞪她。
见她了然于心般迎视,半点不闪躲,他扑过去就一阵狠亲。
她被亲得上身撑不住般频频往后倒,他干脆一把将她箍入怀里,力道之大似要将她揉进血肉中。
男人羞于答话就干脆堵她的嘴吗?
乐鸣秀好气也好笑,被吻得快要喘不过气,只得揄起粉拳槌着他的宽背。金玄霄稍稍放松力道,亦稍稍「良心发现」地放她的小嘴自由,抵着她秀额喘息,听到她哑哑又问——
「你说嘛,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那、那所以说罗,是你先喜欢上我的,然后藏起心思,装着冷傲,就等着我来喜欢上你,是不是?」
下一瞬,她的小嘴再次被堵实。
但,等他再次放开,她还是要问,不管被吻得如何气喘吁吁,如何晕晕然,她晓得要坚持到底。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她想得到他的那一份回响。终于啊终于,再剽悍的猎狼族汉子都要被逼急。
金玄霄热呼呼的嘴终是抵住她发烫的耳畔,沙嗄道——
「都拿自己的鲜血喂你,强要你喝下,这即表示,本大爷不仅人是你的,连心亦是你的,倘若不是真心喜爱,我连碰也不会让你碰,秀秀可明白?」
不是「我连碰都不会碰你」,而是「我连碰也不会让你碰」……听进乐鸣秀耳里,其中的微妙令心融化,竟觉「不让人碰」的金大爷有说不出的可爱。
她抿唇笑得好乐,藕臂环上他的硬颈,认真点头。「听明白了。」
「不闹了?」他轻啃她嫩颊。
「才没有闹呢。」她由着他啃,早习惯他这爱咬人的「恶习」。
他大爷冷哼。「女人家脸皮薄便也算了,问题还这么多!」
「那待如何?金大爷的身子都让我给碰了,还想反悔吗?」她戏谑着,眉飞色舞,一副甜头尝尽的娇俏模样。
金玄霄收拢臂膀狠狠搂住那软玉温香,再次吻得她七荤八素,那张粉嫩芳唇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被「惩治」得非常彻底……
昏昏然间,听到金大爷嘴里磨出话来——
「回黑石堡立即成亲!哼哼,还有秀秀当时允下的一诺,到时候也该兑现。」
第十二章 逆天的灵能(1)
北地暮夏犹见草长莺飞。
今儿个晴空万里,风从无际绵延的绿野上拂来,有着再熟悉不过的青草香气,在如此美好时节,位在北地的黑石堡今日得见一场部族婚礼,是十分难得、怎么想都觉凑不在一块儿的两族联姻。
猎狼族族长迎娶木灵族乐氏女为妻。
全程按木灵族的婚礼习俗操办,而非猎狼族「看上就抢」的那一套。
虽说木灵族族长夫人其实已瞧出闺女早被猎狼族汉子「抢回窝里」兼「吃干抹净」,如今能等来这场婚礼,与双方的族人们同欢同喜,倒也觉出这位猎狼族女婿仍颇有诚意。
话说回来,木灵族的婚礼就是要红,大大的红。
当整座黑石堡系满红通通的喜缎、挂着好多红通通的灯笼,正红颜色淹没这座朴实无华的堡寨,乍然一看俗丽得惊人,然喜气满满,再看第二眼、第三眼,便觉俗得好,大俗即是大雅,怎么都美。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好几位妇人还不断拿烤肉、拿热呼呼的饼子和酥茶进来喂食她,说坦白些都像在喂猪了,没给她动手机会,一双双手拿着食物喂得她双颊鼓鼓,她只能努力咀嚼再咀嚼。
妇人们纷纷叮嘱,要她多吃些、定得吃饱喝足,因为以她们多年来的精准目光衡量,她嫁的夫婿可说高大魁梧,腰腿有力,洞房绝无可能草草了事,极可能压着人儿大肆征挞到天亮也说不定,所以得喂满自己的小肚子,以免通宵达旦体力不支。
乐鸣秀害羞归害羞,但渐能跟上妇人们的思维,只是在场唯一未婚的黄花大闺女陆晓晴就比较支撑不住。
今日陆晓晴一直陪在新娘子身边,帮忙张罗着大大小小的事,此际都有些坐不住,脸蛋红得几要渗血。
妇人们说起「荤话」丝毫不忸怩,用语直白浅显,想假装听不懂都难,时不时还辅以动作比手画脚讲解,相当之尽责啊!
乐鸣秀为这一切感到好笑,不禁思忖,往后若晓晴也成亲,她和晓晴年岁渐长成了大娘大婶级的人物,两人会不会也去挤在某个新房里,把一身习得的「宝贵经验」如此这般不藏私地说个痛快?
到得那时,若再回想起此际的羞涩难当,定有颇多感慨吧?
新房中的热闹吵杂在金玄霄回窝后终告结束。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今日成亲,乐鸣秀并非罩着什么都瞧不见的红头盖,而是头戴珍珠串帘遮面,透过串串莹白珍珠间的细缝,多少是能窥见新郎官的模样。
她觉得金大爷当真豁出去,难得他愿意舍黑就红啊。
娘亲为他备上的大红喜袍与她的嫁衣是一成套的,本以为当新郎官的他顶多仅能接受在胸前系朵喜彩,又或者系上红腰带,未料他从头到脚着装完整,连一向由它飘飘飞荡的散发都仔细梳妥,还束红缎、簪红花。
他这般配合自然令她家阿娘开怀,而娘亲开怀,她自然跟着开怀。
端坐在榻上的新嫁娘已被妇人们扒掉嫁衣,身上穿着的中衣中裤亦是喜气吉祥的正红颜色,她媒首略偏打量他,对他这身新郎官的装扮看得像似入了迷。
金玄霄在外头场子与前来贺喜的亲朋族人们喝了不少酒,尽管千杯不醉、海量通天,却怕酒气太浓要薰坏刚得手的媳妇儿,所以重新踏进新房之前他又一次沐浴漱洗,散了散酒气才回窝。
此时他起脚朝自个儿的新妇施施然走去,立定,屈指勾起她的秀颚,笑得像个强抢民女入山寨的恶霸。
「折腾了一天,终于能光明正大叼你回窝,本大爷可以好好来品尝了。」他捏捏她柔润下巴,又道:「先唤一声好听的来听听。」
乐鸣秀闻着他身上淡淡酒香,双颊浮红云,想了想便应他所求——
「夫君。」
金大爷眉微挑,甚满意她的乖巧。「再唤。」
她露齿一笑,甜甜又唤,「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