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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就算他已经从松柏的口中获知他这女儿会武,但是,女孩子嘛,武艺能强得过杨门女将吗?想必只是练来防防伸咸猪手的纨裤,也就是能比划上那么几下,唬唬人罢了。

  无妨、无妨。

  只不过……眼前这能碎大石的气力到底是怎么回事?

  狠掐自己一把才回过神来的老耿瞧见灰头土脸的沈瑛,大惊失色,正想抽出汗巾给主子擦脸,还纠结着主子会不会嫌自己的汗巾有臭味,不够香喷,哪知道沈瑛一个横目过来——



  “老匹夫,这件事你要是敢走漏半点风声出去,你一家老小就别想在卫京待下去了!”

  老耿的手僵了下,不过他从小侍候沈瑛到半百,心脏已经练就到百毒不侵的地步。“老爷信不过别人,怎么也信不过小的?小的方才眼花,什么都没看到。”

  沈瑛深深的看了沈琅嬛一眼,不置一词。

  “父亲要是坚持女儿非嫁不可,女儿不介意一巴掌拍死侯府全家,那就不是单单得罪两个字能解释的了。”她是真这么想的,然后远走高飞,留下的烂摊子自然有沈大人去收拾。

  沈瑛的脸色十分精彩,“你一个大家闺秀,去哪学这一身武艺的?”

  “祖母说地位是别人给的,只有本事是属于自己的,她老人家也不怎么管女儿,反正我整日闲着,到处游荡,遇上了高人,我一身功夫便是师从他老人家的。”



  万元娘是将门虎女,一身武艺本就出神入化,借了沈琅嬛的壳子重生之后,她更发愤图强,重新锻链起入了太子府后日渐生疏的功夫,重生一回,她再也不要因为哪个男人隐藏能力、委屈自己,她想活得恣意顺心,过她想过的日子,挡她路的臭虫,扫除!

  沈瑛透着书卷气的眉眼霎时扭曲——阿娘,我把女儿交给您,您却放任她镇日在外游荡,教养出这样的人间凶兽,您到底要儿子怎么说您才好?该有的温柔贤淑、知书达礼呢?

  “爹爹知道了,忠懿侯府的亲事就作废了。”他前面不松口,的确也是看女儿还能有什么招,这么一看虽然觉得招式粗糙,不过他的确是歇了心。

  若真是一破落侯府,现在的他也不是得罪不起,再说他这三娘有谋也有勇,兴许能对他更有助益。

  “爹爹英明。”沈琅嬛没忘拍沈瑛马屁。

  沈瑛无奈的叹了口气。“先回去梳洗,再过来和全家人吃顿团圆饭吧。”

  “听说阿爹好茶道,女儿重新替您沏壶茶,当作阿爹受惊的赔礼可好?”

  沈瑛颇为讶异。“你也懂茶道?”

  “阿爹瞧瞧瞧便知晓。”

  第三章 众人的打算(1)

  卫京流行的是点茶,点茶无须茶壶,用小勺把研磨成粉再压制的茶饼,筛选成春雪般的细末,放入茶盏内,以砂瓶烧成的沸水注入其中,用茶筅轻轻摇晃,让茶末和滚水充分混合,再渐次加入滚水,这时会清楚的看见乳白的汤花凝结在杯缘上,这便叫点茶。

  而这样所冲泡出来的茶汤在爱茶人的心目中便是一碗好的茶汤。

  沈瑛看着女儿挽袖研磨茶末,听着砂瓶的滚水声,再用他最喜欢的建盏煮出他最喜欢的点茶,感到极不可思议。

  他喝了一碗,久久不语。

  他在卫京的几个儿子、女儿茶是能点的,但硬是没半个能煮出合他口味的茶来,这个丫头却能冲泡出适口的茶汤,他看着那烧水的砂瓶,瓶壁是不透明的。

  “三娘啊,你这是能听声辨水?”这可是茶艺界的绝活儿,放眼整个京城茶道馆,也没几人敢拍胸脯说有这能耐。

  沈琅嬛点点头,笑着说道:“先帝曾道:螺钿珠玑宝合装,琉璃瓮里建芽香,兔毫连盏烹云液,能解红颜入醉乡。香茶配爹爹这样的君子是恰恰好。”

  她从来都知道待人要松弛有度,她前面用武力值吓过父亲,这时候不能忘了用茶道卖卖好。

  沈瑛摸着垂髯,看起来心情很好,想不到他以为粗鲁不文的女儿,接二连三给他惊喜,还懂得这等雅趣。

  这么一来,他难得跟女儿有聊兴,“说来那崔世子真有这么差?好歹是高门世家,拒了这门亲,你往后想找什么样的?”

  沈琅嬛声音温和如旧。“女儿从未见过那崔世子,本不该批评他的人品好坏,但他是什么人物?卫京响当当的浪荡轨裤,文武不成,好逸恶劳,贪花好色,并非良配,更何况膏粱锦绣又如何,一朝楼起一朝楼塌,高门大户未必是好的,粗茶淡饭也别有滋味。”

  她有产业、铺子,自己能赚钱,就算寻的是朴实平凡的郎君,安分平淡过日子也好过惊心动魄。

  上辈子她都当上了太子妃,只差那么一步就是皇后,那又如何?婆母看你不顺眼,还不是被万箭穿心死在荒郊野地,连尸首都不会有人收敛。

  所以高门大户又如何?人心难测,这样过日子半点趣味也没有!

  “你是爹的女儿,怎么不敢想多好的人家?寻常人家,平淡度日,丫头,你可知道在这卫京就算做了官,也未必买得起一间房。”并不是所有的官都像沈家和崔家一样。

  沈琅嬛点头,她笑得不以为意。“女儿在巴陵用着娘亲给我留下的嫁妆做了不少营生,吃穿自是不愁,再不济,我便和郎君赁屋而居,要是腻了,一年四季想住哪就住哪,岂不是更妙?”

  沈瑛笑了笑,只道:“傻丫头,你是我沈相的女儿就不会嫁得太糟。”

  沈琅嬛眼神黯了黯,面上倒是不显。

  说来她两世亲缘都淡薄,她那上辈子的爹娘给她的只有无尽的鞭策和督促、要求,读书写字,吟诗作画,女红礼仪,甚至经义策论,他们逼着她非要坐上太子妃的宝座,所以必须完美无瑕,半点都不能挑出错来。

  成为一个太子妃,荣耀家族就是她那辈子活着的全部意义。

  这辈子沈瑛也打算用“沈相的女儿”来框住她,要是真的心疼女儿,又何以用富贵荣华来决定嫁得好不好,至少也该说一句“爹保你嫁你喜欢的”,而不是到头来还是得嫁一个符合沈相女儿该嫁的人。

  思及此,沈琅嬛觉得心有些酸酸的,不过罢了,本就是利用关系。

  “爹您慢慢用,女儿就不打扰您了。”她说罢敛衽退下,极有规矩,微笑着出了门。

  傍晚时分,沈府已经点灯,经过之处都带着昏黄的朦胧美。

  沈琅嬛沐浴更衣梳装后带着个儿来到花厅,沈府的其他人都已经到齐,就连最不可能出现的沈家大郎沈云骧都在座,看得出来摸样收敛许多,衣服是士子的襕衫,不再袒胸露背。

  幞头旁簪着花,脸上不再敷粉,只是身上混杂着酒气和脂粉味,显然是刚从勾栏院回来。

  他的旁边坐着沈素心,一见到沈琅嬛进来,感觉像是松了口气般。

  沈瑛却瞧着沈云骧气不打一处来,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简直想把他身上瞪出个窟窿,可惜皮糙肉粗的沈家大郎却摆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又把沈瑛气了个七窍生烟。

  因为是一家人,不分男女桌,但明显看得出来,凤氏的儿女们坐在一处,看见沈琅嬛都没给什么好脸色。

  沈琅嬛傍着沈素心下首的位置落坐。

  这会儿的卫京已经开始流行直腿椅和桌子,改变了自古以来席地跽坐的习惯,沈府是富贵人家,既然是卫京新流行的家具,又怎么能少得了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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