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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以为然地啐道:“男人的话要是能当真,母猪都会上树了……母猪!快快快,在你后面!”

  “什么母猪?”牧司默不解的回头,就看到一头小山似的黑毛猪朝着两人狂奔而来,低吼声越来越大。

  顾喜儿从没看过这么大的野猪,体型跟一岁大的小牛差不多,一身的肥肉将猪皮撑得紧绷,每跑一步蹄子便会陷进土里,晃来晃去的肥肉一点也无损它奔跑的速度,又快又凶猛,两根獠牙像弯起的匕首,很是吓人。

  看傻眼的她忘了闪避,瞪大眼看着它直冲而来,直到闻到那股动物身上的腥臭味她才想着赶紧逃开,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的双脚忽然动不了,像两根僵硬的石柱般定在原地,眼看着就要撞上她了,她想引雷也来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牧司默大喝一声,一把抱起她滚到一边,紧张地斥道:“你傻了吗,怎么不快跑!”

  他的手微微颤抖,就差一步……她就会在他面前被撞飞……

  顾喜儿回过神,看着他的手臂,眼眶不禁一红。“你……你受伤了……”都是为了救她。

  “快爬上树,不要废话,我去引开野猪。”他说话时始终紧盯着野猪的一举一动,要知道野猪可是比老虎更难应付,那一身的气力连大树都能撞到。

  “你的伤……”他腿上被划开两寸长的口儿,那是被野猪獠牙划破的,伤口看起来十分狰狞,鲜血直流。

  “不打紧,快上去,它又掉头了。”牧司默喊道。



  这只目测有一千斤上下,是野猪中的翘楚,体型比一般家猪大三倍,这是吃了多少啊,简直是猪妖。

  “牧司默,我欠你一回。”她三两下爬上最粗壮的树,那利索的模样跟练过的高手有得拚。

  眼角余光看到顾喜儿灵活的身手,牧司默忍不住想,到底谁说她柔弱了,敢拍胸脯挂保证的那个非得先拖出来打死不可。

  “不让欠,我若能打下这头野物做聘礼,你嫁我为妻。”

  “你这是趁火打劫。”太不要脸了。

  看她还能咬牙切齿的瞪人,牧司默哈哈大笑,将喷着气的野猪引开。“这也是我非你不可的诚意,我希望我的妻子是你。”

  这话一说出口,他忽然觉得胸口轻松了几分,他真的无法想像别的女子当他妻子,也发现她在他心里的分量越来越重,逐渐占据了他整颗心。

  “你又不喜欢我,说什么……啊!你小心点,那只猪又来了!”顾喜儿很为他担心,猪皮那么厚,砍刀肯定砍不死它。

  要换成一般农家子弟,一听“猪来了”可能只是莞尔一笑,看着猪从跟前走过, 然后问问是谁家的猪,养得肥不肥,几时请吃杀猪菜,一家有猪跟有了财神爷似的,卖了就有哗啦啦的银子。

  可是这回的猪有着一身扎手的黑毛,不仅浑身恶臭,嘴边还直流大量的白色涎沫,四只猪蹄一跑起来地动山摇,连在树上的顾喜儿都能感觉到树在摇晃,不抱紧树干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

  她一直以为山里体型最大的是熊,没想到吃得好的野猪也不遑多让,若让它在山中多活几年,说不定都能成山大王了。

  “谁说我不喜欢你,若不中意你怎会想娶你为妻?夫妻是一辈子的事,相看两相厌日子能过得下去吗?”瞧着野猪再次目露凶光冲过来,牧司默抽出防身的匕首,伺机以待。

  这场人和猪的搏斗十分惨烈,皮粗肉厚的野猪跟穿了盔甲似的,速度又快,横冲直撞,牧司默试了几次也无法重伤它,干脆纵身一跃骑在野猪背上,手上的匕首往猪头猛刺三下又跳开。

  受了伤的野猪血流不止,可是反而更凶狠了,记仇似的又冲向牧司默,想将他撞个对穿。

  看准时机的牧司默又从野猪侧腹补上两刀,壮硬的野猪左右摇晃了两下,又往前冲。

  “可你明明说过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我。”她也晓得要找个两情相悦的男人共度一生有多难,可是她不想将就。

  所处的时代不同,顾喜儿明白她终究是要嫁人的,父母不可能陪着她一辈子,兄弟们将来也都会有自己的小家,对她的照顾很有限,就算他们不介意养个老妹妹,嫂子们肯吗?

  她不想成为别人的拖累,最好的方法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家。

  眼前的男人肯为了她而拚命,她心里不是不动容,但是她更怕动了心之后,他的回报不是君心似我心,而是郎心似铁或别有所爱。

  “我是不知道对你的喜欢有多少,当我伤重时睁开眼看到你,我的第一感觉是不讨厌,而我一向厌恶女人靠近。”

  但很奇妙的,她的碰触只让他怔忡了一下,随后便十分自然的接受了 ,换药、袪毒、喂食甚至是擦身,他完全没有一丝抗拒。

  他们两个一个在树上、一个在地下,距离加上呼呼喘气的野猪狂追猛撞,制造出的声响极大,两人必须用吼的才能听见彼此的声音。

  顾喜儿螓首一低往下喊。“你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正在闪避野猪獠牙的牧司默一听身体歪了下,差点没闪过,他顺势侧身一滚,往猪肚子深划一刀,咬牙对着树上大吼。“你要是想我死就多说些荒谬的话刺激我,我肯定如你所愿。”

  看着一人一猪气喘吁吁,顾喜儿心虚的挠了挠脸,讪讪地道:“我也就是说说嘛,你别放在心上,同袍之义有时是会胜过夫妻之情的。”

  一起大锅吃饭,大地为席,义无反顾的交付后背,走过刀山剑海,也因此从战场上活着走出来的人感情常会比亲兄弟还亲,生死与共。

  “你嫁不嫁——”牧司默狂吼。

  他死命盯着失血过多的野猪,明白此时绝不能掉以轻心,濒死前的奋力一击最是危险,要小心防范。

  “我考虑一下。”婚姻相当于女人的第二段人生,不能轻率马虎,良人、狼人只有一线之隔。

  “再考虑我的血就要流光了。”牧司默使出兵法中的示弱于敌,装出一副虚弱不已的样子。

  虽然他的情形确实也跟虚弱差不了多少,要知道杀一头野猪等于同时和二十名敌兵对打,所付出的气力不亚于打了一天仗。

  “你别催嘛,我在想……啊!猪又来了,它怎么还不死?”顾喜儿大叫。

  哇塞,生命力真强悍,捅了十几刀,肠子都外露拖地走了还死不了,难怪人们都说进山不怕虎和狼,最怕遇野猪,因为它们不畏死,一旦开始了战斗,那就非拚个你死我活不可。

  看她大呼小叫的惊恐样子,力气快用尽的牧司默忍不住笑出声。“姑娘嫁不嫁,我好提猪上门提亲。”

  “你别打哈哈了,快杀了它……哇啊!”

  就在这时,野猪拚死一冲,一人一猪向树叶喉头,野猪嚎叫不停,不一会儿渐渐微弱下来,牧司默也没了声音。

  心急如焚的顾喜儿直探头,一颗心吊得老高,忧心忡忡地喊道:“木头,木头你还活着吗?”

  怎么看不到人了,他不会被野猪压死了吧?她是以为他游刃有余,又不想自己异能被发现才没出手,谁知……

  她越想越害怕,声音都哽咽了,“好啦好啦,我嫁!只要你没事我就嫁,木头,牧司默,你快出来……”

  嫁就嫁,他日后要是敢三心二意、左拥右抱,大不了来道雷劈死他。

  这么一想,她心下一宽,对于嫁人一事也不觉得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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