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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页

 

  他由鼻孔一嗤。“女人嘛!谁没生过孩子,就你宠上天了,那只小兔子都成了你祖宗。”

  小兔子指的是陆青瑄,胆小、羞怯,疑神疑鬼。

  “我乐意。”他不称臣了,表示一肚子不快。

  可蒋三闲还是不放心大腹便便的妻子,他将信得过的人都安排在她身边,厨娘、稳婆、大夫、明卫、暗卫、丫头、婆子……里里外外都安顿妥当了,他才一再回首地陪着皇上出门了。



  当然,受了不少嘲笑,来自某位没长脚的皇上,当了一国之君也想显显威风,于是让人抬着软轿,像抬猪用的木板改成简单填充的长榻,上面铺着三层厚厚的锦被,怕日头晒了又架个棚子,棚子四周垂着细纱帘子……

  很是悠闲,又十分招恨,太显眼了。

  “这湖真好看,湖光山色、水波荡漾。”一看就清爽多了,很想在湖上泛舟,采几朵莲蓬。

  “臣的。”蒋三闲面无表情的说着。

  轩辕萧看了讨人厌的人一眼。“这湖取什么名儿?”

  “绿波湖。”绿波漾人心,水洗离人眼。



  “这里盖几间屋子,下回朕来歇脚。”什么他的,胃口真大,这湖少说几十里宽。

  “没空。”私人产业不外借。

  “蒋三闲你……”

  “往下走。”他可没那么多闲功夫陪不长进的皇上。

  他忍、再忍、三忍……脸色难看的轩辕萧三忍成仙……快升天了。

  然后,他看到一座茶山,两座茶园,不远处还有一条溪流,拦溪成坝。

  “你不会说这也是你的吧?”他讽刺。

  蒋三闲面不改色。“是臣的。”

  “呵!你怎么不干脆占地为王,朕才走了一天,看着值钱的产业都是你的,你这县令做得亏不亏心。”他暗示蒋三闲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藉着县令官职中饱私囊,图利自己。

  “皇上大可去查,臣尚未上任之前便已置产,你看到的欣欣向荣景象是臣到任后由臣的妻子一手打理,臣有感她对臣的无私付出,便将名下私产过给她,臣,一无所有。”他是真正的穷光蛋。

  闻言,轩辕萧的脸都气歪了。“你……你好呀!算计得无懈可击,朕还没开口你就堵住朕的嘴。”

  蒋三闲神色淡然。“臣不懂皇上之意,妇人闲暇时的玩意儿,想必皇上是看不上眼,那也就不必多提了。”

  想挖他墙角,将他辛苦多时的一切充公?

  小样儿,跟哥玩,哥可是活过一世的人,辅佐过三任帝王,还看不穿你的小伎俩。

  哼!他就不信拿不下蒋三闲……“等一等,是朕眼花了还是怎地,那些黄澄澄的是……”

  “黄金。”

  轩辕萧两眼一睁大,鼻孔喷气。“你给朕银子,自己开采金矿,你……你是吃定朕了是不是,蒋三闲呀蒋三闲,你是本朝最大的贪官!朕的私房都没有你多。”

  “皇上别眼红,这座山,臣也买下了,打算送给臣的女儿当嫁妆。”未雨绸缪,总要先备下了。

  他气笑了。“你哪来的女儿?”

  “在我妻子的肚子里。”这一胎不是就再生一个。

  被他气到上火的轩辕萧冷笑。“好,只要你妻子这一胎生的是女儿,朕就让你过了明路,不将矿脉收为国有,反之,这条金脉朕就笑纳了,敢赌吗?”

  蒋三闲假意为难了一下。“赌太大了……”“赌,朕说了算。”谁还给你反悔的机会。

  蒋三闲面有难色,眉头深锁,一副被皇上坑了的样子,事实上,这条矿脉很长,皇上看到的不过是其中一小段,还是从中截断的,他从山的另一边开采,产金量更为丰富。

  他算得精,只要皇上知道有这一处金矿,日后他便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花用,不用躲躲藏藏怕人发现。

  “大人,夫人要生了。”轻功好的墨炎赶来报信。

  “什么?”

  倏地,一阵风掠过,平常如清风朗月一般的大老爷一脸惊慌,他眼中根本看不到任何人,飞快地回县衙去。

  被留下的轩辕萧一脸懵的眨眨眼,看向木头似的墨炎,他沉默了半响,再看一眼澄黄的金子,打道回府。

  等到了县衙后,响亮的婴儿啼哭响彻云霄,蒋三闲的长子出生,发皱的小红脸像个小老儿,为父所不喜。

  “男的女的?”

  “儿子。”

  轩辕萧大喜,矿脉到手。

  “啊!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

  应该也是儿子,双生子。轩辕萧想着。

  哇哇哇……声音弱了些。

  “大人,是女儿,你有一对龙凤胎……”

  蒋三闲闻言喜出望外,他就想要一个女儿,贴心小棉袄呀!

  他一欢喜,轩辕萧就不快了,于是就下个令蒋三闲记恨一辈子的圣旨,还把皇上最喜欢的皇子拐来给他女儿当赘婿。

  朕赐莱阳县令蒋三闲为莱阳公,赐封地莱阳,享世代承袭,不降等,封地所得每年上缴三成税金。

  三成?

  这算是赏赐吗?本来莱阳便是蒋三闲的地盘,皇上的封赐多此一举,他还得自掏腰包缴税,把放在银匣子里的钱又拿出来。

  君臣相争,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晓。

  ——全书完

  后记 不变

  秋觉得自己是古早时代的老人,守旧、不喜欢变动,对新潮玩意不感兴趣,痛恨3C产品。

  手机除外,那是民生必需品呀!

  秋至今还用手写稿,一字一字的写在六百字的稿纸里,不信任电脑(秋曾用过,写得正顺时电脑一跳,一万多字未存档的稿件化为乌有,再重写写不出一模一样的)。

  很感谢徐姊和小编们,辛苦你们的眼睛,秋的“草书”很激情吧!有时秋自己看了也眼花撩乱,字丑没药医。

  再说不变这件事吧,秋习惯买同间的便当,不喜欢换。

  五十年老店……呃,不好意思,秋也吃了差不多三十年没换过,从外省仔老爸到儿子继承,虽然子不如父,手艺差多了,秋一个礼拜吃两次牛肉面和臭豆腐,臭豆腐越老越小块,也没以前脆口了,但秋照样去。

  至于老店肉圆,秋只去同一家,新开的没去过。

  固定的美容院、商店、五金百货、药局、医院、诊所……除非店倒了,否则秋绝对不会移情别恋。

  变动,是秋最不能忍受的,已经变成偏执狂了。

  或许秋是老大的缘故,从小就习惯掌控家中大小事,因此不变才省事,秋是超怕麻烦的人。还有,秋的小红虽然是辆老车,车龄十多年,重大伤病(换引擎、烧掉)进厂维修多次,花掉的小朋友多到足以买一辆新车。

  可是秋真的很喜欢小红,它陪伴秋很多年了,别再叫秋换车了,你们这些没感情的家伙,秋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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