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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袁家旧宅拆了,盖起又大又新的房子,她请师父给慎儿启蒙,还买下人伺候婆婆,所有人都说袁家娶了个好媳妇。

  “娘回来了?”听见脚步声,慎之回头,冲着瞳瞳一笑。

  她上前掐掐他的小脸颊,肉肉的小脸。

  “娘又去诚王府吗?”



  “嗯,冬天到,世子爷容易犯病,娘得给他备药。”

  “以后娘去诚王府,让慎儿跟着好吗?”

  眸光一闪、头微偏,她捧起他的脸,认真问:“你听到什么?”

  目光闪避,他不能出卖奶奶,只是鼓着一张包子脸,视线不敢与瞳瞳对上。

  见他不语,瞳瞳呵他痒,他左躲右闪逃不了,笑软在她怀里。

  瞳瞳很清楚,婆婆不喜欢她经常进出诚王府,可她不过是一介女子,若没有诚王府在背后撑腰,谁都可以欺她、辱她,受了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吞。药丸买卖那么大的利益,谁不想分一杯羹?她与诚王府不过是鱼帮水、水帮鱼。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他想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娘得多积功德,以求你爹战场平安。”

  “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爹在那么远的地方打仗,要是娘……

  噗地,她大笑失声,捧着慎儿的小脸,重重地在他额头上亲一口。“在想什么啊,捞月得有体力呢,世子爷是病人,哪来的力气近水楼台,更何况娘这颗月,早早被我们家慎儿给摘了。”

  慎之抱着母亲的腰,娇气道:“娘,永远别离开慎儿,行吗?”

  “娘不会离开的呀,只是慎儿娶了媳妇儿,肯定想插上翅膀,赶紧离开娘。”

  “才不会,慎儿有媳妇更记挂娘。”小包子严肃无比回答。

  她轻笑。“慎儿,别害怕分离,终有一天,慎儿羽翼丰满就得展翅高飞,你必须到很多、很远的地方,开展自己的眼界。”

  “娘和我一起高飞。”

  “那个时候娘老了,飞不动啦。”

  “我背着娘飞,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

  “在想什么?”孟殊的声音唤得她拉回思绪。

  瞳瞳回身一笑,掩去眼底的黯然,摇摇头,那些已经过去了。

  即便她对他有再多的耐心、疼爱……慎儿都不再是她的儿子,裴哥哥说得对,程月娘、雪儿、婆婆、慎儿、裴哥哥他们才是一家人,紧密不可分的一家人,而她,不过是外人……

  “没什么?快走吧。”

  孟殊把晚儿缚在身后,瞳瞳背起竹筐,一起往山上走。

  穿过村子,不少村人看见孟殊,纷纷同他们打招呼。“老大好。”

  “嫂子长得可真好看。”

  “晚儿挺喜欢嫂子的,对吧?”

  众人对他热情,连带地对瞳瞳、晚儿也热烈着。

  这里是个纯朴的好地方,她的直觉没错,一眼便喜欢上此地。

  直到两人走得远了,村民们还在耳语——

  “老大和嫂子看起来挺相配的。”

  “我才想着呢,咱们老大眼光高,能瞧上什么样的女人。”

  “嫂子可是花了老大整整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多?当初落户的时候,每个人分得十亩田和二十两,一口气花掉二十两,往后老大要靠什么嚼用?他还得养晚儿呢。”

  “甭担心,老大武功高强,多上山几趟,打两只大老虎,肯定能够撑到夏末出粮。”

  “希望新嫂子能待老大好一点。”

  “旧嫂子待老大也不差,就是、就是……”

  “是她命不好。”众人的议论持续好久才停下。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1)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猕、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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