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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总是说,子不语怪力乱神。

  「不然就说——」事情随时会发生,现在的情况就是分秒必争,也无暇给他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巴啦巴啦的废话,一瞬间闪过脑海的那个意念,便成了行为动力,他一时脑热,冲到一楼广播台,请服务员帮他广播,就说——

  「现在一楼有顾天师平安符籙与大家结缘,凭美食地下街发票,可至一楼参加抽奖,名额有限,兑换从速!」

  很蠢,这种说法简直愚蠢到了极点、又自我感觉良好到了极点!柜台的女服务员就用「让我们关怀智障人士」的眼神看着他,谁知道你顾天师是哪根葱、哪株蒜,还不如韩国欧巴的签名照呢!



  但他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曾接触过与他相关的讯息,知道「顾天师」是啥鬼玩意儿的话,那或许就是冥冥之中,命运预先铺陈好的伏笔,那些人是他可以救、他救得到的!这跟他去说「美食街有毕方鸟」是差不多的意思,愿意相信他的人,就会离开那里!

  他不力抗天命,但他想在顺应天命的前提下,也能忠于自我。

  本来广播员不太想理他,正欲婉言拒绝、请他离开,便见柜台上「叩」地一声——搁下一盘水饺,顺着水饺看去,迎上那个女人的眼睛,忽然脑袋一空,便转身开启广播键。

  顾庸之所不知道的是,这位百货公司的服务员,后来成了他第三桩神蹟的见证推广者。

  第六章 执念(1)

  百货公司美食街大火,发生得突然,起因初步推测为烤箱过热所产生的爆炸,火势蔓延相当迅速,然而庆幸的是,有半数的人,在爆炸发生的前五分钟已陆续离开,提早疏散了人潮,因而,虽然发生于周年庆假日人潮拥挤的尖峰时段,但避免了推挤、踩踏等现象,有效减轻伤亡、降低救灾的困难度。



  当然,这是后话了。倒带回五分钟之前的画面是——

  「很抱歉欺骗了大家,没有什么平安符兑换,但我想,你们现在能在这里,就是最大的平安了,谢谢你们相信我,请尽速离开吧。」

  广播台的服务员说完这些话后,瞬间回神,茫茫然与涌入的人群对望,一脸的「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

  紧接着,就是一阵「砰」的爆炸声响,由稍早他们所待的地方传来,换成所有的人面面相觑,一脸「我是谁?我在哪里?发生什么事?」

  而先一步离开的顾庸之,则是走到了百货公司后的一条小巷子。

  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大男孩,抱膝蹲踞在那儿。

  他走上前,试图打招呼:「嗨。」

  男孩抬眸,睨了他一眼,又低下去,继续在地上画圈圈。「你还敢来,不怕我吗?」

  「不怕。」他顿了顿,再道:「我知道你是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男孩火速抬起头,瞪他。「我的外号叫纵火狂!」没有人会叫到处放火的纵火狂好孩子!

  「但你很努力在向大家示警,哔哔啵啵的叫着,仿效火烧木头的声音,告诉大家要发生火灾了——」喊得嗓子都哑了。

  有毕方鸟在的地方就有火灾,或许不该这样解读,而是因为毕方鸟的示警,他才能预知火灾,预先提防灾害所造成的伤亡。

  火灾不是毕方造成的,是人类还不够谨慎,有许多灾害,都是人为可以避免的。

  「我听过一个传说,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大地还没有火,人类只能茹毛饮血吃生肉,到了冬天,天寒地冻,白雪皑皑,耐不住寒冷的人类就会接连冻死。

  「那个时候,人们求天神救他们,但是天神没有允愿。是天神身边一个叫毕方的仙童,将火种带在身上,下凡来送给人类。」所以毕方最初的原意,是善念,是温暖,也是救赎。

  男孩眼圈一红,像是随时要放声大哭的样子。「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话——」大部分人类都讨厌他、骂他纵火狂,避之唯恐不及。

  「嗯,没关系,那是他们不懂,我替他们向你道歉。」顾庸之哄孩子似的,音律徐徐,柔声安抚。

  「哇——」男孩真的放声哭了,哭得满腹委曲,顾庸之无奈,只好蹲下来,像抚慰受伤的小动物,来回轻轻拍抚。

  「你人好好喔——」男孩抹抹泪,亮晶晶的眼眸抬起。「你还缺宠物吗?」

  「呃?」顾庸之一愣。这对话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他是我的主人。」从头到尾站在巷子前安静吃东西的苏绣,不高兴地插嘴。

  顾庸之回头,经过刚才一番兵荒马乱,那盘水饺居然还没弄丢,真服了她对食物意志坚定的执念。

  「你在吃什么?」男孩被转移注意力,好奇地凑过去,鼻子嗅了嗅。

  「你又不食五谷。」苏绣把餐盘挪开,不给闻。

  「你还不是一样。」毕方呛回去。

  「现在食了。」

  古籍有言:凤爲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飮……屁咧,谁说不饮?她还喝珍珠奶茶呢!

  顾庸之在心里吐槽。

  「好吃吗?」毕方一脸新奇。

  「好吃。」非常人神共愤地当着同类的面嚼嚼嚼。

  对方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才终于良心抬头,勉为其难分他一颗。

  毕方捏着一颗水饺,小心翼翼入口,眼睛睁得大大的,那表情简直像这辈子第一次吃到食物一样。

  「你再养一只好不好?我给你养,我会干活,我很会喷火——」他回头抓着顾庸之的手,热切地毛遂自荐。

  「不可以!」苏绣不爽。主人是她一个人的,只可以养她。

  「小九,你很小器耶!」分他一点是会怎样!

  「你火喷得有我好吗!」苏绣冷哼。

  「……」呜呜呜,输了。

  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真残酷——虽说他好像就是被争夺的那块肉。

  「那个,小孩子不要玩火。」顾庸之弱弱地发声。

  僵持不下的两人望向他,同时住嘴。

  他觉得自己好像应该表个态,想了想又道:「毕方,你是个好人,但很抱歉,我已经有宠物了。」没想到他生平第一次发好人卡,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家宠物的独占欲很大,而且他很穷,真的养不起第二只了。

  「不过,还是欢迎你常来我家玩。」

  虽然被发了好人卡,但毕方并不沮丧。「好啊,我真的会很常去喔!」

  动物很直,不懂什么叫「客套话」。

  「欢迎。」

  自从在百货公司遇到毕方后,平淡的生活突然变得很精采。

  顾庸之后来知道,毕方其实是她的近亲,算——兄弟姊妹吧,排行第七。

  「那你还这样对他。」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熟咧。

  「他打不赢我。」打不赢她的人,没资格让她尊重。

  「绣绣,你这样会没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么?能吃吗?

  「……」

  经此事件后,顾庸之深感知识的不足,苏绣因应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识的三千六百种精怪》。

  而后,毕方真的常常来他们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气。

  于是顾庸之找了一天,就去报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闲了,放弃找工作后,总要找些别的生活目标;另一个就是他家又来了一个超级甜食控,在发现家里的伙食费节节升高后,他痛定思痛,决定去学做甜点,自己做省钱卫生,给宠物吃也比较安心。

  刚开始,他从简单的新手入门先尝试,大概他也有当甜点师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满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奶糖,给苏绣平日当零食吃着玩,还找了七彩鲜艳的糖果纸包好,放在玻璃罐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很引人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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