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过,春分到。
有一次赵天霁从外头回来,让她去书房伺候,他笑着递给她一枝红桃花,一接过手,桃香扑鼻,甜韵久久不散,原来安定公主府今年的老桃花抢先开花,他便折了枝回来给她。
宋萃玉心中暖暖的,被一个人惦记的感觉真好,他看到什么好东西,会想起她,会想跟她分享。
这个很尊贵的古代人,用很笨拙的方式讨好她。
她的心也不是铁做的,当然觉得他很温柔,有时候她会故意问他喜欢自己哪里,他还会红着脸推开她,要她别胡闹,矮油,他害羞的样子好可爱喔!
那枝桃花她放在青瓷瓶欣赏,舍不得它谢,拿起绷子花了一下午绣下来,做了个小荷包,想送给赵天霁,可是她的绣工一向不怎么样,想了想后,又把荷包塞入抽斗。
日子就这样过去,宋萃玉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仁王妃不再让她去秀林院,而是亲自过来看她,拿着自己绣的虎头帽、虎头鞋、口水兜,连赵天霁小时候睡的摇床都从仓库里翻了出来,仁王妃还翻出不少赵天霁婴儿时期穿的衣服,每拿岀一件,就会喜孜孜的说起他小时候的趣事,怎么调皮,怎么闹得仁王府鸡飞狗跳。
宋萃玉总是听得兴致盎然,原来现在的冷酷世子小时候撒尿在皇太后身上,自己还先哭,真可爱。
立夏,小满。
宋萃玉的肚子更大了,托这孩子的福气,端午节祭祖时她居然可以参加了,而且赵天霁还给了她一对牌子,以后她的人可以自由出门,被王府的守门婆子敲诈了半年,终于不用再付那一两银子的开门费,这个礼物她喜欢,喔耶!
夏天的京城是很热的,小跨院的那棵树虽然高壮茂盛,但日头太大,一丝风都没有,屋子里还是闷。
端午过后的太阳真的很可怕,照在青石路上好似都散着热气,这种时候宋萃玉总是庆幸自己是穿越到千金小姐身上,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就好,万一穿越成了农家女,这种天气可是要下田务农的啊,她哪受得了,她光是坐在绣墩上发呆都觉得汗止不住。
「婕娘。」良枝进门来,一脸奇怪的说:「喜篆在侧门,说有急事求见姨娘。」
宋萃玉奇道:「喜篆?」
喜篆是宋家大伯母的贴身丫鬟,已经二十几岁了,但一直没出嫁,很得大伯母的信任,她怎么会来仁王府?
良枝也一脸纳闷,「奴婢问她什么事情,她只说求姨娘看在过往跟大小姐的情分上,见她一面。」
宋萃玉也感到古怪,但毕竟一笔写不岀两个宋字,她跟宋萃霜也的确像亲姊妹那样好,于是点点头,「那你去带她过来。」
这喜篆还来得正是时候,她的对牌才拿不到一个月,如果她没对牌,就算有心,也无法带喜篆进门。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良枝带着喜篆进来了。
喜篆的双颊被太阳晒得通红,额头上有汗,年纪不小,依然扎着未出嫁的发式,见到宋萃玉便跪了下来,「求二小姐救命。」
「起来说话。」
「是。」喜篆从地上爬起身,着急的道:「奴婢长话短说,大小姐回来了,大老爷很生气,说宋家的脸都被大小姐丢光了,逼大小姐自尽,大太太命我来求二小姐,大老爷现在最听您的话,您肯定可以救大小姐。」
宋萃玉吓了一跳,想也不想就开口,「郝嬷嬷,你赶回宋家一趟,跟大伯父讲,我现在在王府过得很好,怀有六个月身孕,齐太妃仁慈,王妃待见,世子的院落除了我,没有其它妾室,若他真逼死大堂姊,大堂哥跟二堂哥的前程就让他自己想办法。」
郝嬷嬷道:「老奴马上回去。」大小姐她也是从小看到大的,私奔虽然不像话,但也罪不致死,大老爷也真狠心。
宋萃玉又道:「喜篆你是乘车来的吧,郝嬷嬷,你就坐那辆车子回去,喜篆休息一下,我还有事情要问。」
喜篆见二小姐的奶娘要回去,自然放心了,焦急了这么久,突然松下心神,整个人便软下来,良枝手快,连忙将她扶到椅子上坐下,又倒了水给她喝。
宋萃玉虽然满心问号,但见喜篆这样子,她知道急不得,等她气息缓过来,这才开口,「大堂姊回来了?」
「是。」
「说仔细些,从头说。」
「是,大小姐是上个月十五的晩上悄悄回来的,奴婢当时已经伺候大太太安睡,一个守门婆子要见我,奴婢觉得奇怪,一个守门婆子怎么会在深夜来找,奴婢怕她打扰了大太太,便岀了垂花门见人,岂料裘婆子讲,有个人自称大小姐要进门,她原本以为是个痴儿,泼了水赶她,没想到那人却拿出宋家的对牌,她认出那是描凤居的,但她没看过大小姐,只好让奴婢去认人。」
喜篆顿了顿,又道:「奴婢连忙赶去角门,没想到真是大小姐,便让裘婆子不准对别人说,悄悄把大小姐带回院子,大太太见到大小姐,自然很高兴,但又怕大老爷生气,只能吩咐下人不准说出去,大小姐平时就待在大太太的院子里,不出大门,倒也没事,可没想到瞒了一个多月,还是满不住,大老爷今天不知怎地突然往大太太院子去,见到了大小姐,当下便发起脾气来,说要打死大小姐,大太太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把大小姐先锁在房中,派奴婢过来求救。」
宋萃玉默然,大伯父也太狠心了,大堂姊就算有不对,那也是他的亲生女儿,怎么就真的要打死她?
以前大堂姊跟罗家少爷来往时,算是高攀罗家,大伯父明明很高兴,还一直说女儿多乖多听话,没想到大堂姊好不容易回家了,大伯父却是这样的反应。
「喜篆,大堂姊怎么会回府,那古正粱待她不好吗?」
喜篆眼眶一红,「大小姐说,要藏一片树叶,最好是在森林里,所以他们没岀京城,而是在城南落脚,刚开始大小姐是想做吃食生意,京城人多,只要勤劳点就饿不死,没想到古正粱告诉大小姐,以前看少爷们念书都心生向往,自己明明聪明,却因为奴仆的身分没办法进书院,现在有机会了,他想读书,将来考个进土,给大小姐挣个诰命夫人,大小姐信了他,便自己开起粥铺子,古正粱则住在书院,每十天回来一次。」
宋萃玉心想,古正粱都二十岁了,能读什么书啊,他要真是文昌星转世,古管事早让他上书院了。
看来他也不是真心喜欢大堂姊,只不过哄个人养他而已。
不过东瑞国女子地位很低,又只有读过《女诫》这种教导妇德的书,若古正粱只是单纯吃软饭,老实说,她觉得大堂姊会忍,古正粱肯定做了比吃软饭更过分的事情。
喜篆继续道,「那古正粱去书院读书,也会跟同学岀去,那些个人都不学好,净往花街柳巷钻,还美其名为风雅,大小姐一个月给他三两银子,居然不够用,他还理所当然的进去一趟花街要多少银子,让大小姐不要这么小气,那古正粱书没读几本,却总拿岀从夫这个道理来压大小姐,后来还让他找到大小姐放银的地方,他没钱就去偷,等大小姐发现时,上千两银子已经被他偷得只剩下三百多两,都被他拿去装阔少爷请客了,那时大小姐才知道那书院的人都他古少爷,每天下课不温书,就一大群人去酒馆吃喝,请琴娘弹琴,每次饭钱都要三、五两银子,都是古正粱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