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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后来想想,身为男人,却比你白,好像不太好。」霍镜光看向她,说得正经八百。

  「你这是损人?」钱晶心睐他一眼。

  他这个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的花美男,肤色确实比她还白,令她不免嫉妒。

  「没有。」霍镜光香认。



  他只是在意她的想法,在意她欣赏的类型,下意识放下自我坚持学起于佐刚,改为轻松简单穿着,甚至不介意自己稍微晒黑,变Man一点。

  「真的要陪我去市集?」钱晶心有些不确定地又问。

  她打算借用这里员工宿舍的小厨房,晚上自己简单煮食,他竟开口说要陪她去买菜。

  「我纡尊降贵帮你提菜,交换条件,要煮我的份。」霍镜光笑说。他有些怀念她煮的晚餐。

  「没问题。」钱晶心笑应。

  不久后,两人前往露天市集。



  这个市集虽不小,摊贩不少,但卖的东西大同小异,且多半是附近村民自种的蔬果,质量称不上好。

  几摊卖衣服的,卖的旧衣比新衣多,再来就是两、三摊卖手工艺品的,先前逛过一回已经没有再逛的必要,她主要是为了买菜。

  见她从某个摊子拿起一把青菜,上面除了虫洞,还有蚂蚁爬行,又因摆在地上,菜叶沾了不少沙子,霍镜光不由得蹙起眉头,摇摇头要她别买,她转而看隔壁摊,形况大同小异。

  「外观不重要,这是有机蔬菜,可以安心吃。」她笑笑的强调,「你不敢吃,我煮自己的份就好。」

  「你煮的,我敢吃。」他脱口说道,随手拿了一把有虫洞的蔬菜交给她。

  钱晶心不免莞尔轻笑。

  之后,他果真将她煮的晚餐都吃光,令她非常宽慰,即使她申明这里的地瓜、芋头煮起来没什么味道,佩服先前于佐刚能用当地质量不佳的食材,煮出美味料理。

  听到她提起于佐刚,他脸色一绷,沉声强调,「你煮的比他煮的好吃。」而且幸好那个臭家伙已经照既定行程离开了,要不然一天到晚见到他真的很感冒。

  闻言,她怔怔地望着他,心湖轻起涟漪。

  因霍镜光对她在这里煮的晚餐非常摔场,钱晶心决定多下厨,虽当地食材有限,自己料理还是比宿舍提供的伙食更合胃口,那也是他强调的。

  只要听到她要去市集,霍镜光便主动要跟,即使星期日他能睡到自然醒,他依然在她要出门前将自己打理好等着她。

  先前Fake厂长会找工人开车载他们往返市集,今天因为是假日,工人排休,留在工厂里的工人本来就比较少,为了不拖延到工作,所以由Fake厂长亲自载他们。

  到市集,但Fake厂长还有事要处理,钱晶心不好意思耽误对方太多时间,便请厂长先去忙,他们走路回去就行。

  她说当运动边走边看风景,霍镜光没反对,待采买完后,不介意顶着大太阳与她徒步走回宿舍,即使路程得走上一小时,他完全没抱怨一句。

  这偏乡城镇,沿途其实没什么风景可看,两人边走边聊,倒也不觉乏味。

  她不经意注意到一旁树下有根鲜艳羽毛,手才朝那方一指,霍镜光已上前,弯下身,为她捡起。

  「天堂鸟羽毛,这里的特产,但不是随处可见。」他笑笑地将一根长长的彩色羽毛递给她。

  这根带着蓝色和金色光芒的细柔羽毛很漂亮,钱晶心不由得认真欣赏。

  霍镜光顺口说道:「天堂鸟属极乐鸟科,又称风鸟、太阳鸟、女神鸟。极乐鸟科共有四十余种,巴布亚新几内亚就拥有三十多种,也是这里的国鸟,很多地方能看到天堂鸟的标志。」

  钱晶心抬眼看他,讶异地道:「你连这个都知道?」她以为他对这不得已来出差的地方半点认知都没有,显然他懂的,比她临时恶补的还多。

  见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崇拜,他不禁介绍得更仔细,「只有雄鸟拥有光鲜亮丽的羽毛,因它们的掠食者不多,几乎没有天敌,雄鸟有很多时间可展现自己的优点,不时就在雌鸟面前跳求偶舞,期望能一亲芳泽。」

  听完,她不免打趣道:「那不就跟你很像,闲闲没事做,只注重打扮,孔雀开屏。」

  「拿我跟天堂鸟比?」霍镜光不满地眯起眼,自傲地道:「凭我的姿色,不须费心去吸引异性,她们自动就会巴上来。还有,我现在哪里注重打扮了?」他可是因为她,愈来愈朴实无华,真正走平民路线。

  「更正,是以前的你,现在踏实多了。」她笑笑地称赞道。

  他一头半长发绑着公主头,穿着与前天相同的短袖T恤、牛仔裤,脚上是运动凉鞋,手上提着用香蕉叶包裹的食材。

  之前借住她家,他虽也穿得轻便,却是不得不委屈,本性仍是少爷、公子哥,成天只耍废,现在的他变得不同,虽谈不上积极进取,但至少在这里该做的事,没偷懒蒙混过去。

  若当日需要在天未亮前往橡胶园巡视,他也无须她催促,总能在约定时间前打理好自己而出门。

  白天,在橡胶加工厂盯作业流程或出货状况,他会跟着Fake厂长行动,有时也进会议室参与会议。他不若先前在公司开会只是打瞌睡或发呆,他神情认真聆听相关会议报告,偶尔还会提出意见。

  虽说在这里出差,他们实际要参与工作的时间,每天加总也许还不到五个小时,但比起他过去完全在公司虚晃度日,已进步太多。

  她对有着明显改变且不特别注重打扮、自然无伪的他,愈看愈顺眼,就连他捡起一根羽毛给她,她都有些感动,对这根特殊的羽毛更是心生珍惜。

  稍晚,两人回到工厂,看见一群十来岁的孩子打赤脚在前方的草地上踢足球,足球忽地朝他们这边飞来,钱晶心正要闪躲,一旁的霍镜光却抬起腿,用膝盖将球顶回去,精准地将球顶到一个孩子面前,对方随即将足球带向另一同伴。

  「你会踢足球?」她惊奇的问道。还是方才他只是巧合顶到球?

  「你以为只有你学长会打球?」因她怀疑,霍镜光显得不服气。

  他不免介意她曾提过于佐刚大学时亦是篮球队健将,听来她欣赏运动型男性。

  「我大学时足球踢得不错。」他刻意强调,就是莫名会跟于佐刚做比较。他高中、大学玩过几年足球,后来因为不喜欢在大太阳底下流得满身汗,便改去健身房运动。

  「真的?那踢给我看看。」钱晶心突然很想瞧瞧他踢球的样子。

  她随即向孩子们走去,询问他们能否让这个叔叔也一起加入。

  「什么叔叔?是大哥哥。」霍镜光步向她,纠正孩子们的称呼。

  她抬眼看他,忍俊不禁。以年龄而论,他绝对是叔叔,但以心智来判断,让孩子们叫他大哥哥也不假。

  生性活泼热情的孩子们,欣然欢迎陌生人的他加入。

  「你要是踢输小孩,要把你带来的零食贡献出来。」钱晶心清楚他比她大一倍的行李箱内塞了不少从台湾带来的零食饼干。

  「我赢了有什么奖赏?」他微眯着眼问道,不满她轻看他的运动能力,就是赢过这群孩子,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你赢了,我做椰香糕点请你吃。」钱晶心笑道。

  方才在市集,看到有婆婆妈妈卖自制的小面包和椰香糕点,他好奇想买来尝尝看,又怕不卫生,转而问她会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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