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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往北。”凌丹云不想有天他死了,却无人知晓他死在何处,至少有个人为他收尸。

  他有预感这次出行不会如往日顺利。

  “北边。”她眸光一闪,北边有什么?

  “北戎。”凌丹云解了她的困惑。



  “北戎……”她在脑中描绘本朝地图,蓦地一惊,了解他话中之意。“那我爹他是不是——”还有哥哥。

  她忽然觉得呼吸困难,胸口仿佛压了一颗重石,好不容易才安乐几年的日子又要再起烽火,多少骨肉离散。

  “北戎异动,还不确定要不要大军先行,因此我要先去瞧一瞧情形。”黑眸中迸出厉光。

  “你……”她想说让他别去,可话到舌尖却发不出声音,他身为皇室宗亲,有责任守护凌氏皇朝。“我给你的救急袋一定要随身携带,非到紧要送头不要用,量不多。”

  救急用,简便为主。

  “蒙蒙,要是我回不来,你会想我吗?”到时他希望她忘了他,死人没有知觉,活着的人却要承担他们的死亡。



  沈未尘心口一紧,感觉到微微的刺痛。“胡说什么,“素手仙医”没有救不活的人,你给我挺住,回来再死。”

  除非脑死,否则只要断气三十分钟内,她都有把握把人救回,她左手诊脉,右手下刀,中西医并进,从阎王爷手中抢人。

  听她微恼的喝斥,凌丹云宠溺的笑望着她。“如果我能回来,你就嫁给我。”

  “这是威胁。”她怒喝。

  眉一挑,他气势凛然地朝她走近。“我总要未雨绸缪,等我能脱身的时候,你已经十四了。”到了那个年纪,她不可能还不议亲,而他的娘更不会代他上门提亲。

  “要那么久?”她难掩惊讶。

  “也许更长,说不定要等到打完仗。”他也需要战功,唯有打仗才能更快达到他的目的。

  闻言,沈未尘眉头一蹙。“跟着我爹,好歹……”爹的经验丰富,总能护着他一时。

  “好,听媳妇的。”凌丹云一副“娘子的话绝对没错”的模样。

  “凌丹云——”她软甜的嗓音带着几分羞恼。

  “让我亲一下,解解——”馋。

  心热的凌丹云正要一亲芳泽,雷声震动般的咆哮声顿时铺天盖地而来,他一脸懊悔,手不够快。

  “臭小子,给老子出来——”

  由世子爷变成臭小子,落差之大近乎神速,在沈万里第三次逮到宁王世子潜入女儿屋子时,他高不可攀的家世就一文不值了,被大将军像赶猫般的驱逐。

  “师父,我老子是宁王,你别跟他抢儿子,他就我一名嫡子。”凌丹云痞痞地回道。

  “别叫我师父,你这大逆不道的孽徒,竟然趁我在军营练兵时又来行宵小行径,我今天灭了你这个欺师灭祖的魍魉!”沈万里手持百斤重大锤,就要往人身上一送。

  “师父别动怒,小心肝火太旺,徒儿是来帮您老检查门户,免得歹徒入侵。”吓!来真的,被重锤砸不死也半条命,北戎一行就去不成了。

  闪得快的凌丹云一跃跃到花坛上,正在盛开的杜鹃花摇晃不已,由浅紫渐深,染成紫红。

  “少给我嘻皮笑脸,跟你说了多少次少打我女儿主意,你是不长记性还是跟我一样失忆了,老子不介意打到你脑子灵光。”还敢躲?他也不想想他养个女儿容易吗?他早早惦记上是什么意思,他还想给女儿挑个上门女婿。

  “师父,我也老大不小了,可怜我衣破无人补,春寒露重无人嘘寒问暖,小师妹人美心善,徒儿我高大俊朗、玉树临风,师兄师妹配成双乃千古佳话,你狠心辣手拆毁鸳鸯吗?”自个儿抱着娘子夜夜春宵,全没想过别人如何孤枕难眠。

  “休想!”过去他太纵容了,才会被得寸进尺。

  凌丹云往上一跳,避开差点砸在腿上的刺锤。“师父呀!你真要废了徒儿,差一点腿就没了。”

  “少说废话,先吃我一锤!”沈万里虎虎生风一甩臂,几十年老树断了一根粗枝,树叶掉满地。

  “要打出去打,我院子里的花木具有药性,是我种来炼药的,谁敢折损一花一木,我跟他没完。”这两人就不能消停一下吗?一碰面就互咬,幼稚到让人看不下去。

  “蒙蒙……”

  沈未尘面无表情的纤手向外一指。“出去。”

  面上一讪的沈万里和讪笑不已的凌丹云没有二话,头一低走出内院,脚步很轻。

  将军府内最不能惹的不是霸气侧漏的辛静湖,而是测不出深浅,医毒双绝,内心强大到鬼神都惧的沈未尘。

  她一句话胜过千军万马。

  第十章 岳父和女婿的心结(2)

  “会打仗吗?”

  “不确定。”

  “皇上让你往北戎走一趟。”

  “是的。”

  “……要保重,虽然我不晓得蒙蒙的医术有多高,可是她用银针就救回我没了气的手下,我想她还是有几分本事在,若是你……”沈万里话留一半,并未说全。

  “我知道,真要中了埋伏,我让人把我绑在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上,载着我的尸体回京。”他的归处只有她,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到她最后一面,否则死也不瞑目。

  “啐!说什么丧气话,大丈夫顶天立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尚未建功立业前都不许言死,你看我打了多少年仗,还不是好生生的回来,还找着妻子儿女,一家团聚。”沈万里原本以为要孤老终身呢!投怀送抱的女人他没一个瞧得上眼,原来他的阿湖等着他,不畏流言,不惧辛劳地守着他们的家,拉拔大一双子女,这世上哪找得到这么可敬可倔又有点小泼辣的女人,而且还是他的娘子,简直是老天赐的福气。

  一想到个性偏硬的妻子,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沈万里冷硬的脸庞变得柔和,眼中多了一丝爱妻爱家的柔软。

  他的记忆中断在十五岁那年,又在二十二岁时接续,中间的一段完全空白,他不记得如何为辛老头家人所救,更不知怎么和妻子相识、相知,最后结成连理,生儿育女。

  可是那份残留的感觉骗不了人,见到她,他的心就活过来了,好像渴了多年的人忽然喝到水,入口的甘甜顿时令枯木逢春,涸湖成泽,漫漫荒漠绿意成洲。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她全无遮掩的脾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直来直往的坦率,如果夫妻间还不能坦然相对,整天猜来猜去的疑神疑鬼,那还能是夫妻吗?

  妻子的直截了当十分合他的胃口,不论他想不想得起他们的过往,他都认定她了,愿生而同寝死同椁,一生不分离。

  “是,岳父大人说的是,小婿谨记在心……啊!怎么又动手?”故意没闪过的凌丹云抚着后脑杓,他是真疼,大将军的手劲没几人招架得住,一拳能打死百来斤的山猪。

  “叫师父。”沈万里从鼻间重重哼了一口气。

  “师父,早喊晚喊也要喊,你就别憋着,看你项颈的紫筋都要爆开了。”师父、岳父只差一个字,无碍。

  “住口,臭小子,给你三分颜色就开起染房了,我家蒙蒙要留着招赘,你没事滚远些,少去招惹她。”哼,越看越不顺眼,男人长得太好看都是负心汉,见一个爱一个。

  “我可以。”凌丹云厚脸皮的道。

  沈万里冷哼道:“你确定你可以吗?立宁王世子当上门女婿,你是想让人笑话皇室无能,还是要害我将军府被百姓唾沫淹没?堂堂的未来亲王沦为赘婿,你敢见人,我还不敢走出将军府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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