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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管他呢,走一步算一步,就算一辈子都维持这种不男不女的样子,老实说,她也不是很在乎,律法上也没规定一定要前凸后翘、身材婀娜才叫女子。

  既然死人不是天天都有,那么在这段空窗期,找个短工来做做,也好过在家里蹲,她可是听了那些个去曾家帮忙的三姑六婆九姨婶们说了,树城里来了个大京里泥瓦大匠,听说是要替即将致仕的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的文大人盖一处园林,地段已经看好,在城中最繁华的所在,但因为带来的人手不够,想在树城招收一批临时学徒。

  一般的作坊学徒是没有工资的,只有到年终及节日时能发点红包意思意思,或是请吃一顿饭,所以大匠招人,还许了三十个铜板的工资,算是十分丰厚。



  至于管不管吃住,并不在阴曹的考虑范围内,树城到烟花村也就十几里的路程,她当天来回绰绰有余。

  那么自己够不够格?

  咳,她的身板虽然单薄,看起来没有三两肉,但一些粗活儿可难不倒她,也算有一把力气,所以不去试一试怎知道行不?

  那是三十个铜板耶。

  明早,她要早点进城,今天一定要养足精神,明天一早才好赶路。

  她一头倒下,却忽然想到什么,身子一个打挺,灵活的弯腰往炕的边角往下摸去,熟门熟路的从墙壁的旮旯缝隙里掏出一个瓦罐,入手沉,看起来颇有分量——那是当然的,里面可是她这几年来一文一文攒下的身家。



  瓦罐已有八分满,再过一阵子,她就能把钱存进钱庄。神婆那屋子太潮了,这几年真是累着了,一双老寒腿总喊着疼,自己这么努力,想的就是也许过两年能把神婆接过来养老,就算不能住一起,她另外起一间屋子给神婆住,就住她隔壁,眼睛看得见她的地方,也是好的。

  解下腰际的陈旧小荷包,这是她十岁出来独立时神婆给的,她用了许多年,舍不得换下来。她把银钱全部倒出来,难得还有两颗四钱重的小银锞子,她留下五个铜板当午饭钱,其他的全部放进瓦罐里。

  她嘴里总是喊着不要紧的膝盖又隐隐作痛起来,她啧了声,想说只要睡着就会忘记疼痛的法子是行不通了,狠下心来咬牙给膝盖揉了两遍,最后擦掉从眼眶冒出来的眼泪,倒头就睡。

  生活的残酷对她来说是日常。

  这膝盖明天应该就会好了吧……

  阴曹不知道她一入睡,四壁皆空的房间突然有股黑烟升腾而起,慢慢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也逐渐清晰,最后幻化出一个穿宽袖紧身绕襟深衣的男子来,黑色的直裾优雅的垂在脚边,始就这样用他白肤淡唇的脸看着连被子都没盖,甚至方才揉膝盖拉起的裤管也没放下来,就这样大剌剌呼呼大睡的姑娘。

  那块瘀紫黑青因为她的胡乱揉按已经散成更大一块,更惨不忍睹了。

  这明天晨起应该会更痛了吧。

  她,连疼痛也不会叫唤出来吗?

  他这千余年来见过的人不知凡几,却没见过一个姑娘家对自己这么不看重,又那么的倔强。

  但是这不代表他对她有任何的心慈,在没有她的命令下,他是绝对不会妄动的,且就算得了她的命令,他也要看看自己心情好不好。

  所以,他很心安理得的消失。

  第二章 进城找活计(1)

  一无所知的阴曹这一夜连翻身也没有,直睡到鸡鸣才不甘愿的张开一只眼睛。

  是的,一只眼。

  这是不甘愿的起床啊。

  怎么好像才躺下天就亮了?

  照旧翻身就起,哪晓得下一瞬间又栽倒在炕上。

  阿娘喂,她的膝盖……昨晚真不该偷懒,要是去拔点草药捣碎敷上去,过一夜应该就没事了,哪会像现在这样肿成馒头似的。

  算了、算了,不管它,痛个两天也就自己好了,她今天还有事,她可是打定主意要进城。

  胡乱的把裤管放下来,一拐一拐的洗了把脸,从水里见仪容没什么差错就出门去了。

  她一向就是这样,短暂的悲苦后,坚定的擦干眼泪,贫困无法让她低下头,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现在如此,将来也是一样。

  虽说到树城不过十几里路,平常走走跑跑也就到了,可今天阴曹的腿痛得她想哭爹喊娘,来到树城已经一个时辰后的事了。

  有着三百年历史的树城是座小巧的县城,靠水又靠山,城里车水马龙,人烟阜盛,民风纯朴,是个很美的小城。

  青石板路上,挑着菜担子的老爹,卖面的大婶,在门口对着路人打招呼的茶铺伙计,普通百姓的穿着算不上好,但朴素整齐,处处带着安详和蓬勃的朝气。

  当然也不可讳言,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只有光明,无赖痞子、小奸小恶的人也是有的,但十恶不赦的倒是未见,所以,整个树城可以说是非常适合人居住之地。

  阴曹赶到城南最热闹的乌衣街时,着实倒吸了一口气,只见人龙绕了好几圈,她已提早出门了,想不到许多人比她还要早,这是势在必得啊!

  娘的,早知道她昨夜就不睡了,连夜进城,起码得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

  「小伙子你也想来抢工作啊?瞧你这小身板,还是趁早回去吧,这活儿没你的分。」回过头来的大叔长得五大三粗的,嗓门也大,是个粗人没错,却很好心的给阴曹建言。

  「既然都来了,总得试试看,大叔您说对不对?」摸摸鼻子就走不是她一贯的做事风格,只是这里有这么多人,要等什么时候才轮到缀在尾巴的她啊?

  大叔连正眼都懒得看她了,挥苍蝇似的。「要是我才不浪费这时间,赶紧找别的活儿去。」

  他的话引来更多人的讪笑,什么对手不对手的,就是个不自量力的雏儿。

  阴曹嘿嘿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伸手不打笑脸人,见她没有半点想离开的意愿,那几个粗汉子也就不理她了。

  阴曹没等多久就看出来,长龙般的队伍消化得很快,一次五十个人进去,大概两炷香时间,很快就淘汰一批出来,从那些个被淘汰的人垂头丧气的叨念中得知,原来想进大匠的手下当学徒,要先能扛起单包重三十斤的泥袋两包,来回在广场走上一圈,还得要脸不红气不喘,没有两把力气的人根本应付不来。

  阴曹咽了咽口水,两包三十斤的泥袋,根本比她体重还重了,但看在那三十个铜板的分上,说什么也不能打退堂鼓,临阵退缩。

  被录取之后总不会天天都要扛泥袋吧,如果是这样,那她不如去码头当脚夫扛谷包去。

  不管啦,硬着头皮上就是了。

  不得不说,即便是个面试的宅子也大到没边,阴曹和另外四十九个人一同进了院子,只远远看见廊檐下的太师椅坐了个看不清面貌的人,一侧是已经被录用的人,一侧就是他们这些人,院子中央则有一堆放得歪七扭八的泥袋。

  没有人发话,他们只能规规矩矩的站在太阳底下。

  冷不防,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朝着他们这群人喊,「这里有识字会算术的人吗?」

  众人面面相觑,要是会识字读书,早就在家里跷脚当大老爷了,哪还用得着来这里干这种粗活?

  管事的眼光慢吞吞地巡梭过去,直到落在阴曹身上,她因为个子小,被淹没在一众高头大马的糙汉子里面,要不是他眼尖,恐怕还看不到。「小兄弟,你会写能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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