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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我不知道,是冯净跟冯璘……」冯璿拿着帐本的手开始发抖,决定回头揍死那两个隔房的兄弟,可眼前他更怕被二哥打死。

  「你的脑袋能不能精明一点?我不冀望你像冯净当个总帐房,也不冀望你能像冯璘八面玲珑,签契买卖样样精,我只要你行事前多点思虑,苛求吗?」

  「二哥……」冯璿抖若秋叶,连帐本都快要拿不住。

  「将帐本拿给冯玉,还有,明儿个开始你到冯家粮行见习,我没开口,你不准回来。」冯珏话落,当着他的面关上门,还低声说了句,「依我看,你干脆跟冯净交换算了,我倒宁可要他那个弟弟。」



  「二哥,你怎能拿那家伙跟我比?今儿个的事分明就是他们两兄弟陷害我的,你怎能不明事理地就……」

  瞬地,门开,面对冯珏那张冷到极点的面瘫脸,冯璿很识时务地闭上嘴,抱着帐本跑了。

  冯珏转回房内时,兴致都没了,只想回头掐死冯璿。

  「生气了?」来福见他坐在床畔好一会儿,却没有进一步动作,掀开被子一角觑着。

  「不是。」只是恨铁不成钢,要怪也只能怪爹当年教导他太严,却对冯璿放任不管,加上娘娇宠着,才会养出他这般纨裤气息。

  明明就是。来福不着痕迹地叹口气,坐起身靠在他身上。「别气了,他只是被人捉弄了,就我听见的,他对你这个二哥很是敬重的。」



  「他能不敬重吗?」他可是对他设了诸多规矩,横竖只要他犯了规矩,他就扣月例,他那人要面子得很,没有银两怎么走得出门?咬了牙也得守着规矩。

  「还说不气?」来福没好气地道,把脸贴在他胸上,这才发觉他没着上衣,脸上突然发热,也不知道是自个儿热的,还是被他偎热的,她羞涩地退开,可双眼还是偷觑了他胸膛两眼,直觉得和当年相较,是更厚实了些。

  忖着,暗恼自己真是太不正经,可眼前的人吭都不吭一声,教她不禁抬眼,却见他面红耳赤地瞧着自己……她跟着他的目光往下瞧,突地尖叫了声,拉起了被子遮着胸前春光。

  天啊,被子,被子!她的被子什么时候掉的?!

  「来福。」他低哑着嗓音唤道。

  她怯怯地觑他一眼,发觉他满脸通红。「你怎么脸红了?」

  「你的脸比较红吧。」连他都不知道自己也会难为情,方才明明没这些问题的。

  「咱们今晚要比谁的脸较红吗?」洞房花烛夜就是要比这些?

  「咱们什么都不比。」他低喃着,吻上她的唇,觉得自己像是初经人事的毛头小子,一个吻让他抖得厉害。

  两人对视一眼,陷在莫名的羞赧当中,最终还是来福羞涩地道:「再喝杯酒吧。」

  「……也好。」冯珏取来两杯酒,两人再一次交杯,饮完酒后,不禁彼此对视而笑。

  可吻加深了,瞬间,想占有彼此的心思凌驾于羞涩之上,这一夜,他俩重温日梦,终于让彼此情意天长地久,绵延不绝。

  【全书完】

  注:欲知冯玉与关子悦的「三世」爱恋,请看《招福小半仙》。

  后记

  写,最爱 绿光

  这一本是《招福小半仙》的「兄弟作」,又也许该说,当初一开始这两个酷似双生子的主角,在我脑袋里各自配对了,所以也就理所当然地动手了。

  而书中的莱菔,其实指的就是白萝卜。

  刻意不写萝卜,纯粹只是想要借用古名当谐音。

  懂吧,很明显的是作者在恶搞女主角,呵。

  而这里头要说是种田文嘛,其实也不全然,纯粹是想让女主角有个一技之长,之所以挑了萝卜当农活,那是因为,作者本身喜欢吃萝卜。

  是的,就像是花园系列里的《稻香太上皇》为何要种米,那是因为作者很喜欢米饭,既然要种,当然要种自己喜欢的,是吧。

  况且萝卜真的是好东西啊,十字花科科类的疏菜,真的是很养身,俗语有说,莱菔上市,郎中下市。不是没有原因的,而且烹煮简单,随便炖个汤,或和着肉卤都很美味,超爱的。尤其冬末春初的萝卜最是美味了,光是这个冬天,我就嗑了不少。

  想来也巧,书的背景都是从《稻香太上皇》里延伸出来的,突然发现这几本没有系列名却有相关背景,而且刚好就落在四个书系里……嗯,开春就这么玩,就当是好采头啦。

  也趁这当头跟读者们拜个晚年,祝大家狗年行大运,全都心想事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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