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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顺风耳吗?

  “胡医师?”隔壁的门打开,动物医院助理王沐乙也醒了,笑嘻嘻地问:“喉,你们在约会出?”

  “不是啦!”夏莼美翻白眼。

  “不要乱猜,上班时间还没到,回去睡觉。”可怜的胡医师,没想到把妹不难,难的是被揶揄会很丢脸。



  第3章(1)

  历经一夜混乱,夏莼美的心情像坐完一趟云霄飞车,现在应该要昏昏欲睡,可她趴在床上,四肢乏力,脑子却很清醒。

  她望着白色天花板,那油漆的白深浅不一,有的地方像脏脏的灰。当初房子是怎么漆的,色差好严重,接着她又听见答答答的怪声音。

  她下床寻觅声音来源,跟着声音走到电视旁,见地上有一滩水,往上望——Shit!

  原来深浅不一的白不是油漆没调匀,是漏水!

  她奔至顶楼,用力撞开生锈的铁门,不禁惊呆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只见顶楼汪洋一片,如果买鱼过来放,就变成生态池了!

  她脚软跪地。这阵子雨下不停,忽大忽小,全积在顶楼,加上屋后紧挨着的山坡泥土随着雨水一起冲刷下来,造就出一片土黄色的汪洋,而她竟无知无觉地睡在汪洋底下?!

  现在暂时没办法解决,她先飙下楼找出各种容器,把锅子和碗瓢都拿去接漏水,这一忙,两小时过去,当她又爬回床上,已筋疲力竭。

  怎么办?

  这烂屋还住得下去吗?

  找人处理要花多少?她银行户头只剩六千。

  夏莼美,你不只睡汪洋底,你还前途茫茫!

  早上八点,她全身酸痛,眼睛酸涩,可是睡不着。

  想当初花九十万买下房子,那时仲介说前屋主蔡婆婆久病厌世,又有忧郁症,才会服药自杀,所以这间透天厝才那么便宜,买到是赚到。

  是吗?

  现在听屋里滴滴答答的漏水声,也许真正让前屋主崩溃厌世的,是住在这么爱哭的房子里。

  她该怎么办?

  当初只看过房子两次,一次是晴天,一次是雨天,那时刚下雨不久,房子的毛病还没显露出来,现在她已不能抽身,瞬间有种走投无路的感觉。

  “喵——”妞妞伏在她脸边,撒娇地舔了舔她的脸。

  “宝贝。”夏莼美将它捞来,抱在怀里。“你为什么偷跑出去?这边有坏人,以后不可以乱跑,知道吗?”

  “喵……”湿漉的鼻子蹭了蹭她的下巴,令她鼻酸,忽地明白过来。“是去找‘把拔’吗?”

  也是,妞妞也不习惯新地方吧?过去妞妞最爱睡在康胜斌肚子上,或是睡在他们俩的中间……

  她……是不是做错了?就算他劈腿,只要她肯原谅他,一切就能如常。

  负气分手、离家出走、冲动购屋,她落得这么狼狈有比较好吗?有比以前幸福吗?

  以前……以前的夏莼美,这时候在干么?

  台北生气勃勃,那时候的早晨明亮又温暖,还很热闹。

  夏莼美辗转难眠,被回忆攻击,她翻个身,枕边空着,心里有点慌。

  她不习惯这里的早晨那么静,偶有一、两声鸟啾,伴随屋内漏水声,越听越慌,渐渐觉得屋顶那片汪洋漫进心里,又觉得那片汪洋快压垮屋顶,她有点喘不过气,感觉快被淹没。

  这种陌生感令她窒息。她一个人死在这里,也许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往后病了或气喘发作,她一个人也只能等死,就算救护车赶来,也只能开到下面路口,等担架运进来再把她抬出去,她早就“嗝屁”了。

  想像是很恐怖的,因为可以无限上纲。夏莼美逼自己放轻松,却更加紧张。

  只要原谅他,她就能立刻解脱,马上回到舒适又熟悉的日子。他还在苦苦求她回家,她何必将自己连根拔起?

  如果分手不快乐,她为何还要分手?

  离开他,是不是错了?

  看看这里,住事故屋她不怕,但现在却生出恐惧感,原来不住不知道,住了才明了。

  房子的缺点一一浮现。前有恶邻,屋内漏水,几处屋墙有裂痕,没钱不能找人修,出入时附近老人总拦下她问东又问西。

  “去上班?在哪做事啊?”

  “没结婚啊?有男朋友吗?”

  “要出去啊!去哪里?怎么去?”

  后来她发现如果认真回答,没一个小时走不了。交通更是困扰,从基隆搭火车到台北只要半个多小时,问题是光走下山、赶至车站也要半个多小时,往返两小时没了,连买个日常用品都要走一大段路。

  还有个杀猫变态没抓到,万一变态进化了,恐怕连人都有危险。

  她越想越烦,越觉得这里烂透了。

  原谅比分手轻松,所以她不分手了,她要回去。

  今天礼拜一,咖啡厅休息,正好可以打包行李。她中午出发,下午就回电梯大厦,窝在装潢精美的住所,什么难题全部解决,她也不用面对了。

  想到这里,她跳下床,打开行李箱,将衣物和随身物品都收进去,连混乱的心情也丢进去。逃回去就好了,这没什么。

  人是习惯的俘虏,离开五年的恋情就像离土的树,干渴憔悴,所以何必呢?怎么想都不值得。

  夏莼美一边收拾,一边说服自己。

  这样是对的,离开康胜斌她才会后悔。

  康胜斌虽然劈腿,但本质善良,英俊又帅气,咖啡厅一票女客都冲着他来。

  他是独子,生母早逝,以后也不怕婆媳问题;而康伯伯是退休教师,作风开明,自己跟佣人住,生活自理也不麻烦他们,还把她当女儿疼,殷殷盼着他们年底的婚事,盼她生个宝宝含饴弄孙,连原本出租的房子都空出来无偿供他们住。这样的良人哪里找?凭她的条件,还能遇上比康胜斌更好的人吗?

  每每当她心慌又旁徨,就会有个咒语,阴魂不散的在她耳边响——

  “男人是没断奶的动物!他们不喜欢这么小的胸部,你快去隆胸,不然老了会后悔。”爱美成痴的妈妈总爱叨念这些。

  她低头打量。B罩杯虽小,但也很好啊!不行,刘心蕾是D罩杯,好靠北。

  “什么时候去割双眼皮?不会很痛,叔叔也不会收你的钱,小手术还要犹豫什么?别等着后悔。”

  她拿镜子过来照。单眼皮秀气也很美,但靠北的是刘心蕾是双眼皮大眼睛。

  “老穿得像男人婆,女人会打扮比会做事重要,不听我的你一定会后悔。”

  她摸摸身上的T恤和旧棉裤。每次见到刘心蕾都穿迷你裙或热裤,冬天冷也爱穿超紧身的裙子。

  由于妈妈再婚,对象是医美诊所的院长,妈妈认为这都是她乐此不疲保养自己的战果,从众多追求者中,选了名头最响的院长,从此以院长夫人自居,对外貌要求更苛刻,甚至积极改造她这不称头的女儿。

  “妈是史王叔叔的招牌,你是我女儿,也不能太差吧?不然别人会讲话的,拜托你注意点。”

  夏莼美不服气,只有她知道,妈妈看似风光,其实负债累累,还常要她帮忙周转,钱都花在化妆品、美容保养和衣服上,王叔叔除了让妈妈微整型不用钱,财产可是看紧紧,妈妈捞不到一点好处。

  不像她,她努力工作,自食其力,拥有一间很赚钱的店,时间花在工作而非装扮,她为自己骄傲。

  对,外表不重要,她有内在美才重要——但男友却跟美女有一腿,难道妈妈说的才是对的?女人会打扮比会做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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