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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一道男人的嗓音传入耳,紧接着是一只握着伞柄的手臂,就这么无预警地递到了她面前。

  她吓一跳,下意识转头瞥了身旁一眼。那是一个男人的身形,模模糊糊的,她赶紧戴上眼镜一看——

  然后,她呆了。

  苏鹤璇不是第一次遇见慷慨分享雨伞的陌生人,可她绝对是第一次遇见这么慷慨的花美男……



  不,也许不能称之为花美男。

  她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性,能够将“秀气”与“阳刚”这两个形容词融合得如此巧妙,毫无冲突。

  老天,她莫名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只有她一个人受到如此强烈的冲击?抑或他在每个人的眼中都如此耀眼?

  “这把伞借你吧。”男人大方地把伞递给她。

  她怔怔地接过手,傻愣了三秒。



  “等等、不对啊,”她骤然清醒,摇摇头,直觉想把伞还给对方,“你借我了,那你自己怎么办?”

  对方露出了微笑,指指前方,道:“不要紧,我在对面那一栋上班,过个马路就到了,淋不了几滴雨的。”

  语毕,男人作势就要迈步过街。

  “啊、等一下!”她急忙地唤住对方。

  男人收步,回头看了她一眼,像是在等候她的下文。

  “呃……那个、伞……伞要怎么还给你?”

  “不用还。”他一副毫不在乎那把伞的样子,“反正这把伞也是某个好心的路人送我的,你就送给下一个需要的人吧。”

  说了这句话,男人这回真的转身走了,跑向对面的一栋大楼。

  苏鹤璇杵在那儿,呆愣久久,回不了神。

  她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晕眩感,头重脚轻、心律骤增、呼吸浅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最后,她做了一件自己这辈子想都没想过的事。

  她笔直走向对面大楼,步入大厅,然后问了警卫一句,“不好意思,请问正兴实业是在哪一楼?”这公司名当然是她随口胡诌的。

  “不是哦,这整栋都是数位亚细亚科技。”警卫只抬头看了她一眼。

  “啊,那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又走了出去。

  数位亚细亚科技——她牢牢记下了这个名字。

  当晚,苏鹤璇回到套房,Google了这家公司,然后把自己的履历表彻头彻尾重写一遍,接着投递到这家公司的每一个设计类职缺。

  长到了二十二岁,她第一次有这种“非要不可”的坚持。

  她暗自想像,如此温柔善良的人,倘若人生的第一份工作能与他共事,那么肯定会有很幸福的职场生活吧……

  嗯,肯定是的。

  “小璇。”

  隐隐约约的,好像有人在呼唤她的名。

  “……小璇?”

  接着有人推了推她的肩膀。

  “嗯……”苏鹤璇这才缓缓睁开沉重的眼皮,从双臂里抬起头来,伸手摸来一旁的眼镜戴上。

  唤醒她的人是刘芳韵,隔壁业务部的助理。

  “你昨天睡公司?!”对方一脸讶异。

  “哦,对啊。”点点头,她揉了揉双眼,“营三处昨天紧急要修改一些东西,我又遇到一些Flash上的问题,所以搞了一整个晚上……”

  声音里是浓浓的睡意,最后她还是忍不住掩嘴打了个呵欠。

  “营三?又是陈彩佑那妖女?”对方惊呼,其夸张的表情不输八点档演员,“你怎么不拒绝呢?你可以拒绝的吧!你本来就不是营三的人力,只是去支援而已,有尽到义务就好,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你这样爆肝帮她做事,她又不会感激你。”

  刘芳韵说得义愤填膺,好像被虐待的人是她自己似的。

  苏鹤璇苦笑了一下,道:“没有啦,她真的没有欺负我……她昨天发需求信过来,没敲定时间,只是跟我说她想要什么效果而已。我不会做,当然就花了很多时间在研究功能怎么弄啊……”

  她的工作桌上,摆了三、四本的Flash教学书。

  “没敲定时间?那很明显嘛,摆明就是‘愈快愈好’的意思。小璇,你不用帮她说话没关系,那妖女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全公司都知道。”

  “呃……”她真的没有护着谁的意思,只是据实报告而已。

  来这家公司转眼已经四个月——是,没错,老天还是有眷顾她的。她确实成功挤进了这家叫作“数位亚细亚科技”的公司,挣到了一个网页美术的职位。

  由于她根本不懂什么网页技术,刚进来的时候,会做的事情有限,于是就这样顺理成章以“支援营运三处”之名,被自己所属的单位给踢出去。

  一开始她很困惑,心想,“既然是支援,不是应该要派个比较有能力的人过去吗?怎么会派我这种拖油瓶去呢?”

  后来,随着脱离菜鸟身分,她渐渐懂了。自己之所以会被踢去营运三处支援,不是因为她刻苦耐劳、积极向学,也不是主管认为她是可造之材,反而正是因为她是只什么都不会的菜鸟,所以她被推了出去——让她去拖垮别人。

  那是恶斗,办公室里每天都在上演的战争。

  所以,她幸福了吗?

  一点也不。

  撇开这种每天烽火连天的日子不说,本来以为应征进来了就能理所当然与“那个人”共事,实际上根本是她想得太美妙,这家公司规模不算小,总计八、九百名员工,别说是共事了,连平时要见上一面都得碰碰运气……

  “啊!”对,碰运气。她猛然想起了一件每天都得做的事。

  刘芳韵被她这声突来的惊呼给吓了一大跳,“你、你干么?吓人哦?”

  “现在几点了?”

  “快八点半。怎么?”

  “哇、来不及了!”她拉开抽屉,抓了皮夹就往外冲。

  “来不及什么?”

  “买早餐!”

  说完,苏鹤璇就这么风风火火地冲出办公室,头也没回,留下刘芳韵一个人杵在那儿满脸错愕。

  怪了,买早餐?早餐店不是一直都在那儿吗?为什么会“来不及”?啧,真是莫名其妙的小女生。

  难怪人家都说学美术的人难相处。刘芳韵啐了声,摇摇头走开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当然也不是为了早餐,而是为了“那个人”。

  苏鹤璇每天都会到同一家早餐店报到,不管她爱不爱这家店的口味、无论她是不是已经开始吃腻了,总之,她对这家店如此忠诚的原因,只因为有一定机率可以遇上他。

  这是她在两个月前不小心发掘的秘密……呃,好吧,其实也不算秘密。

  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发现那个男人经常光顾这家中式早餐店。平均一周大概会出现个三次,时间差不多就落在八点半。

  很固定,所以要堵人也很容易——例如现在,他果然又出现了。

  那熟悉却又陌生的身影,令她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浅浅的笑。其实,只要能见上他一面,她那天的心情就会好上一整天;没见到,也没关系,她会继续振作,然后等待隔天的到来。

  回想这一段日子,她不但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挤进一家公司、还每天鬼鬼祟祟跑到早餐店前偷看人家。

  有时候她真担心自己是不是心理变态还是什么的。

  她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无法自拔。于是,每天每天的她,都在“惭愧”与“幸福”之间矛盾地纠结拉扯。

  可是,其实她的野心也就只有这样而已,就像现在这样,让自己隐没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听他与老板娘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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