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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她的办公桌在报到的第二天就送达,她再也不需要克难的窝在沙发上办公了。

  徐振磊看着电梯的白铁门板上她低头的身影。

  这新助理的确是挺尽责的,除了第一天他熬夜工作到凌晨,她报到时,他比她早在办公室之外,之后的每一天,她都比他早到。

  他进办公室时,肯定会有一杯不加糖的冰咖啡,怕咖啡凉度不够,她特地把咖啡放进保冷杯,等他抵达,再倒进他的陶瓷杯内。



  茶几上肯定会摆上两份商业报,他的办公桌上会有她前一天找各种报章杂志或者网路下载来的一些关于投资的重要讯息,然后,除此以外,她会在十点左右准备一份点心。

  沈芯涵算得上是很贴心用心的助理,除了他的交代,话不会太多,对于他点出的缺点,她也非常小心不让自己再犯。

  但就她的穿搭来看,他不甚满意。

  或许是他个人对品味的坚持,因为投资的关系,常常要面对媒体,也常常要和许多名人交际应酬,所以穿着打扮光及格是不太够的。

  “你很穷吗?”

  沈芯涵抬起头,一脸错愕。“什么?”



  “你只有三套衣服在替换,永远只有一双低跟鞋。”

  她不是穷,是节省,因为觉得实穿度比较重要,而且她的外出服绝对不用洗衣机洗,免得变皱,每次穿上身以前,一定会用熨斗烫过,再检查衣服是否有污渍,就是怕媒体出现时,会给老板丢面子。

  至于鞋子,的确只有一双低跟鞋,在旧的开口笑后,她买了新的,但她买的是耐穿的真皮低跟鞋,可以穿上一整天也不会咬脚。

  的确,比起他这种大老板,她是穷困小老百姓,更比不上他的心上人那么光鲜亮丽但也不需要说那么伤人的话吧?

  “我刚踏入社会,还没领薪水,不想当伸手牌跟爸妈拿钱,我自认自己的衣服很干净,鞋子穿起来很舒服,我觉得这样很好。”她沉下脸,声音很冷。

  徐振磊听出她语气里的不满。也发觉自己刚刚出口的话似乎有些伤人,至少,她看起来是受伤了。

  “抱歉,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要提醒你,你的工作要常常面对媒体和名人,你代表的就是光耀集团,所以希望你能多加注意,以后我会让财务部门多编列一笔治装津贴,你就拿那笔治装津贴去采购你的基本服饰。”

  “是。”听到他道歉,她有些惊讶,但也很快接受,不再介怀。

  老板出钱没什么不好的,她乐得接受,反正要求她打扮的是雇主,雇主既然释出善意,她也没理由钻牛角尖,况且,爱美是人的天性,她拿的又是公司给的津贴,所以面子里子都保住了,算是不错的结果。

  再者,她很开心徐振磊跟她解释,而不是下达命令让她做改变,这一点让她觉得很开心。

  然后不由自主的,又在心里悄悄把他从腹黑上司那一个区块移转到贴心上司那一个区块。

  女人是很善变的,本来觉得很讨厌的人,也可能因为对方释出的一点善意而改变。此刻她便觉得,徐振磊其实没自己想像那么讨人厌,甚至细心的一面还让人有些动心。

  尤其是认真工作时的他,人家都说,认真的男人最迷人,真的一点也不假。

  离开光耀办公大楼,沈芯涵以为他们是准备朝首映会场前进,但车子开着开着,却在一处地方停了下来。

  下车后,徐振磊带头,什么都没说,步伐稳健快速地朝前方前进,沈芯涵不敢多问,只能紧紧跟随他的脚步。

  走着走着,她认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这不就那天她和徐振磊抢夺高跟鞋的那间鞋子专卖店吗?!

  她把目光调高,死盯着一路前进的背影,心里想着:他干么带我来这里?该不会是要跟我算总帐了吧?

  聪明的人是不是应该赶紧停住脚步,然后离开?沈芯涵小心肝怦怦跳,不安的情绪全写在脸上。

  果然目的地就是鞋子专卖店,她的心境也从刚开始的忐忑趋于平静。

  既来之,则安之,她决定见招拆招,大不了和徐振磊撕破脸,丢饭碗回家吃自己。

  今天的店员和上次是同一个,看到徐振磊立刻上前招呼,“欢迎光临,徐先生。”

  她回去后打听过了,这位徐先生花钱毫不手软,也从不讨价还价,她看见他自然眉开眼笑。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想在他面前提升存在感。

  同为女人,沈芯涵自然看得出店员的心态,可惜她们的努力都是白费的,因为徐振磊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条件还超优,一般人根本没得比。

  不过,还是有不少女人喜欢飞蛾扑火。

  当了徐振磊的助理之后,她体认到一件事——帅哥很受欢迎,有钱的帅哥更受欢迎,而徐振磊就是有钱的帅哥。

  结果就是她每天至少要打发掉一打以上的电话骚扰。

  其实这一点她倒觉得有点意外,她万万没料到,面瘫男也会那么抢手,着实不可小观。

  多半的女人都是冲着他深深的口袋来的,不像她,只想靠劳力赚钱,可能她是笨的那一群人之一吧。

  “去挑双鞋吧。”徐振磊转头看向她,面无表情的说。

  沈芯涵斜睨着上司,猜不到他这又是哪一招,是希望她替他喜欢的女人挑鞋子吗?如果真是那样,他还真会瞎折腾啊。

  “你打算穿得那么土去参加剪彩?”徐振磊很不留情面的挖苦她。

  “不可以吗?”剪彩和她又没关系,她去了,顶多就是黑压压的人头里多上一颗,谁会管她的穿着打扮。

  “你从一下车开始,就会成为镁光灯捕捉的一个焦点,就算只是配角,你觉得你那样的穿着可以吗?”他不答反问。

  意思是说,当一个土里土气的配角也不可以。算他狠!

  她不再站在徐振磊身后,走了出来,店员这才发现她的存在。仔细一瞧,马上瞪大眼,惊呼出声。

  “你是……上次没买到鞋的那位小姐对吧?”

  沈芯涵对店员猛眨眼,希望她可以闭嘴。但是店员的话已经引起徐振磊的注意,他把目光转向店员,认真询问:“怎么回事?”

  “徐先生,您忘了吗?上次这位小姐在我们店里看上您订制的鞋,当时……”徐振磊终于有印象了。

  他平常不太记和工作无关的人的脸,甚至被好友王政学调侃说他有识人障碍,所以他一直都没认出沈芯涵就和他抢高跟鞋的女人。

  得知沈芯涵就是那个恰北北,徐振磊的眉头轻蹙了起来。

  “你就是那个女人?”

  “我以为你早就认出我。”

  沈芯涵的惊讶不比他少。本来以为他只是故意不提,不过现在一想,其实他完全没认出她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她还记得上次有位颇负盛名的女演奏家邀请他出席音乐会,上司大人却用一脸茫然的表情回望她,她还在心里暗笑他记性差,如今看来他是根本没记,想必当时的她和女演奏家属于同等级,都是他生命中的过客。

  “我没有认出你。”他深深望着她,语气低沉的说着,“我看我们得找个时间好好谈谈。”

  “我无所谓。”她耸耸肩,看是要煎煮炒炸还是什么,她没在怕的。

  沈芯涵在试过好几双鞋后,终于买了一双,决定的却不是她,而是徐振磊。

  那双鞋不适合她——这句话他重复了很多回,最后他选了一双和她的衣服比较搭配的鞋子,虽然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但她不得不承认,他的眼光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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