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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上的现代派艺术以及几处角落的雕塑品,都是依照他的喜好而设摆,宽敞的落地窗尽览整片山色。

  也由于招待所的设备太完善,地点又隐密,几乎能隔绝狗仔队的一切跟监,他父亲拗不过众路人马的要求,只好将它改为营业式的俱乐部,提供审核过的会员使用。

  开放营业之后,二楼改为用餐区。他每隔周的星期三固定和几个朋友来运动一下,再一起上楼吃晚餐。

  「你要不要谈谈过去半个月的坏脾气所为何来?」安可仰放下酒杯,扎在脑后的马尾巴随着动作而摇晃。



  安家经营的法律事务所一直是郎氏的法律顾问,但他真正和安可仰熟悉起来,是近几年的事。安可仰算是家族中的黑羊,平时就挺不务正业的,世界各地四处跑,直到三年前双方才因为一些共通的朋友而认识。

  郎霈对安公子使个眼色,示意他继续问下去。

  安可仰暗暗好笑。这个做弟弟的对哥哥又敬又畏,能不必自己捋虎须最好。

  「喂,郎云,不要装死了,快说吧!」

  「我失恋了。」他若无其事地放下酒杯。

  「噗──」死党一口酒喷出来。



  郎霈的下巴掉下来。「哥,我甚至不知道你在谈恋爱!」

  「你失恋的原因是什么?」安可仰瞪大眼。虽然郎云不喜欢人家问东问西的,可是这种劲爆的话题不问会折寿的。

  「因为她结婚了。」郎云面无表情。

  两个刚捡起来装回去的下巴又掉一地。

  「大哥,你……你爱上一个有夫之妇?」郎霈一脸震惊。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她已经结婚了。」

  「你们两个发展到什么阶段了?」安可仰兴致盎然地问。

  「我想想看。」郎云深思道。「我们吻过、搂过、摸过,还在同一张床睡了两夜,基本上,你可以说,该做的事我都做了。」

  「然后,你才知道她结婚了?」

  他平静地啜口酒,点点头。

  死党和弟弟轮番交换视线。

  「大哥,你们两个人交往多久了?」弟弟接棒。

  「那要看你对交往的定义。」

  严格说来,他们甚至不曾「交往」过,起码不像一般情侣那样的方式。他们只是每个礼拜一次,短短半个小时的相处。在这许多次的半小时之中,他们甚至没有交谈,只是静静处在同一个空间里,各做各的事,然后彼此互相感觉。

  「大哥,你不会被人家仙人跳吧?」郎霈现出忧色。

  「除非郎云蒙受实质上的损失才叫『仙人跳』,你有吗?郎云。」安可仰笑得很乐。

  「我失恋了,这个损失还不够实质吗?」他的神情却平静得不像一个心碎之人。

  「好歹你也长得人模人样,口袋里麦克麦克的,她能矜持住婚姻的束缚,也算是很不容易了。」

  「你若是看过她和我待在同一个房间的样子,就不会这么说了。」郎云涩涩地道。

  「何出此言?」安可仰的兴趣全被激了起来。

  「这么说吧!她看我的眼光,跟你的第二任前妻及前女友们看你的眼光差不多。」他和颜悦色地回答。

  安可仰瑟缩一下。「不要这样说嘛!我们现在已经变成『好朋友』,不信你可以翻前两期的时报周刊,里面写得很清楚。顺便提醒你一下,我只有一任前妻。」

  「你女儿的妈呢?她不是第一任?」郎云调侃道。

  这下子安可仰严重呛到。「你想害死我?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从没娶那个女泰山!」

  「大哥,那你对她的感觉呢?」郎霈慎重地望着哥哥,完全不受他们扯进的话题所影响。

  「像中蛊。」

  两名陪客再度交换视线。

  「敢情这位女郎是个苗疆美女或泰国艳姝?」安可仰好奇不已。

  郎云望着杯中荡漾的琥珀色泽。

  「我也说不上来,只知道自己会无法克制地想接近她。她对我有很奇怪的影响,而我们甚至认识不深。」他认真地望着两个同伴。「你们也了解我的男女关系并不随便,我喜欢和女人培养一点感情之后再上床,但是我一眼看到她就想动她了,等我真的把她弄上床之后,该死的居然把她给吓哭了。」

  「你是说,你、你、你对她一见钟情?」安可仰几乎变成一只凸眼金鱼。天哪!他不知道郎云竟然如此纯情!

  郎霈却越听越不对劲。「大哥,这种结了婚的女人故意来接近你,不知道有没有企图,你自己小心一点,最好和她保持距离。你终究不是普通人,不要像上回那个XX企业的小开,中了人家的美人计被勒索两千万。」

  郎云的眼神变冷,挂在嘴角的不是一个开心的微笑。

  「小狼,瞧你跟只母鸡一样,你哥这么大个人了,泡个美眉还要你来教?」安可仰连忙打圆场。

  「不要用这种怪里怪气的称呼叫我。」郎霈给他一个老大的白眼。

  「奇了,凌家小姐可以这么叫,我就不能?」

  「等你入赘姓『凌』,或者变成『小姐』的时候,你就可以。」郎霈抢白他。

  「这么不给面子?当心我把你暗恋她的事泄漏出去。」

  「你给我闭嘴!」郎霈的俊脸霎时通红。

  郎云啜了口酒,心不在焉地听他们拌嘴。

  三个男人凑成的这一桌,吸引了不少女士的眼光。他们三个人都外形出众,安可仰走浪荡不羁的调调,郎霈少年老成,一身笃实稳重的气质。而他自己,外表虽然冷傲,偏偏有些女人就爱这个味道。

  「说真的,郎云,你打算就这么放弃?」安可仰兴匆匆地问。「死会可以活标嘛!结过婚的女人才有味道,比那些青青涩涩的小处女知情识趣多了!我支持你把她追到手。」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没有节操的!」郎霈瞪住他。

  「就算她转头跟郎云那又怎样?她也不会是全台湾第一个离婚的女人,呿!你今年也不过二十郎当岁而已,就这么古板。」

  两个男人又缠夹在一起。

  走道边缘摆着一盆蝴蝶兰,吸引了郎云的视线。

  花卉虽然清雅,摆在这个位置却显得太过单薄了。他想。如果让叶以心来编排这间俱乐部的盆花,不知道她会如何下手?

  从那一次淹水之后,他很少再遇见她。每个星期一早上,总经理办公室的老位置仍然可以看见一盆鲜艳欲滴的花,她却不曾再出现过。郎云猜想,她又回到以前七早八早便来上工的习惯,而他不想再强制她配合。

  有什么意义呢?她已经属于别的男人,即使他再使出任何方法吸引她的注意力,她也不会转而投入他怀里。

  「妈的。」郎云喃喃低咒。

  「什么?」两只布谷鸟同时转过头。

  「没事,你们继续吵你们的。」他没好气地再倒一杯酒。

  郎霈还想说些什么,安可仰不给他机会,「凌曼宇」三个字一爆出来,两个人又缠斗在一起。

  郎云不是不感激的,有时候,他实在很受不了郎霈。大多时候,郎霈以他马首是瞻,但是在某些事情上,郎霈总会觉得他这个哥哥需要被照顾!这是那三年昏迷留下来的另类后遗症。

  郎云看着同伴,突然感到疲倦。

  这就是他后半辈子的写照吗?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私生活总要听弟弟的唠叨,偶尔才找个朋友出来聊天斗嘴?

  该死的!这不是他要的生活!如果那个女人以为他就这样放弃了,那才有鬼!

  郎云突然放下酒杯,大踏步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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