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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每天他们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时候他们总要跃上屋顶眺望这绝美京城。

  永京人盖房子时喜欢用瓷土跟琉璃瓦。

  无论贫穷富贵,永京人的屋顶一定得用上五彩缤纷的琉璃瓦,富贵人家整个屋顶都铺满,墙壁上则密贴着瓷片以示豪奢。穷人家也一样,无论再如何困顿,也得在屋顶上点缀个几片才行。

  琼璃瓦的颜色不一而足,特色在于全都易于反光;于是光线一照,整座永京城便闪闪发亮,彷似人间最璀璨巨大的珠宝,所以也有人称永京为“珠玉之城”,是整个中土最富饶繁华的代表。



  午时的永京城太亮,几乎能闪盲人眼;黄昏时刻的永京最美,也最温柔,耀耀生辉的都城此时不再令人目盲,笼罩在金黄艳红的光辉中,映照着摇曳的永定河,此起彼落的光,像星空。

  所以他们一次次爬上屋顶眺望永定河,无论多少次都不会厌倦。

  兰欢怀里藏着几个果子,身后的呼延真笨拙地跟着他。

  呼延真行动之所以会如此笨拙,除了轻功练得真是有够糟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一手拎着镇得冰凉的梅汁,另一手拿着个大油纸包,照形状跟味道猜测,那应该是一只很肥的烧鸡。

  说真格的,呼延真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风雅、什么叫赏景,他满脑子只有吃饭跟打架而已。

  是的,呼延真就是个吃货,跟他的姑姑师父简直相见恨晚。



  劈啪一声,呼延真脚下娇贵的琉璃瓦破了,一脚才提高,笨拙的另一只脚立刻又踩破了好几片,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埋怨着,而会含糊不清则是因为他嘴里塞满了饼。

  发现努力提气踮脚尖完全没有用,他干脆放弃,抬脚直接往碎了的瓦片上踩,又是一串串劈哩啪啦的脆响。

  瓦片破碎的速度惊人,下方终于传来呼延府管家心疼的怒吼声:“少爷!老奴求您了!别再踩了!”

  “啊……噢……”呼延真意义不明地漫应着,脚步很是为难地慢了一些些。

  好不容易才坐定,呼延真立刻乐呼呼地打开油纸包,炫耀地喊:“你看!烧鸡!”

  谁不知道那是烧鸡呢!闻味道就知道了吧。兰欢翻着白眼直摇头。

  “很好吃的欸。”呼延真嘟囔:“馥芳楼的喔,一天只卖十只呢!”

  当然是馥芳楼的,当然一天也绝不只卖十只;他去他们烧鸡的厨房看过,里面的瓮锅至少有几十口,生意好成这样,哪里会一天只卖十只?能这么傻傻上当的,也只有呼延真这笨蛋。

  “嗯,谢谢。”

  兰欢正经八百地道谢,呼延真这才开心地眯着眼睛笑,慷慨大方地分给他一只腿,自己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抱着鸡吃起来了。

  呼延真实在不该再吃了,可是怎么办呢?看那张圆呼呼的可爱圆脸,脸上粉嫩嫩的两坨小肉包,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忍心阻止他?

  说真的,呼延真样貌可爱归可爱,但比他貌美好看的人多得是,宫里尤其多;不说别的,光说他身边的小太监小喜,那真是美得可比妖孽。事实上宫里的人背地里就说小喜是个妖孽,还总怀疑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暧昧之类的。

  要说小孩嘛,他的两个双胞胎妹妹那更是漂亮可爱得天上绝无、人间仅有,完全是粉雕玉琢的一对珍宝。

  更不要说他的母后、他的姑姑师父,一个个尽皆美艳不可方物,但看着看着,久了也就麻木了,再怎么美也生不出什么感想。

  可看着呼延真他的心就暖,看着他那傻呼呼、一脸幸福的样子,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就算他已经吃成一坨胖大福,依然是他最喜欢的胖大福。

  “喂,跟我进宫吧,让你当中书侍郎。”

  当然,呼延真再怎么迟钝,也老早知道这位打小认识的“君子”其实并不是什么小贼,而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少年皇帝。

  大约两年前知道的;那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已经混得太熟,对一个每天都跟他抢食、打架、吵闹的家伙,他实在挤不出什么尊重畏惧,即使到现在他们已经相处三年多了,朝兰欢挥拳的时候都只有更用力,完全无顾忌。

  “中书侍郎这官不小了,每天都会跟在我身边,不管我吃什么喝什么说什么都要经过中书侍郎——”

  “是啦是啦,还要帮你写字拟诏书,还要管你所有的生活起居,可了不起啦!”

  “不错吧?”想到胖嘟嘟的呼延真穿上朝服的模样,兰欢就忍不住笑。“那可是跟我最亲近的职位。我本来想让你当御前一品带刀侍卫,不过你功夫实在太差劲——”

  一根扔过来的鸡骨头就是呼延真没好气的回答。

  “喂!”

  “喂什么喂,我爹说不行。”

  “我是你爹的顶头上司欸。”

  呼延真偏着头看他,心里明白其实他是可以用权势让呼延家就范的,但他不会。他喜欢这种“不会”。

  “再过几个月你就不能常来了吧。爹说摄政王该还政给你了,以后你就是真正统治天下的人皇,不再是毛猴子了。”

  距离他十六岁的生辰没几个月了,按祖制的确是如此。

  但这问题只要一开始想,心里就觉得空得发慌;也不是完全不期待,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甩甩头,甩去那错综复杂得连自己也说不清的思绪,兰欢从口袋里掏出果子扔给呼延真,却发现才那么短短的时间,那只鸡已经完全进了他的肚子里,神速啊!简直无底洞!

  “哇!这个好欸!”

  “你悠着点吃行嘛?小心肚子疼啊。”

  “我吃很慢啦,肚子很饿呢!几时偷的猴儿桃?好好吃喔!”

  “什么偷!真难听,是“顺”,从宫里“顺”出来的。”

  “顺得好,下次帮我顺冰荔枝好不好?好馋欸……”

  “冰荔枝什么的你应该先去问我姑姑吧?如果被她偷完还有剰的话……那你相心作啥?唉,说真的,我看你读书也不怎地,文章根本一塌糊涂,应试肯定是没前途了……”

  “唉唷……怎么这样说啦……”呼延真红了脸。

  “文不成武不就,除了中书侍郎,我还真想不出能让你干点什么别的。”其实让他做中书侍郎也很危险欸,搞不好皇帝还得自己拟诏书写文章,牺牲很大啊!

  “人家只是还没想好嘛!”呼延真嘟囔:“我才十二岁。”

  “若你是姑娘家,十二岁就好订亲,十四岁就该出嫁了。”

  “……”呼延真忍不住起了恶寒,“太可怕了!”

  停顿了半晌,兰欢突然开口:“欸,不如我们回迦兰河去吧。”

  他们俩拌嘴从来都是天南地北,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换了旁人那肯定是不懂的,可呼延真从来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好欸!”呼延真扔掉手上的果核,双眼灿着亮晃晃的光。“什么时候出发?明儿个行不行?千万不要告诉我爹啊,你骑马偷偷来接我就行了。”

  兰欢笑了起来。“跟我私奔回老家,你爹不扒掉你一层皮才怪!”

  “该扒的反正也跑不了……”呼延真嘟囔。

  “私奔”这两字实在刺耳,兰欢不知道她是女儿身才会这样说。

  兰欢也不知道她永远不会跟他进宫,因为爹不准;就算爹准也没有用,她是个女孩子,万一被发现,那可是掉脑袋的事,说不定还会被扣上欺君之罪,那就不只她掉脑袋,而是全家都得陪她掉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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