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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那最初 凌淑芬

  这本小说动笔於五年多前。

  是的,这是一个失而复得的故事。



  话说当年写完第一本古代小说「爆笑侠侣」之後,我开始写这本「王子想见公主」,断断续续约莫写了三章的量,硬碟挂掉了。没关系,我向来有保存备份的好习惯,便把硬碟Format掉送修。谁知,我突然找不到那块备份磁片了!

  无奈兼沮丧之下,我转头去写其他稿子,这个故事就这样被我束之高阁。

  前几天,我看到书架上几盒老旧的磁碟片,想整理一下,没想到竟然翻出了当年的备份磁片!

  我把它放进A槽里试读——磁片居然还是好的,呜!太感动了。

  我用几乎是虔敬的心,看著早期的自己所写的东西。当下我就决定,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各位读友,这可是很不容易的。毕竟时间过去这麽久,我的写作习惯和笔法都已稍有变化了。我看著当年列出来的故事大纲(果然我曾经是个用功的乖宝宝啊),心里有一种见到老朋友的喜悦。



  好,既然要写它,我开始想,我要怎麽写?

  我要用现在的心境来写,还是去接续当时的调调?

  看完大纲,我自己找出一些小bug,想了想,决定把一些地方修正一下。可是,就在我要动大纲的时候,当初写「灰雪」的那个念头又冒出来了。

  喂喂,好歹这也是我当年的一个想法,应该要加以尊重才对吧?

  最後年轻的那个凌淑芬获胜,我决定依著完整的纲要,把故事补上去。

  当时我是跳著写的,从第一章到第七章几乎都片段,而现在续写,我保留了当年的所有片段,只修改一下句子,让它流畅一点,所以或许有些老读者会在其中看到从前那个嘻笑怒骂的影子。

  这木书没有任何主题,只是单纯写一个快乐好笑的故事。

  提到这点,我不禁要说,最近我接到一些信件,不约而同告诉我:凌某人近期的作品越来越「有思想」了,啊?是这样吗?

  好吧,那就来写一本没思想的……啊,不是啦。(赶快躲开四面八方丢来的烂水果。喂,那个拿手榴弹的,不要以为你把它漆成白色,我就会误以为它是鸡蛋,OK?)

  其实,我不认为「思想」要用很严肃的笔法来包装,也不认为嬉闹型的作品就「没思想」呢!从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几乎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有一些我当时想表达的东西,只是呈现的手法不一样而已。大概是我以前写得太隐晦了吧,哈哈。

  本书没有太多情绪上的包袱,也没有太多严肃的元素在里面。我只是单纯想写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两个男女互相掳获对方的过程。

  在写的同时,也让我一直想到一件事,关於当初以前写作的初心。

  以前只是为了快乐而写,现在则多了些情绪与经历的抒发。其实这也不见得不好,只是,每当写完一些经历时,心里总免不了要跟著感叹一番。

  写作好像不必弄得太沉重,或许,我应该试著拾回当时写作的初心——单纯为了快乐而写,写一个快乐的故事。

  因著这样的想法,我写完了这本,六年前开始动笔的书。

  第一章

  「独孤失败」已经成为江日暖的另一个代名词——她很孤独,她又很失败。

  噢不,别把她想成另一位「成事不足败事有馀、满肚子草包」的富家千金——或许「富家千金」的这一点还算符合,然而亲朋好友都不会用「草包」来形容她。

  虽然她不是那种读北一、念台大,一路过关斩将的超级读书机器,凭著实力也念到一张不错的文凭。她高中考上板桥中学,大学读进辅大,学生时期很少拿到第一名,但是维持在十名上下通常不是问题。

  资质中上,脚踏实地,诚恳认真。这是老师给她的评语,周围的人也会点点头跟著说:「没错,没错。」

  「可是,为什麽我永远都在失败呢?」江日暖瘫在和式茶几上,大声哀叹。

  两年前父亲买下这间小套房送给她,做为她独立自主的开始。

  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她一开始是不愿意接受的,宁愿去外面租那种一个月五千元的小雅房;可是父母亲联手施压,她单拳难敌双掌,只好厚著脸皮住下来。

  这间小套房约莫十七坪,全间打通,以她最喜爱的日式风格为设计主调,睡眠区及活动区以充满古意的木棂推门隔开,玉檀木地板及米黄色墙面永远让人觉得舒缓自在。

  然而,现在她太过沮丧了,再优美的环境也无法将她拖出绝望的幽谷。

  「啊——」她放声大叫。呼,舒服多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江日暖开始全面检讨。

  身为一位大学毕业两年的社会新鲜人,她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努力在职场上求生了,然而,永远会有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打断她原本的计画步调。

  举个例来说,她上上一份担任售车小姐的工作——

  ※ ※ ※

  「……後来我气到不行,趁店长的视线看不到我们这个角落,抬脚踹下去,那个家伙才乖乖把手从我的小屁屁收回去。」

  「漂亮!」

  「厉害厉害!」

  「还是阿美够呛够辣!」

  喝采声从化妆室里爆出来。

  「反正我下个月起调到北二店去了,以後大概没什麽机会碰到那只肥猪,你们自己多多小心吧!」阿美得意地说。

  「我是不担心自己啦,日暖比较可怜。」众女开始议论纷纷。

  「对对对,日暖跟阿美是同一型的,白白净净,长发披肩,看起来就像个文静的女学生,张大胖最喜欢这一型。」

  「他不怕死就尽管来,姑娘我等他!」江日暖对著镜子冷笑。

  二十四岁,正是芳华最盛的时期。严格说来,她并不算什麽绝世大美女,五官分开来看都很平常——眼睛不够大,鼻梁不够笔挺,唇片不够丰满,然而组合起来的效果还不错,很有几分清秀佳人的味道。

  女孩子只要五官清秀,皮肤够白,通常就构得上中等美女的资格了,更何况她幸运地拥有一头黑溜长发,以及一六二的窈窕身段。所以,与其说江日暖是个美女,不如说她很懂得突显自己的优点。

  她早就发现艳丽造型并不适合自己,因此「清秀佳人」一直是她的主打路线——虽然这实在和她活泼爱闹的个性相差很远。

  嘿!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很文静而已,骨子里可是钢木兰一枚,不怕蹦断牙的色胚尽管放马过来。

  她工作的汽车公司代理一款欧洲的新车系,走中高价位路线;这间敦南分店总共有业务员十名,男女各半。公司规定,每天由两位业务员轮早晚班驻店,其他日子则各自出门跑业务。

  做售车小姐这行,让日暖著实见识到了台湾的「消费奇迹」;虽然人人大喊经济不景气,可是有钱的人仍然相当有钱,随便出手砸两、三百万买部车的人比比皆是。再加上他们大老板的二哥在科学园区经营高科技产业,自家人的员工来买车当然有折扣,所以除了业务员自己出去开发的客户之外,来店的案例几乎都是园区新贵。

  这几年,竹科的光环渐渐没落了,可是,还是老话一句——富者越富,所以他们这间「北一店」,向来被其他分店视为猎金龟婿的黄金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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