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没急呀!你说赚多少都是我的私房,以后我就不向你报帐,盈亏自负。”她要有自己的银钱。
“呿!还盈亏自负呢!娘就眼界窄,会贪你那点小钱?”真给她还嫌少呢!不够她买件月华裙。
鼻头被点,赵若瑾傻笑道:“小钱也能生大钱呀!拿在手上才实际,你看我铺子开了一个多月,已经赚到第一个一百两了,一年以后我就能再有一间铺子和买四、五十亩良田。”
有田有地就有出产,有出产就有银子,除去买卖后约三成银子给庄子上的人,剩下的七成全是她的。
第一年买一间铺子,四十亩地,第二年便能买下两间铺子,六十亩地,第三年……以此类推,只要不遭遇较惨重的荒年,她的地就会一直有米粮供给,铺子一间一间的开。
原来一个月不只能赚几十两,能有上百两的收益啊,不错不错。
“嗯,想得很好,娘原则上支持你。”她的原意是支持但不看好,真若做不下去,她也会贴补一二。
“还买铺子买地呢!你赚的钱不花吗?今天买个镯子、明天打支簪子,你还有余钱在手上?”见不得人好的赵若瑜大声地嘲弄姊姊,哪有人只赚不花,赵若瑾也想得太天真了。
同样地,就算一个月百两的进帐她也看不在眼里,平日挥霍惯了,富贵窝里养出的娇娇女,谁在乎那点零头。
“妹妹,你也傻了不成,有公中呀!娘每一季都会为我们裁衣买首饰,我们吃穿都在府里,每个月还有月例银子,我都花用不完了,哪会用得到赚来的银子。”她日子过得朴实,不重视华而不实的物质,连珠花都少用,只用头绳绑发,头绳下系着各式各样的铃铛,一次用一样。
第四章 总有一天比下你(2)
“听到了没,不许说姊姊笨,瞧她多聪明,日常开支懂得用府里的,她赚的都是她的,省下不少银两呢!”谁说大女儿傻气了,她是务实,知道自己能力有限就脚踏实地干活,笨鸟慢飞,飞得再慢也会到栖地。
为什么她的月例银子总是不够用,难道娘偷塞银子给姊姊?听不得别人赞美的对象不是她,好胜的赵若瑜有些气闷。
“娘,女儿开了米铺子,不能不知道田里的作物,我想到庄子住几天,看看地里的粮食。”稻子一年一获,收成后再种上些白菜、萝卜太浪费了,她试试能不能改良土质,使稻米如南方的稻种一年两获,多一季的收成。
其实是赵若瑾想出去玩了,趁着年纪还小能四处走动,等大一点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出个门就要戴上帷帽,人都蔫了,她打算藉看地为由行游玩之实,一举两得。
“我也去……”
赵若瑜兴匆匆的开口,但她还没说完,徐氏就不悦的横来一眼——
“你姊姊干的是正事,你跟去干什么?别忘了你的铺子还没弄好,老夫人正满心欢喜地等着分红呢。”
一提到尚未完工的酒楼,赵若瑜就败下阵了,脸色不快的嘟着嘴,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等我酒楼赚了钱,我马上买个比孪生姊姊还大一倍的庄子,附上良田百顷,怎么也要把姊姊比下去。
大家等着瞧!
今天天气好晴朗,路边野花香……野花香野花香……赵若瑾心情愉快的哼着曲儿,身边坐着的是她的丫头温香、软玉,还有管她院子的花嬷嬷,加上赶车的车夫一共五人。
她娘给她的庄子就在城外,不远,坐马车不到半日光景就能到,走的又是官道,太平日子谁敢在天子脚下打
劫,于是她婉拒了府里家丁随行,觉得太过张扬。
她是去庄子,不是赴宴,想吓死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老百姓吗?
当然一切从简,轻装上路,不然哪有什么游玩的乐趣,后头跟着一群人像粽子,光看就烦了,哪能快活得起来。
甩甩甩,全甩光,一个家丁也不要。
不过驾车的老马可不是一般的车夫,他是有硬底子功夫的,早年也在战场杀敌,后来伤了胳臂才退下来,曾当过百夫长,如今领着百夫长的薪饷管着侯府的马车,有时跳上车辕兼做车夫,他只给他认定的主子赶车。
老侯爷、侯爷夫妇、大公子、小公子以及大小姐要坐车,他都殷勤得很,主动拉起缰绳上位,但若是二小姐就另当别论,他理都不想理,鼻孔朝天地闷头睡大觉,还打呼。
“小姐,这里的稻子长得好高,这时节在奴婢家乡那边稻苗才种下不久呢。”还小小的一株,蔫头蔫脑的。
“喔!软玉,你家乡在哪里?”一路上没事,闲磕牙打发时间,赵若瑾颇感兴趣的问。
“在东北,靠近辽宁边上,有座大山,地少人稠,作物长得不好。”能有收成便是老天爷赏饭吃。
软玉和姊姊是被她姥姥卖掉的,那年闹饥荒,田地都龟裂了,家里过不下去,生女儿是赔钱货,还要贴上两副嫁妆,划不来,为了让家里的男丁能存活,只好卖孙女。
软玉的姊姊被一名走商的商人买走了,去向不明,软玉的样貌好,所以被人牙贩子带到京城,卖给大户人家,赏银也较多,运气好的她被挑进待下人和善的兴武侯府。
调教了一段时间,才三、四岁的她就跟在两岁大的大小姐身边服侍,可说遇到好主子了,直伺候至今。
和家生子不同,她在府中比较孤立无援,唯一能依靠地只有主子,离了大小姐她什么也不是,连个洒扫的仆妇也能踩她一脚。
但是,也因为是外面来的,所以不像自小生长在府里的丫头那般拘谨、无趣,刻板的奴性一个样子雕出来似,软玉较活泼、爱笑,常提起外面的事,鲜活的性情像个人。
赵若瑾点头道:“嗯,那边雨水少,夏天热得可以将人烤枯,到了雨季就会好一点,可是干枯期较长,大部分地区种黍麦不种稻。”以面食为主,米饭是昂贵的奢侈品,很多人吃不起,有个窝窝头吃就满足了。
软玉一听,小脸惊得发亮,“小姐去过辽宁?你知道得好清楚,奴婢只记得一座山,山上光秃秃的只长草。”
其实家乡的事她很多都记不得了,连爹娘的面孔都模糊了,印象最深的是高入云霄的大山,大得足以将她压成肉泥。
看到丫头满眼的崇拜,赵若瑾很想摸摸她的头,说句:孩子,你去过的地方太少了。
“你傻呀!书上写的,你家小姐才多大,府里的侯爷、夫人哪能放心我远行,到庄子是我这辈子走过最远的路。”
她的这一世很短,七年。
坐在前头戴着草帽驾车的老马听见马车内孩子气的对话,他压压帽檐,露出一抹微笑。
“说得也是,小姐打小就爱看书习字,再过几年,侯爷书房的书不够小姐看了。”小姐真的很厉害,每一个字都看得懂。
“我现在也很小。”打小?能有多小,这丫头没别的词好用呀!
看着自己一身细胳膊小短腿的,赵若瑾不由得想起十七爷那根大柱子,人家那才叫长大,她还只是根小豆芽。
“是呀!小姐很小,比奴婢和温香姊姊都小。”对喔!小姐还是小孩子,个子矮她半颗头。
软玉有时会忘了小姐是小孩,因为小姐常表现得不像同龄的孩子,比她和温香聪明,现在还开起了铺子,简直是第二个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