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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都城街上百年老店内最有名的几款糕点?一、二、三……六小盒,一盒四块,不会太多了吗?爷,那丫头才吃过午膳没多久。”

  “她的胃超乎常人,吃得完的。”他淡淡的说着,也没有注意到好友给他一个哀怨的眼神。

  厚此薄彼嘛,他在外面跑腿那么累,但主子沉默了,好像还陷入沉思,他只好拿着六盒糕点往仆役院去。

  主子对唐晓怡还真是好,虽然她被那几个板子打得很狠,趴卧在床上的时间还挺长的,不过,在涂抹化瘀去肿的金创药膏再加上一帖帖贵死人的补汤入肚后,她终于能站起身,也能一拐一拐的走路。



  元志邦看到她时,她正扶着墙走路,却不见吕燕。

  她看到他搜寻的视线,微微一笑,“吕燕替我到街上去拿药了。”

  他点点头,将六盒糕点放到桌上,就见她眼睛倏地一亮,“给我吃的?”

  “爷给的。”

  “爷对我真好。”她小心翼翼的坐下后,伤口可能还会疼,见她一下子又泪光闪闪,但拿起一块糕点入口后,眼睛猛然一亮,元志邦看着她吃着吃着就开心起来了。

  “这么好吃?”害他也吞口水,想尝上一口了。



  “很好吃,能这样吃,真的觉得好幸福,笑着吃东西,东西更好吃,对了,元爷也吃,再留两盒给吕燕——”她边说边分配。

  但元志邦哪敢吃?主子都说她吃的完,他摇摇头笑道:“你吃吧,吕燕我会带她去吃的。”

  她看着他,“吕燕是个很好的姑娘,虽然有点笨,有点少根筋,但她很善良,请爷一定要真心待她。”她还是忍不住开口。

  他点点头,“我也是穷人家出身,不兴三妻四妾,你放心吧。”

  她笑笑的点头,“我还是要谢谢爷,真的好好吃喔。”

  他其实该走了,但他见她一块一块笑咪咪的吃下肚,他太好奇了,这个身上没几两肉的丫头真有个大胃?

  见到她真的在他面前吃完那些糕点,他啧啧称奇,“爷说你的胃口超乎常人时,我还想着你就像个小不点,胃能有多大,没想到真的很能吃。”

  她眨眨眼,颈后的汗毛根根竖立起来,“爷说我的胃口很大?”

  “是啊。”他笑说。

  “怎么可能!我每一回都很努力的在他面前扮淑女,小口小口的吃,等他走了,我才大口大口的品尝美食,结果都被爷看到了?!”她以为她只在心里哀号,但元志邦突然发出的爆笑声,让她突然意识到,她竟不小心讲了出来!

  天啊!她又羞又糗——残念啊。

  “哈哈哈……”元志邦差点没笑翻。

  愈跟她相处,愈能发觉到她的特别,难怪爷会情不自禁对她上心,而她毕竟是个小姑娘,与那些未出阁的千金闺女一样,对爷那张俊美如天只的脸庞有感,才会这么在乎形象,说来,他对吕燕一见钟情后,才知道原来男欢女爱是这么美好的事——

  如果爷也能有个伴的话……一个想法在他脑海成形,没错,这丫头不怕老虎已经是与众不同了,而连爷这样自制的人都能被她影响,尚未考虑周全就让她住进盛苑,也许他不必太杞人忧天,反倒可以扮扮月老?

  唐晓怡不知道元爷在想什么,但他突然止住笑,还一脸严肃的看着她,现在还开始叹气?!

  “唉,我能这样大笑,而爷上一次大笑是什么时候,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元志邦煞有其事的再叹一声,“爷一直很孤傲,就算在外人面前我跟他像兄弟,但有些部分,是我无法深入的,那是他不要我担心,而刻意筑起的心墙。”

  她想了想,直觉的接话,“那应该不是刻意的,不过会养宠物的人,一般来说,心里都挺孤独的。”

  他眼睛陡地一亮,“你能理解?即使养的是老虎?!”

  “当然,因为我是——”她硬生生的吞下“兽医”二字,她在动物园里工作,身边有不少同事都养毛小孩,把它们当成亲人、朋友,究其因,不就是孤独吗?

  “是什么?”他问。

  “是——将心比心,是——有同感,如果可以,我也会想养的。”她说。

  有同感?所以她也很孤独,也是,他从爱人那里得知唐晓怡被杜大娘欺负得有多惨,但没人敢替她说话,这个好、这样好,真的太好了!

  唐晓怡见他突然眼眶红红的,吓了一大跳,“元爷?”

  “没、没有,我只是替爷感到高兴——不是,难过了起来,”他强掩住内心的狂喜,开始娓娓道来,主子当一家之主有多可怜,要管的、要想的那么多,妻子还红杏出墙,让主子不得不送出一张休书,还说他心肠软,老夫人频频催婚,他有多孝亲,不曾给过脸色,还说,那个只会找麻烦的骄纵妹妹……

  他说了很多很多,让唐晓怡听得眼红红、心酸酸,她暗下决定,爷是将她从水深火热的厨房里救出来的大恩人,既然知道他在淡然沉静的外表下,有这么多说不出的苦,她定要竭尽所能的为他分忧解劳、报答恩情。

  半个月后,唐晓怡就在奴仆们羡慕的眼神下,与即将住到元志邦私人宅第的吕燕拥抱道别后,搬进了盛苑内一间清静幽雅的小厢房,一旁还有一株晚红的秋枫,一叶叶红透透层层迭迭的挂在枝上,美极了。

  盛苑占地极广,亭台楼阁、假山流水,楼台旁还有一个不小的池塘,柳树垂池,主宅、浴池与书房连在一起,这也是主子在使用的主楼房,除了对面是她所住的小厢房外,还有一间较大的楼房,是给元志邦住的。

  “原本志邦是打算让吕燕与他同住这里,你们两人也有伴,我也同意了,但是吕燕胆小,不敢住在老虎能自由行动的宅院,才搬至志邦的宅第。”季绍威说。

  唐晓怡站在他身边点点头,这事她清楚,吕燕同她说过,只是——

  她偷偷的再瞄他一眼,真的好令她意外啊,带着她逛这王府禁区的不是列名可以进来的几名奴仆,也不是元爷,竟是主子本人。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一颗少女心真的是怦怦狂跳,重生的个儿太娇小,更衬托出他的高大挺拔,而且他比她想的还温柔贴心,他腿长、她脚短,但他步伐总是刻意地放慢。

  季绍威有点闷,她还是好安静,一点都不像会跟毛小孩喳喳呼呼的唐晓怡。若是“正常”的她,肯定会问:“元爷为什么不搬回自己的宅第住?又不是没房子?这样来回两个地方,不累吗?”

  事实上,唐晓怡还真的在想这些问题,那不设防的双眸也透露了这一点,但他无法为她解答,一切都是因为一个诅咒而起,困住了他,也困住了好友。

  他带着她转身往另一边走,经过亭台曲桥后方,有一间宽敞的练功房,而在一座拱门后方,左边是这几日才特别添置厨具的小厨房,往右走到底,就是他专属坐骑追风的马厩。

  但她不懂,他们才刚靠近栅栏,眼前这匹高大的黑色骏马就焦躁不安的踢脚甩尾。

  她看向主子,以为他会说些什么?没想到,他只是退后几步,盯视着黑马。

  说也奇怪,距离有了,马儿渐渐安静下来。

  她眨眨眼,抬头看着他严肃的侧脸,怎么回事?追风不是爷的坐骑吗?

  她从元志邦那里听到爷自从打完仗回都城至今,生活中只有忙忙忙,会不会是疏于跟追风培养感情,所以马对主子陌生了?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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