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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显然赵岱宽的想法跟程嫚不太一样,他很高兴他的对门邻居不是那种看到猛男就会扑上去的饥渴欧巴桑,而是位年纪跟他相当,且看起来应该也是喜欢运动的男生。

  他觉得他们是可以相交的。

  “下次要夜跑可以一起去,也算有个伴。”赵岱宽很热情的邀约。

  程嫚嘴角抿了抿。“其实我也不是每天都出去跑步……”这是拒绝的意思,他应该听得懂吧。



  不,赵岱宽没听懂。

  “运动要持之以恒,这样才会有效果。”赵岱宽又将程嫚从头至脚打量了一遍。“不过我看你前提是要吃多一点,吃多也动得多,这样就会有肌肉了。”

  坦白讲,程嫚满傻眼的,她是女人,要像他那样有结实的肌肉做什么?!她会有夜跑的习惯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是个宅女,每天都窝在家里,如果不动一动的话,身体会很不健康。

  她只是单纯想让自己身体健康,体力不要太差而已,她没有想成为健美女子好吗!

  她不解赵岱宽看起来是个聪明的人,怎么说话却这么傻气。

  不过程嫚也没有反驳什么,只是默默的看了赵岱宽一眼。



  他误会这一眼算是“默认”,决定要好好的“训练”这位邻居,让他跟自己一样拥有健康结实的体魄。

  他将白花油还给程嫚。“我还得去公司一趟,下次再聊。”

  她看着赵岱宽豪迈地大步走回家里的背影,心忖,这家伙身材真的好到无话可说,可是他却想将自己训练成跟他一样脑袋有没有问题啊?

  算了,程嫚摇摇头。

  她现在的脑袋不适合想太多,从香港搬到台湾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己安全的巢穴里,以前一天到晚疯狂的工作,现在则是一天到晚都在放空。

  这放空成习惯了,脑袋就自然而然不会去想太复杂的事。

  所以当程嫚抱着白花油进到屋子以后,就将赵岱宽嘴里的“下次再聊”给抛到脑后,天知道所谓的“下次”是何时呢!只要她不现身,也就没有所谓的“下次”了。

  但很显然程嫚小觑了赵岱宽的战斗力。

  他隔一天礼拜日傍晚直接到她门口按门铃的行为,让程嫚瞬间头痛不已。

  她从来都不是个应付人际关系的高手。

  或许天生遗传摄影师老爸的随兴性格居多,学生时代交的朋友都是合则来、不合则去,她从不会委屈自己去逢迎谁,所以她学生时期的好友还真的不算多。

  在美国读书的那段时间,是她最自在的时候,因为读的科系跟艺术设计相关,大部分的同学脾性都相同,再加上外国人都自我主义较重,重视隐私,同学当中独行侠很多,总是率性的做着自己的事,不太会去干扰别人,在这样的环境当中,程嫚如鱼得水。

  后来回到香港,出了社会,太早成名的影响,她的自我发挥到极致,因为在摄影方面的成就让大多数的人看到她都是逢迎拍马,很多人看她脸色吃饭,在那种环境之下,久而久之她骄傲、目中无人的个性被捧了出来。

  人都是当局者迷,她沉溺在其中而不自知。

  在她大起时不曾思索过什么,那时候每天就是拍照工作、工作拍照,身旁所有的人都要配合她的任性。

  大落的时候,空闲的时间多了,思索的时间也就多了。

  程嫚想过,周宇乐应该也是在“被迫”的情况下跟她在一起,因为她当时是炙手可热的摄影师,他不过是个小咖男模,被她看上是多么幸运的事,毕竟以她的能力可以在工作上帮他很多,也因此他们之间的相处是女强男弱,通常都是他配合她居多,她也从来不会是个温柔识趣的女友。

  只是不管怎样,他都不该用劈腿来对待她,她虽然不是一个好女友,但对他也算仁至义尽。

  至于她的异母姊姊程玟,她对待她八成也跟对待周宇乐是同样的态度,但这并不是程玟后来设计让她垮台的因素,程玟对她的恨是从上一代就开始累积,与态度无关。

  当她从颠峰一下子跌落地狱时,她像逃难一般离开香港,来到母亲的故乡台湾,现在所住的房子也是母亲唯一留给她的纪念物。

  事业垮台,父亲留给她的财产几乎被程玟给搬光了,而这些年来所赚的钱,被程玟拿走、付完赔给杂志社的违约金跟处理工作室留下的烂摊子后,所剩不多。

  在台湾的半年多来,庆幸还有母亲留下的房子,让她可用剩余的存款过着简单的生活。

  她再也没有拿起相机的勇气,就算有,也拍不出灵魂,设计不出让人惊艳的照片。

  她将自己关起来,跟邻居没有互动,久而久之人家也不晓得这B10到底有没有住人,再加上对面的A10一直没有租出去,程嫚一个人宛如生活在无人的角落。

  第3章(2)

  直到赵岱宽出现,而且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出场方式——全裸的在二楼房间走来走去,让她完全看光。

  再来是白花油让两个人有了接触,本以为这样就算了,没想到他还跑到她家门前按门铃,而且按的很霸气,没有停止的现象。

  白花油被门铃的声音吓得到处乱窜,程嫚试着假装没听见,想要赵岱宽收手回家去。

  可是他好像不知道“放弃”怎么写。

  迫于无奈,她只好去开门,因为门铃再响下去,白花油可能会吓到拉肚子,还有左邻右舍肯定会被影响到,她可不想成为受瞩目的那个人。

  “嗨。”赵岱宽很满意在他的坚持之下,门终于开了。

  “有事吗?”程嫚觉得自己很不会应付厚脸皮的人,偏偏对门来了一个厚脸皮的邻居。

  “想问你今天几点要出去跑步,我们一起。”所以他才会傍晚就过来喊人,总不好半夜来按门铃。

  “今天可能不跑……”因为他,她可能会改掉夜跑的习惯。

  “为什么不跑?运动有益身心,是不能间断的,要持之以恒。”说起运动,他双眸发亮。

  “我不——”

  “这样好了,晚上十点我过来接你,我们大概跑一个小时左右。”她借口都还没说,他就擅自替她做了决定。

  程嫚一张小嘴张了又张,讶异到都阖不上。

  还有这一招啊?先下手为强。

  “对了,我发现你习惯穿深色系的衣服,这习惯平常是没关系,但若夜跑的话就不太好,身上的衣服最好加个反光条,或是配戴闪灿灯。”赵岱宽很认真的交代着。

  她傻眼,她一点都不想跟他去夜跑好不好……

  “OK,我们晚上十点见。”他潇洒的离开。

  “我不——”她依旧停留在“我不——”两字,话都来不及说出口,他人就走了。

  是不是一个人独居太久,都忘了怎么跟人互动,还是赵岱宽太迅速果决,让她连理由都还来不及讲?

  程嫚抱着白花油低低诉苦着,这晚上该如何是好?,

  从对面邻居家回来后,赵岱宽心情莫名的好。

  今天是周日,他没有到公司加班,一个人在家里透过网路处理公事,中午自己准备简单的午餐,一大盆的沙拉配上咖啡,多么的惬意。

  午餐过后稍做休息,然后做肌耐力训练,做完后他又打坐约半个小时。

  走进浴室冲澡时,他觉得神清气爽,运动果然让人浑身舒爽。

  一想起自己新搬来的这个社区竟然有人跟他一样爱运动,而且年纪也彼此相当,他就莫名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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