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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人说,建立逃生营地,规划逃生路线,把逃难计划昭告县中百姓,在天气好时,找一天先让百姓做好演习,倘若水患比预估中还严重,就分批将百姓送往高处避难。

  还有人说,易犯水涝的地区,将粮仓建在高处,免得每年损失大量谷物;在干旱期,清除河道里的淤泥;水灾过后,发起全民大扫除,以防疫病爆发……

  萧易礼越听,眼睛瞪得越大,才多大的孩子,居然就懂得这么多,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然课非常重要,人人都应该学习。

  康二哥听到这里,满脸笑意,说道:“那些熟背知乎也者的举子、进士,靠着圣贤言语进入朝堂,可真正碰到事情,应变能力恐怕还没有这群小孩好。”



  后来萧易礼又陆续将学子们惊人的学习进度告诉他们,这一次,两位义兄一反初衷,告诉他先把旁的事情搁下,好好观察叶家学堂的教学法。

  凌大哥甚至说:“真正的朝廷栋梁就应该从小这样培养。”

  萧易礼这才洋洋得意的道:“阿雪说:家长才不会管孩子的学习过程,再好玩、再有趣,都是孩子们的事儿,要让家中长辈有感,继续往咱们这里丢钱,只有一个办法——成绩!唯有这批考生能够考中秀才,咱们才能顺利招到下一批新生。”

  这话够实际,他们也乐意看到仁爱学堂经营下去,所以……不过是几个秀才名额,许多有钱、有背景的家庭,还会拿银子买资格呢,萧易礼有预感,他这话一旦放出去,大哥、二哥定会想办法暗助叶家。

  萧易礼收回思绪。

  叶雪进门,虽然对阿礼没有像过去那般爱理不理,把臭脸政策彻底落实,但要她主动抛出甜甜笑容……他们的交情还没有这么深。



  实话说,这种情况让萧易礼有点小受伤,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第一次喜欢女人,就被人家厌弃,他想尽办法引她注意,却受到彻底漠视,他在众人面前的刻意表现,却成为落井下石的证明,他怎么做、怎么不对,两人之间的点点点点,重重的伤了他可怜的小心肝。

  幸好张大娘的事挽救了状况,幸好他天性豁达,在外流浪多年、大风大浪见过不少,几次碰到性命攸关的危急状况,均能转危为安,于是自信心慢慢磨练出来。

  更幸好暗地观察他许久的叶风,发现他的苦恼,愿意为他开释。

  萧易礼这才明白,自己的喜欢是小学生级数,难怪叶雪看不上眼。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

  萧易礼第无数次惹火叶雪,但这次她没有气得很可爱,没有两颊红扑扑,让他的心肝乐到跳脚,她连可爱的小白眼都没有翻几下,就转身离开他的视线,让他的目光只能寥落地盯着她的背影自叹自怜。

  晚餐时,叶家人在讨论开女子学堂的可能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鬼使神差,萧易礼居然插了这么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又没说错,这句话人人朗朗上口,他不过是像背书那样,把句子背出来,如果她觉得不对,大可以跟他争辩啊,其实他挺喜欢和她争辩的,喜欢她气呼呼的口吻。

  可谁知道叶雪登时闭嘴,快速扒光碗里的饭,便把碗筷往桌面上重重一摆,二话不说,起身离开。

  这下子他就算再笨,也看得出她的火气为谁而发作,盯着她的背影,他懊恼到想甩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叶风拍拍他的肩,问:“怎么了?”

  “阿雪讨厌我,唉……”

  他想,自己叹的那口气,肯定长到叶风觉得自己很可怜。

  叶风微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阿礼赢得叶家上下、所有学生以及张大娘的喜爱,就是得不到妹妹的欢心,他的苦恼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萧易礼垂头丧气,如果他不喜欢叶雪就算了,可是他光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后来在人家屋顶上偷窥、甚至住进叶府后,更是一天比一天喜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讨厌,他怎么能不憋屈?

  叶风问:“你觉得,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能干的男人,会做事的男人,勤奋的男人……”他认真回答,讲出一堆答案,最后还补上英雄两个字,因为他刚看完《大漠英豪》第四册。

  重点是讲出口的每一件事,他都有做到,为了当英雄,他甚至露两手功夫,照理说,叶雪应该会喜欢他的啊,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哪里做错。

  叶风不禁失笑,回道:“也许别家的女子会喜欢你嘴里说的那种男人,但我们家阿雪不一样。”

  他当然知道她不一样,她是未来的女人,她骄傲又倔强,从不示弱,她比一般女人更强势能干,可他不喜欢那些一样的女人,就喜欢她这种不一样的女人啊!

  这是他自讨苦吃?应该知难而退,还是埋怨自己的眼光独特?

  于是叶风告诉他,他的能干彰显了叶雪的不能干,他的马屁拍到马腿上;他引人注意的方法太糟糕,惹女孩子生气来达到目的,是十岁小男生才会做的事;追着女人的背影跑,不会让女人感动,只会让女人痛恨自己身后有只跟屁虫,再强势的女人还是喜欢被引领,而不是被依赖……

  他洋洋洒洒举出他十点错误,最后说:“阿雪喜欢的,是能够成就她的男人。”

  成就她的男人?这话很难理解,萧易礼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悟出一点点端倪。叶风的意思,会不会是要他投其所好,帮助她完成所有她想做的事?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喜欢做什么?做菜、洗衣、绣花、弹琴作画……所有女子喜欢的,她都不喜欢。

  上冋叶大叔上街,买了两盒胭脂回来,她看都不看一眼,直说里面肯定有铅,自然才是美,话说完,就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书。

  她到底喜欢什么?

  除了讨论招生、算计每个月的收入时,能在她眼底看见光芒外,他还真的不知道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私底下问遇叶大叔叶雪喜欢什么,叶大叔是这么回答的——

  她喜欢旅行,喜欢新鲜的事物儿。

  可……哪儿能呢?男未婚、女未嫁,他总不能带着她五湖四海到处游历,他的性子虽混,却也知道要遵守礼法。

  所以……于是……因此……怎么成就叶雪?苦恼!

  第五章 喜欢人得用对方法(2)

  “阿雪。”眼看她把书在架子上摆放好,就要转身出去,萧易礼急急唤她一声。

  叶雪停下脚步,回头,等着他说话。

  她这种温和的态度,他可是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等到,不容易啊、千辛万苦啊!特殊的女人、特殊的难追!

  “阿雪,你的书写得好看极了。”

  “嗯。”这种话不需要他来讲,她也知道。

  最近她请父亲出去问问人家,大魏朝有没有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父亲回来后告诉她,这样的故事是有的,不过内容既贫乏又无聊,她打算在这套武侠小说结束后,把这两个故事丰富起来。

  古代的孩子早熟,有钱人家的男孩,十三、四岁已经有了初体验,要是写两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不需要A级画面,应该就会受欢迎。

  只不过还得先跟爸妈商量,这种小说放在图书馆里恰不恰当,会不会被刻版的古代人认为她在教歹囝仔大细。

  无论如何,在她脑里排序,招生第一,成就第二。日子要过得充足富裕,梦想要绑在风筝上,有空的时候扯两下,确定它还没丢,就好了,多数时间要拿来做现实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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