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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初期的营销策略,在打响知名度之后,下个阶段就是开始在百货公司行销。”许多国际知名的时尚品牌也是如此,除了有自己的专卖店外,也在各大百货公司设柜,藉多渠道的营销,来提高营业额。

  叶一心听得出来他不是临时决定要这么做的,而是有着一套完整的营销策略规划,看来他对自家的产品很有自信,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其实以前她跟大哥一起吃饭的时候,也讨论过要如何提升太亚百货的营业额,她无论如何就是想让自家百货公司成为业界第一名,大哥曾建议她,开辟休闲类产品来增加客源。

  如果宝德鞋业入驻太亚百货,对她简直是如鱼得水,相信一定会大大提高客源,营业额也会往上冲,那么不久之后,就有机会成为第一名的百货公司?



  叶一心对于穆军提议的合作计划感到很心动,也觉得很棒,因为对太亚百货来说,绝对有帮助,只是这么一来,她不就得常常跟他接触了?

  明明不想跟他有交集,现在交集却变得愈来愈多?这样真的好吗?

  穆军看得出来她愿意跟宝德鞋业合作,不过好像还在犹豫。“我相信在宝德设柜之后,太亚百货下个周年庆一定会成为百货业的龙头,我有百分百的信心,你呢,愿意跟我合作吗?”

  叶一心看着他,于公,她当然很乐意双方的合作,但于私的话,她真的觉得该跟他保持距离,因为她发现自己似乎又快要迷上他了,特别是他对她微笑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免疫力,什么都拒绝不了。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她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天真无知的叶一心了,现在的她是太亚百货的总经理,也许,这是她面对他,然后让自己忘掉前世的机会。

  这么一想,她不再有任何的犹豫,再说这对公司是最好的策略。“好,太亚百货愿意跟宝德鞋业合作。”



  “很高兴我们可以成为合作的伙伴,叶总经理,以后请多多指教。”穆军伸出手,打算跟她握手。

  叶一心觉得其实不用握手也行,但最后她还是跟他握手,因她不想失礼。“那么以后也请穆总经理多多指教了。”

  “对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私下称呼彼此的名字,好吗?我喜欢跟朋友之间随兴一点。”

  朋友?她刚刚有答应跟他成为朋友吗?但是现在才说不是朋友好像很怪,毕竟都要一起合作了,不知怎地,叶一心总觉得自己有点被他牵着走……

  最后,她当然又点头了。

  不过可以跟宝德鞋业合作,真的是一件让人感到开心的事。

  星期五的上午,叶一心坐在办公室里,和穆军讨论双方合作的事项。

  这是这半个月来他们两人第三次见面,每次都是穆军亲自过来和她商讨,对于这次能跟宝德鞋业合作,爸爸称赞她做得很好,表现愈来愈棒,她很高兴能得到爸爸的认同。

  宝德鞋业这是第一次在台湾的百货公司设柜,旗下品牌的各种鞋款都会销售,诚意十足,因此太亚百货挪出一楼的空间,欢迎宝德鞋业的加入。

  “这次小细节再修改一下,我想下次应该可以签订合约了。”他向来强调效率,一旦双方签下合约后,便可以开始动工了。

  “嗯,太亚百货这边完全没有问题。”叶一心很高兴这次的作,她已经开始期待明年周年庆冲上业界第一名。

  讨论的过程很愉悦,就等之后签约了。

  穆军看了下时间。“没想到已经中午了,为了庆祝即将合作,我请你去吃午餐。”

  “应该是我请你才对,因为每次都是你过来洽谈,所以我请你吃午餐。”其实双方商谈合作这么快成定局,穆军是最大功臣,因为他总是会把她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提出来,才会如此顺利。

  经过这几次两人的独处,她从一开始的紧张、心跳加快,到今天虽然一样会感到紧张,但心跳已经渐渐平稳,她觉得这和穆军的从容态度有关,还有讨论时他非常的专注,连带也让她变得很认真,没有其它心思去想旁的事。

  等签了合约后,接下来他们应该没有什么机会见面,毕竟她还有其它的工作,穆军也是,他之前好像提到要去巴黎出差,他似乎比她还要更忙碌。

  叶一心平常很少在自家百货里的餐厅吃东西,因她不想被认出来,所以她请穆军到附近一家西餐厅用餐,这里的牛小排还不错,而穆军喜欢吃牛小排。

  两人进入餐厅后,由服务生带到位置上,点餐的时候,叶一心看见服务生送来两杯水,她下意识要求服务生将其中一杯换成柠檬水。

  穆军看在眼里,笑了笑。“一心,谢谢你,你好像能看穿我的喜好,像是我喜欢吃牛小排,也喜欢在餐前喝棒檬水。”

  她不小心又露馅了,怕他有所误会,因此连忙解释,“穆总经理,其实我是听说狮子座的男人好像都喜欢吃这些东西。”

  “原来你知道我是狮子座的,还有,是穆军。”

  她又多话了!叶一心咬了下舌头,觉得自己真是个白痴,不过她真的很难不去在意他的事,因为前世她真的很爱他,因此很清楚他的喜好,然后忍不住地就想要投其所好,替他做这个做那个。

  穆军看着叶一心一脸羞窘的可爱模样,每次跟她相处,似乎都会有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发生。

  第一次他造访她的办公室,她让她的秘书泡一杯咖啡给他,不加糖,只加一颗奶油球,当他问她怎么会知道他喝咖啡的习惯,她就跟现在一样,紧张的说他跟她大哥有点像,而她大哥都是这么喝的,整张小脸都红了。

  上次他们差点就要签合约,因为后面发现问题而没签成,当时他手上的原子笔刚好有点问题,写不出字来,叶一心从她办公桌上拿了一支笔给他,放到他左手边,让他很讶异。

  他平日惯用右手,但唯独签约的时候,他会用左手来写字,一开始他这么做,是因为左手写字会慢些,相对也稳重点,然后,会有一点的思考时间,好让自己确认是否真的要签约,久了,他便习惯签约时使用左手来写字。

  他的这个习惯,除了他的秘书和合作的厂商外,应该没有人会知道,但叶一心却像是知道似的,直接将笔放到他的左边。

  不过关于他左手签约的事,他没有再问她了,毕竟打从第一次见面,她对他似乎就非常的了解,现在连他喜欢吃牛小排和餐前喝柠檬水都知道,偶尔他会想,既然她以前不认识他,难不成她在他身边装了针孔摄影机,整天偷窥他?不然怎么会对他的事知道得如此清楚。

  说偷窥,当然是开玩笑的,只是有些个人的小嗜好,除非曾经住在一起,不然根本就不可能会知道,就算找征信社,应该也很难调查得如此清楚。

  但别说住在一起,在喜莱度假中心见面之前,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对方,而且三年前回台湾之后,他便是一个人独居了。

  对于叶一心常会出现的怪异行为,他虽然困惑,但并没有感到任何困扰,再加上每次被他“抓包”后,她慌张脸红的模样还满可爱的,几次下来,他发现自己似乎乐在其中,有时还会想,下次她还会显露知道关于他的什么事呢……他忍不住失笑,难不成他喜欢被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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