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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这个涂抹在伤口上,很快就能消肿。”

  一把浅绿色带紫的青草从天而落,掉在季薇面前。

  “这是……”她好像在草药书上看过,但不记得草名,每一地的称呼不尽相同,她不确定这叫什么。

  “这是可以治蜂毒的草,把它的叶和茎嚼烂或捣烂,往伤处一敷,它会散发一种冰凉感……”止痒消肿,还能防蚊虫叮咬,小时候他姥姥教过他,那是乡野间防虫的方法。



  季薇立即放进嘴里嚼,“啊,好苦……”恶!她是不是被阴了?

  忍俊不禁的方开明忍住不笑出声。“我忘了一提,这草很苦,最好用石头捣烂……咳,良药苦口。”

  良你的大头,为什么不一口气说完,还分段!很想破口大骂的季薇满嘴苦味,她苦得想杀人。“恩人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麻烦你下次说快点,不要放马后炮。”

  她都嚼了他才说,分明是要看她笑话,真不好意思她有小丑特质,娱乐到他了。

  “好说、好说,姑娘救弟心切,叫人看了十分敬佩。”她真的很急,想都不想的就往嘴里放。

  看她不亚于男子的果断行径,方开明不免高看了她几分,再听其谈吐有致,言谈中似带着英气和坚毅,应该是读过书的人家,因此不经意的一瞟,似在浏览名山美景般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却让他怔住。

  好亮的一双杏眼,眉弯如月,眼似碧潭秋水,清澈的映出他的身影,干干净净得让人自惭形秽。

  这是一双好看的眼睛——他的心这么说着。

  但他没忘了她身上的衣服湿透,除了脸蛋,其它地方他不敢乱瞄。

  “口不对心的话少说为妙,省得结仇。”哪来的敬佩,分明是取笑她急性子,话听一半便迫不及待的做。

  “我说的句句肺腑,这草真的很苦,别说一把了,一片叶子就能苦得让人舌头发麻。”

  他试过三回,苦了三天才褪了那股麻舌的草涩味。

  其实这草有微毒,能治蜂毒但不伤身,摘下尾端的嫩叶氽烫过再拌炒,是一道相当美味的野菜。

  季薇一边替弟弟上药,一边用眼刀刨人。“真是感谢你,从天而降的活神仙,要不要摆上香炉早晚清香供奉?!”

  “我姥姥是这村子里的人,我不是外人。”他的意思是他不当神仙,跟她一样是吃五谷杂粮的凡夫俗子。

  “对我而言,不认识的人都叫陌生人。”管你打哪来,你爹积德不见得福荫到你头上,各人业障各人担。

  听她生气又必须服软的语气,方开明忍不住一笑,“我姓方,你可以喊我方哥哥,你呢?”

  “无名氏。”她为什么要自报名姓?他要设坛下咒呀?要人的生辰八字和毛发等物,摄魂夺魄。

  “无姑娘你好,在下有礼了。”他打趣的拱手作揖。

  眉毛一挑的季薇以手当勺舀起一手泉水漱口,可是仍冲不去口中的草涩味。“你不怕我是山中的狐妖,来吸你的精血。”

  “呵……山沟村没有狐妖。”他低笑。

  “也许打我来了之后就有,你们这些精壮男子可得小心了。”狐狸幻化成人,专吸人精气。

  “那就是山沟村的福气,狐大仙。”他取笑她好好的人不当,偏要当四足着地的杂毛畜牲。

  “你不是山沟村的人吗?我第一个吃你。”神鬼故事总是吓人,季薇也调皮的想吓吓他,看他会不会落荒而逃。

  “我是平安镇的人。”他一脸正经,眼中有着意兴。

  “你……”没人可以耍着她玩。

  “方哥哥,我大姊叫小薇,我是如风,小名福哥儿,大家都叫我福哥儿,我们是刚搬来这村里的姊弟。”咦!真的不疼了。

  “叛徒。”季薇一啐,两手伸成爪形拨乱福哥儿的头发,以此为惩罚,胳膊肘是向内不是向外的。

  “大姊……”明明是你不讲理,对人口出不逊。

  “别喊我,我在反省,为什么我家小弟会向着别人,是我做人太失败了吗?”她根本没在反省,水亮的澄澈双眸射出万把刀子,把把不落空的射向含笑而立的男子。

  “你别失望了,是我人品好,人人乐于亲近。”他没想过自己也会说出近乎调戏的话语,但话一说出口,心中顿感畅意。

  难道这才是他的本性?

  若是清河在场,肯定会惊掉两颗眼珠子,心想着他那一向与人有距离感、性子清冷的主子,怎么会语带戏谑,与个村姑打扮的小姑娘相谈甚欢,那简直比被雷劈中还惊悚。

  “是,人品好的人请走左边,恕不奉陪,德行差的人要下山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垂直坠下山好了,此为近路,也称“天堂路”。

  季薇拉着弟弟的手往回走,近午的太阳大,她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一大半,回到放箩筐的地方,只见仍有几十只蜂儿在盖有青草的箩筐上方盘旋不走,飞来绕去的令人很不安。

  突地,一阵刺鼻的浓烟顺风而至,连人都受不了,何况是蜜蜂,霎时蜂儿飞到一只都不剩。

  “不用感谢我。”

  一句“谢”梗在喉间,季薇瞪了一眼手持一束冒烟杂草的方开明。“山水有相逢,说不定有一天就沦到你求我。”说完后,她背起箩筐牵着幼弟的手离开。

  方开明看着她的背影,嘴角上扬的弧度不自觉的扬得更高。

  第三章 初相识就先逃命(2)

  其实季薇说的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不过是几天的光景,但此时的他们并不知情,以为是偶然的山中相逢,匆匆一会便无相会之期。

  山沟村地广人稀、地幅辽阔,没搬走的每户人家少说都有一、二十亩田地,其中最富有的是村长,他有将近一百亩良田,十亩旱地,而种上五、六十亩地的人家也不在少数,因此山沟村很少有缺粮的情形发生。

  但是唯一的坏处是每一户人家都离得满远的,零星坐落的屋子在村子里显得稀疏,其中还隔着几亩田,像季家老宅和纪老爹这般比邻而居、彼此守望相助的并不多见。

  方开明和小厮清河来到此地,除了回姥姥家看看,也想在这无争又宁静的村庄放松一下心情,却意外看到这山坡地的改变。

  “四爷,我来了……”

  满头大汗的清河微带着喘息,脚下的鞋子是厚厚的一层泥巴,他往草上一搓鞋底,落下满满的一把黄泥。

  “打听到了吗?那片正在填土的山坡地为何人所有。”真是聪明的作法,居然将山坡地辟成一块一块的梯田。

  虽然只见雏形,但可预见未来整座山若弄成梯形的田地,山沟村每年的稻米收成将多出一倍,他可以用自家的船将米粮运往北方贩卖,收益将非常可观,足以让他从季家分割出来。

  他并不想和年长他十来岁的哥哥们争夺家产,他们防他,无疑他是父亲最疼爱的么儿,他们担心多年打拚的方家船行最后会落到他手中,所以极力的阻止他有个人发展。

  因为尚未成亲而不分家的规矩,他也很为难,明明都成年了还依赖着家中的供需,他比谁都更想脱离这个腐臭的泥淖,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大鸟需要展翅翱翔。

  不过也不能怪兄长们的猜忌,父亲的确偏疼他,常常私底下塞给他银两,爹知道他自己老了,没法照顾小儿子太多,故而能给多少就给多少,不能与几位兄长相距过多。

  他的三位兄长在船行做事时,他才刚出生不久,他们已早一步掌控方家船行的人脉和大权,后来他长大开始接触家里事业时已是多方受阻,他们有各自的人马和势力,绝不会让别人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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