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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爹可能会趁着农闲时到镇上打些散工,买些白面米食回来,二妞别担心,大姊吃少点也会让你吃饱。”起码今年阿爹赚的铜板不用上缴,他们可以多买一些米面。

  以前每年农闲时,朱大壮总会到离村子半日路程的镇上打零工,赚几百文铜钱给朱家加菜,老实头的他也不懂得私藏,赚到多少全缴到朱婆子手上,再由朱婆子去买过年的食材和一些干果年货,他自己则一文钱不取。

  他想的是一家人过得好,让两女一儿也能沾沾荤吃两口肉,可是真正分到他和孩子碗里的往往只剩下肉汁,顶多拌拌饭沾点肉味,大片的肉全让老大、老三家分光了。

  有时他也会埋怨朱婆子的偏心,但身为儿子的能说父母的一句不是吗?他有苦也只能硬吞了。



  好在已经分家了,朱大壮可以让孩子吃点好吃的了,不必再眼巴巴地看人家有肉吃,他再辛苦点干活,好歹也能割半斤肥肉,炖一锅薄片肉给孩子开开荤,让孩子们也长点肉。

  “那我们那两亩旱地种什么?”她看都长草了,一块地放在那里不耕种很是浪费。

  “哪忙得过来,光是为了给那四亩水田浇水就从早忙到晚,根本抽不出空侍候那块旱得厉害的地,那儿种什么都活不成,没水哪。”山势高又沙子多,水上不去。

  “那能不能交给我来种,我来试试种不种得出东西。”她记得有几种旱物不怕旱,少许的水就能养得活。

  “你得问问阿爹。”她做不了主。

  “那大姊能帮我把草锄一锄,顺便把土挖松吗?”朱小蝉卖萌的撒娇,装出小姑娘的娇软嗓音。



  “只要阿爹同意,姊还会不帮你吗?你这是没事找事,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瞎忙。”一想到妹妹从河水里被捞起的惨白模样,她还是怕得慌,对妹妹的疼爱包容也自然多了些。

  “好了,好了,姊姊你忙,我要去秀轩哥哥那了。”她就是想过好日子才满脑子不得闲,琢磨着如何过活。

  怕被念到耳朵长茧的朱小蝉蹦蹦跳跳的跑远,小身影像秋天的蜻蜓,一下子停在芦苇上,一下子又飞走。

  “喂!带几块饼去吃,省得一会儿又饿了。”怎么落了一次水后,怯弱的性子变得活泼了。

  “不用了,秀轩哥哥会带着他们家做的甜糕,饿不着。”朱小蝉挥着手,两只小短腿跑得比蚱蜢还快。

  王秀轩是村里王秀才的长子,底下有一弟王秀材,一个姨娘所出的庶妹王翠芜。王秀才在镇上教书,是私塾里的先生,他一边教书,一边准备三年后的应考,考上了便是举人。

  而王秀轩本身也很用功,他也在私塾里上课,家境算是村里的富户,族中有一位堂伯在朝廷当官,因此王家在地方上颇有声望,甚受敬重,说是书香门第一点也不为过。

  王家也是少数在村子里盖三进院大宅的大户人家,他们家仆人穿的衣服料子都比朱小蝉家好上十倍。

  可怪得很,王秀轩和朱小蝉十分投缘,他一点也不嫌她又黑又瘦,反而很喜欢跟她讲话,对她比对自家妹子还好。

  “跑慢点,你看你又流汗了,虽然这天气热了些,可是风一吹很容易着凉,你好了伤疤忘了痛,不记得躺在床上一个月喝苦药那段时日了?”王秀轩取出素净的帕子,举止优雅的轻拭朱小蝉满脸的汗。

  “秀轩哥哥等很久了吧!我们快来学字,一会儿你娘又来喊你了。”她娘不喜欢她,很势利。

  朱家没有一个孩子识字,朱大壮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好,为了隐瞒自个儿认字识文,朱小蝉只好“拜师”了,假装请秀才的儿子来教她,两人偷偷摸摸地进行教学。

  不过要用毛笔习字真的很难,她的字丑得不能见人,在现代被笑话了好几回,好在朱家穷买不起纸笔,王秀轩教她拿树枝在沙地上写字,她再装一下,好歹像个样子。

  “我娘到镇上去了,今天不在家,你先坐下来,练练我先前教你的二十个大字,要工整,不可心急。”王秀轩面上平和,嘴边带了一抹和煦笑意,俊眸朗明如星。

  私塾是一旬一休沐,上十天课休息一天,学生得以放假,不用到私塾上课,王秀轩便利用这一日教她认字。

  朱小蝉一笔一划的写着李白的《静夜思》,只是字体有些刻意的歪歪斜斜,“秀轩哥哥,我要的种子你找到了没,还有种薯……哎哟!你打我手……”好个臭小子,连姊也敢动手。

  “专心。”一心两用,不用心。

  她嘟起嘴,很不甘愿,“人家写得很好,你不觉得吗?”

  “还可以更好。”她很聪明,但是不够专注。

  “我又不考状元,字写得太好有什么用,我认得字就好,你的要求不要那么高嘛!我会有压力的。”又不是要教出名门淑女,别差太多就成了,她不想当鸡群里那只鹤,太引人注目。

  庄稼人靠天吃饭,太出众反而不好,她只想做个种田人的女儿,日后最多做个小生意,太过出锋头易招来祸事。

  祸福与共呀!人的福气不要太多,福少祸无。

  面白如玉的王秀轩笑着往她脑门一弹指。“谬论,习字能涵养性情,你这个性太野了,得改一改。”

  “怎么,你嫌弃呀!”她仰起鼻孔,一副嚣张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偏黑的小脸装着傲气,有着令人芫尔的可爱。

  王秀轩失笑地捏她鼻头。“是嫌弃,教不好学生,丢脸的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夫子。”

  “别捏别捏,扁了,我本来就不好看了,再捏就变丑了。”女孩家的颜面问题可是很重要的。

  小时候丑不是丑,从她的五官看来,以后就算长不成大美人也差不到哪去,至少是清秀佳人。

  她唯一要克服的是皮肤黑,而她有十几种美白法子,此时七岁的她还有几年功夫能白回来。

  “不会呀!我看二妞就很顺眼,鼻子扁一点更可爱。”他半是取笑,半是调侃,一点也不认为她丑。

  自从在河里救起她后,王秀轩才和朱小蝉走得近,之前他们之间根本毫无交情,虽然见过面,但也只是点头之交,两人连一句话也没交谈过,“等级”不同。

  后来不知怎么地越走越近,朱小蝉一有事就要找王秀轩,王秀轩一有空不是先回家,而是先去朱家找朱小蝉,总觉得她比自家一板一眼的妹妹有趣,和她在一起很开心。

  这件事让王秀轩的母亲王夫人很不高兴,她认为以他们的身份不该和粗鄙人走得太近,不只一次以言语暗示儿子离朱家女儿远一点,她就是讨厌朱小蝉的“轻浮”。

  可惜她的不悦不代表王家父子俩的意愿,其实王秀才还挺中意朱小蝉的伶俐,所以王夫人一厢情愿地说她的,王秀轩仍不改其态的与之往来,甚至更加的怜惜疼爱朱小蝉。

  “不许叫我二妞,我是朱小蝉。”小时候叫二妞是可爱,等长大了还喊二妞是丢脸,她要防患未然。

  “种子不要了?”王秀轩笑眸里多了抹明亮。

  一听到种子,她马上现实的转为脆生生的软甜嗓音。“秀轩哥哥,我最喜欢你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巧言令色。”他装作不买账,可满眼的笑意瞒不了人。

  “才不是呢!是实话,除了我阿爹阿娘,还有大姊、柱子,秀轩哥哥对我最好最好了,我以后也会对你很好。”她在心里唾弃自己,为了几颗种子连人品都可抛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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