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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服的景色,简单的食物。

  她也很高兴他没在一见面时,拿出一大把玫瑰花。

  花应该长在土壤里,而不是被包在玻璃纸中。

  “这边的景色很美吧?”



  “嗯。”

  “我以前很常来,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可以很舒服的待在海边,什么都说,或者什么都不讲只是看着天空。”

  程沛霓当然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充满某种情感,忍不住问:“跟女朋友?”“对。”

  这是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海边,看着橘色的太阳慢慢落在海平线后面,随着黑夜降临,可以看到满天星斗。

  学生时代只有机车,他们曾经不只一次靠着“欧多麦”飞奔到这里。

  当时他总想着,等到他能买车,一定要开车载她来。



  “那个女孩子呢?”

  “很久没联络了。”

  程沛霓莫名的松了一口气——还好没联络了,还好,是很久没联络了。

  她对这个男人有好感,希望还能再见面,不只是在海边,也希望能上山看看夜景,乡野间的萤火虫……如果他有女朋友的话,那一切就太不妙了。

  “我叫朱克非,今年三十穗”

  嗯,她知道啊。

  “育幼院长大,所以没有家人,在台湾大学毕业后到美国读硕士,然后就在贺氏电视购物上班,担任行销经理,单身,没有交往对象,没有负债,在纽约有一间公寓,坪数不大,但没有贷款。”

  程沛霓一怔,然后笑了。

  他在做自我介绍。

  虽然有点公示硬邦邦,不过几乎是陌生的两个人,这种履历式的自我介绍最容易让彼此了解自己。

  刚刚她还因为知道这是他与女朋友常来的海边时,心里咚了一下呢。

  直接点,让一切都容易点。

  “我叫程沛霓,今年三十岁,嗯,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离奇的出身,不过由于版本众多,我不太确定你听到的是哪个版本,还是讲一下好了。”她清了清嗓子说:

  “我在七年前意外落海,被齐恩淑教授,也就是现在的干妈救起来,很多的前因后果导致我无法想起落水前的事情,干妈一来没有孩子,二来觉得这一切也许是缘分,所以收养我为女儿。”

  朱克非静静的听着。

  这一切他都知道,但是,他想听她亲口说。

  不透过打听,也不经过网路搜寻,他要自己来认识这个新生的程沛霓。

  “根据资料,我也是育幼院长大的,因此清醒的时候没有家人。”她对他笑了笑,“不过我现在除了干妈之外,还有一个亲生儿子,六岁,意外发生时他就已经在我肚子里了,虽然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不过我很爱他,对我来说,这个孩子是我的全部,也是我努力生活的动力。”

  第5章(2)

  虽然她对朱克非有好感,不过她不想隐瞒东篱的存在。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最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如果他们之间这刚刚开始的情愫会因为东篱的存在而消失,那只能证明,这个男人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她的对象一定要爱她的宝贝儿子才行,即使做不到视如己出,但至少要懂得爱屋及乌,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记得,这孩子是程沛霓的心头肉,她宁愿自己重感冒也不舍得他打一个喷嚏。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孩子的父亲会来找你?”“想过。”她很诚实的说:“在医院的时候几乎天天这样想,可后来一天一天过去,我就不抱期望了。”

  “有试着找他吗?”

  “他在警局有留电话跟住址,干妈帮我联络过,但联络不上,住处人去楼空,电话也停机了,几乎跟断线风筝一样,干妈又不是FBI,这样根本不可能找到的。”

  “后来我就想,也许跟那个人没有缘分吧,不然怎么会这样刚好,我的住处被房东清的一干二净,连一张照片都没有,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孩子出生后长得跟我越来越像,一点他的影子都没有。”程沛霓顿了顿,又笑,“跟你说这些,你会不会觉得奇怪?”

  “不会。”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你不会介意。”“介意的话就不会问你了。”朱克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要太激动,“你的手机里有照片吧,让我看一下他的样子。”

  “你想看?”

  “想看。”他补上一句,“我想认识他。”

  他一脸坦然跟诚恳,真的让程沛霓惊了——比起感动,更多的是惊讶。

  这些年的工作历练,她看人已有八九分准,这个男人不是客套,也不是讨好,是真的想看小宝贝的照片。

  虽然有点奇怪,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

  程沛霓拿出手机,叫出档案夹,“这里,整个资料夹都是。”朱克非一张一张翻着,经过这几天的心理建设,他相信自己现在表现得很好,即使内心正处于惊涛骇浪的激动中,但表情如常,手指也没有在颤抖。

  孩子真的长得好像她。

  在哭的,在笑的,有些正在睡觉,脸颊就贴着毛巾被——他忍不住笑出来,蹭着被子才能睡,这习惯跟沛霓一样。

  “叫什么名字?”

  “程东篱,采菊东篱下的东篱。”

  朱克非笑。他就知道,沛霓曾经在留言版上用过“程渊明”这个ID。

  虽然因为意外失去二十三岁前的记忆,但内心深处,她依然是那个向往田园生活的人。

  “讲一些孩子的事情给我听吧。”

  “你有兴趣?”她开心的笑了,又追问:“真的?”“当然。”他早就知道她会觉得奇怪,也替自己想了一个完美的理由,“他是你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吗?所以我想从了解他开始,慢慢的了解你。”程沛霓怔了一下,脸颊继而红了。

  这人真奇怪,这几年,对她示好的对象不少,但没人喜欢听她提孩子,更遑论主动问起。

  何况她看得出来,他不是客套也不是敷衍,是真心想知道。

  于是她讲起了小东篱。

  好吃,好睡,口水特别多,非常爱撒娇,在幼稚园有多个女朋友,人生目前最大的苦恼是明年情人节该收谁的巧克力——因为今年他来者不拒,被三个女朋友一起修理,导致内心有点受创。

  她又说了,由于从外婆、妈咪,到管家都是女人,所以他的男子汉意识非常强烈,就算他早餐还在吃牛奶加麦片,偶尔还是会尿床,也不能把他当小孩看。

  朱克非听得哈哈大笑。这孩子……

  聊着孩子,时间很快过去,当程沛霓回过神时,才发现居然已经快九点。

  朱克非很自觉的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去把。”车子往回开。

  进过高速公路,市区,然后停在郊区一栋小别墅前面——她没有拒绝,让这个第一次约会的男人送她回家。

  他替她开了车门,“谢谢你。”

  程沛霓知道他的意思,笑了,“我才该谢谢你,今天晚上过得很愉快。”夕阳,海洋,星光,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放松了。

  “等我一下。”朱克非走到后车厢,拿出了手掌大小的仙人掌,递给她的瞬间,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瞬间,她好像懂了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他的眼中有着火光,看她呆呆的,忍不住笑了一下,又是一个吻落在额头,脸颊,然后嘴唇。

  程沛霓几乎是本能的反应着他。

  第二段人生中的第一个吻。

  “下次,”朱克非说:“带小朋友一起出来吧,我们三个人去水族馆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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