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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详细观察,她制服上的三条杠说明他们同年,偶尔擦肩而过的同校生皆会与她打招呼,显示她人缘不错。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向与她同校的女生打探才晓得,她就读的不仅是名校,成绩还是名列前茅,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全国英文朗诵比赛得了冠军,屡次上合接受师长奖励,也莫怪学校同学都认识她。

  白轻云,好诗情画意的名宇。正如同她表现出来的气质。

  和她相较起来,自己似乎……卑微许多,成绩总是低空飞过,唯一曾经参加过的比赛是校外三对三斗牛比赛,虽然得名,却难登大雅之堂。



  不是没有自信,只是太明白两人之间的差距,而感到些许惆怅。

  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她也应该经过。

  果然,纤细的身影在对面的马路出现,她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来车才快步穿越马路。依旧是白色的上衣,黑色的百褶裙,她与同学边笑边聊,一张一合的小嘴红艳动人。

  她经过他坐落的窗前时,他的吸呼刹那间被剥夺,肺部严重缺氧导至他脸颊涨红。

  她,美的不只是脸孔,更吸引人的应该是那股闲适的气质。

  连续一个礼拜的守株待兔,使得他越来越无法自拔。



  就是今天,一定要告白。

  第1章(2)

  展鹏飞迅速起身奔出门外,目标是那个身穿白衣黑裙的身影。

  他追上她,轻点她的肩,并在她转身时,发现她黑亮的眸于清楚反射出他的影像,彷佛眼中只有他的存在。

  “你要做什么?”她往后退了一大步,与他保持安全距离。这人她知道,就是下雨天的色狼。白轻云拧著眉头,不悦的看著他。真是讨厌,居然一直靠近她,活像个急色鬼。

  “我的名字叫展鹏飞。”

  “我不认识你!”

  “我知道,可是从今天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坐在那里等你从这里经过。”他指著麦当劳靠窗的位子。

  白轻云轻蹙柳眉,扔给他一记白眼后,迅速离开。

  她,好美!终于踏出第一步,向她做自我介绍,虽然没有让她留下绝佳的印象,至少也是第一步不是吗?

  展鹏飞的心泛著甜意,注视箸她渐渐消失在远处的身影。

  @@@

  为了彰显决心,他每天的晚餐几乎都吃麦当劳,就只为了见她短短的三、四分钟,不曾再交谈,只是用眼神描绘出深藏心中的爱恋。慢慢的,似乎总能引起她的注意,从刚开始的视若无睹,到后来偶尔会一路与他四目相交到离开。

  他已经成功的勾起她的好奇,也加深了所谓的心灵印象。

  接下来的步骤不应读继续沉默,而是打破樊篱,进行接触,如此才能建造共鸣点。

  她出现了。时间是九点四十。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自我介绍,她像是故意一般,偶尔会提早或稍晚经过。

  展鹏飞提起一个袋子冲出去。

  “这个给你,对身体很好。”

  他只是将袋子放进她的手中,随即转身冲回麦当劳,没有多余的交谈,这自然也是他的策略之一。

  白轻云将袋子打开,一个可爱的保温罐上头贴了一张粉红色便利贴,字体端正地写著:玫瑰果滋补气血,对熬夜及那个来的时候,有很大的养气效用。

  那个……

  昨天她在学校换上白色七分裤去参加同学在KTV举行的生日庆生会,回家后赫然发现裤子沾了点点的红色血迹,当时还以为是回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才……老天!好丢脸。

  她的俏脸涨红,恨不得将看过的人灭口,尤其是他,看见了居然不告诉她,可恶的王八蛋,还让她招摇过街回到家。

  白轻云狠狠瞪了他一眼,忿忿的转身离开。

  她怎么好像不高兴的样子,难道她不爱喝花果茶?

  可恶的小嘉还告诉他,女生闲来无事就爱点香氛,喝花茶,聊八卦,故作高雅。

  真是误信小人。白轻云的嗜好根本与一般女子不同。

  他收拾放在桌上的漫画,该回家了。

  咦?似乎从遇上她后,他再也不曾去PUB感受那种堕落的滋味。

  时间其实还挺早的,要过去重温吗?

  算了,明天是周末,不用上课,他准备要采取第二个追求策略,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如果去了PUB,难保不会喝酒过量,更难保明天是否能离开床铺的怀抱。

  还是回家早点休息,养足精神比较重要。

  或者拿点妈妈自制的优格敷面膜,听说可以保湿,能让皮肤水嫩嫩的。男生是不用到水嫩嫩啦,只不过眉眼正中央的青春痘红红的,越看越碍眼,若是能就此消除,就更完美了。

  @@@

  展鹏飞几乎太阳一升起便睁开眼,因为脸痒得要命不得不起床,惺忪的步入浴室,对上洁净的镜子……啊!他的脸红得像……像烂番茄打在脸上,完成不见平时的俊逸。

  “老天,这教我怎么去见人?!”

  昨天情况还没有这么严重,为了避免吓到白轻云,只好暂缓实施第二个追求策略,依然坐在老位子上目送她回家。

  原以为很快便能恢复俊美的外表,没想到一觉醒来反而变本加厉……

  不行,他得想办法自救。自己家里开医院就这点方便,小病都可以挂急诊……不对,这怎么能算是小病,这攸关一生幸福,算是人生大事才对。

  乐极生悲,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就是他。看了医生,还在屁股上挨了一针,结果医生告诉他要到明天红肿部分才会消失,这简直就是……青天霹雳。

  为了不吓坏佳人,他戴上墨镜和球帽,仍然在下午时分来到麦当劳,坚持保持全勤纪录。

  看来今天绝对不是什么告白吉日,一早就发生这种惨剧,他还是如往常送她花就可以了。

  星期日,她总是下午两点穿著牛仔裤及T恤前往书局。他买了一束灿烂的太阳花,籍以象征她和煦的脾性,像极了他心中的太阳。

  来了,她准时出现在街的另一端。

  捧著花,他站在大楼的柱子边,因为从她所在的方位是完全看不到他,这就是惊喜最基本的要件。

  今天没瞧见那个凯子!白轻云忍不住吁口气,一种莫名的失落……她怎么会觉得失落呢?她应该松口气才对,这一、两个星期,她都像呆子似的捧著一束花逛书局,拿在手上碍著翻书的动作,想丢掉却又觉得可借,而且她总是觉得四周有人对她指指点点。

  “送你!”

  喝!白轻云吓了一跳,没料到他会从柱子后面出现,一束鲜黄的太阳花倏地出现面前,她反射性的向复退一步。

  软软的……好像还滑滑的。

  白轻云低头一瞧,差点昏倒。白色的布鞋不偏不倚的踩中狗大便,鲜黄色的秽物此刻只让她联想起他手上的花束。

  展鹏飞顺著她的视线,漾在嘴角的笑容凝结,嗫嚅道:“我……”

  “你、可、以、不、要、再、出、现、我、眼、前、吗?”她咬牙切齿地说。

  “我买一双新的还你。”

  “你只要还我平静的日子就可以了。”可恶!白轻云狠狠瞪了他一眼,走向一旁的花圃,试图用摩擦的方式减少异味。

  “我买一双同牌子的鞋子还你,你告诉我你穿几号的鞋子。”展鹏飞很有诚意的说。

  白轻云背对著他,籍以表现对他的厌恶。

  该死!怎样都弄不干净,沾上砂土让白色布鞋除了黄色还有黑色。

  “不然我帮你擦。”他拿出价值不菲的手帕,跑到她面前蹲下身来,作势要抬起她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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