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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嬿容把纸摊开来,欢呼一声叫道:“哇,是荣记饼铺的油葱饼耶!”她最爱吃这一家做的油葱饼了,可是因为生意太好,常常一出炉不到半个时辰就卖光了,就算排队久候也买不到。

  江允文就知道于嬿容会开心,他好不得意的说:“我可是排了一个上午才买到的,容你爱吃的话,我明天再去排队买给你。”

  “真的吗?”于嬿容的笑脸僵了一下,不好意思的推辞,“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你,而且每天吃也会腻的,你有空再帮我买吧。”

  这个小女孩是天真,不过也满体贴的。躲起来的长孙烨用赞赏的眼光看向于嬿容。



  “嬿容,我又不是外人,你何必这么客气?”江允文夸张的表情让实际上并不爱笑的长孙烨又想笑了。“只要你一句话,你知道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的,我不怕任何麻烦,真的!”

  这本来就一点都不麻烦,江允文才没有笨到自己去排队。

  家里佣人这么多,怎么可能轮到他这个大少爷亲自出马?

  只要于嬿容高兴,他可以每天都要人去排队排到死为止。不,不是啦,是排到买到为止。

  “嬿容,你先别感动,还有我呢!”弟弟江允武推开哥哥,他也拿了东西给于嬿容。

  “这盒胭脂是我特地要人买的,你打开来看看,里面的颜色据说是最近最多人喜欢的。”



  “颜色是很漂亮,可是,我没有在用这些东西。”上个月才过十五岁生日的她,对这些胭脂水粉还很陌生。

  “你就收下吧,以后就用得著。”江允武不可能让于嬿容退还自己的礼物,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哥哥给比下去。

  “那……好吧!”于嬿容拒绝不了江允武的好意,心想就送给姐姐用好了。

  “你们都对我太好了。”于嬿容甜甜的笑著。“你们常常送我东西,要不然就是为我做些什么事,你们真是我的好朋友。”

  “对呀,我们是好朋友啊。”江氏兄弟互看一眼,彼此心照不宣的笑著。

  你这个小傻瓜,他们两个哪是什么好朋友啊?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想要吃了你呀!

  突如其来的郁闷感把长孙烨的心填得满满的,他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往他们三人走去。

  他必须要做些什么才行,要不然他会无法呼吸的。

  这壮得跟头牛一样的男人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啊?长孙烨的出现让于嬿容他们都看傻眼,他极具压迫感的外表是会让人乍看之下猛然心惊的。

  “烨少爷──”阿福紧张的跟在长孙烨后面。

  在三人面前站定之后,长孙烨废话不多说,简单明了的道:“我复姓长孙,单名一个烨字,家住洛阳,我这次到瑞和镇是要……”

  “你好黑喔!”

  “啊?”长孙烨什么话都说不下去了,他目瞪口呆的看向说自己黑的于嬿容。

  于嬿容一点也没有察觉长孙烨愣在原地的模样,她美丽的大眼睛直瞅著他黝黑的脸瞧,秀气的眉皱了起来。

  “可惜你太黑了,要不然你应该长得很好看的才对。”

  应该?难道她是在嫌弃他长得丑吗?现在的长孙烨除了怔愣一事可做之外,就是听江氏兄弟嘲笑自己了。

  烨少爷,你要振作起来啊!

  看著坐在床上一脸茫然、一直不说话的长孙烨,阿福打从心里面?他的烨少爷掬一把同情之泪。

  他英俊的、充满男子气概的烨少爷,居然被一个小女孩嫌他的肤色黑,还嫌他长得不够好看。他可以理解烨少爷的心情,因为这种情形也常常发生在他身上。这只能怪她们没有眼光,看不出他和烨少爷的优点和漂亮的地方。唉!毕竟这世上识货的人一定比不识货的人要来得少。

  那个不识货的于嬿容就当她是年幼无知好了,他想烨少爷是不会和一个小女孩一般见识的。最气人的是那对小白脸兄弟档,竟敢如此大声的嘲笑烨少爷,嘴里还说些不干不净的话,说什么“大猩猩滚回去吧。”和“癞虾蟆也想吃天鹅肉,回去照照镜子吧。”之类的话。

  哼,是烨少爷修养好,不跟他们计较,否则他绝不轻饶他们,一定会把他们的小白脸打成猪头脸的。那对兄弟真的是太过分了!

  “烨少爷,别伤心,他们这种人是不值得你生气的。”他努力安慰主人。“长得美丽有什么用?这么没有眼光,而且还是个小娃娃,烨少爷,我看咱们就回洛阳吧。”

  “不,我们不回去,要回去也要三个人回去!”长孙烨不说话则已,一开口就一鸣惊人。

  “烨少爷,你可不要意气用事啊!”可怜啊,烨少爷气的脑袋也跟著胡涂了。

  “你什么时候看我意气用事过?”

  就是现在啊!阿福在心里悄声的说,他可没那个胆说出来。

  “烨少爷,你该不会真的受那两个小白脸的刺激吧?”

  “也许有一点吧!”长孙烨不否认,今天的他连自己都觉得丢脸。

  活了二十多岁,他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容貌自卑过,然而,今天他却尝到了这个滋味。

  他在意的不是自己的容貌被嫌弃,他在意的是说的人。

  对,就是于嬿容。

  其实,当时他来不及说完而想说的话是,这次我到瑞和镇是希望和于小姐成为好朋友,请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家乡为我爷爷祝寿。

  其实他更想直截了当地对于嬿容说:嫁给我吧!

  可因为怕吓跑年纪尚小的于嬿嬿容,所以改成比较婉转的说辞。

  谁知道于嬿容的一句“你好黑喔!”,让他接下来要说的话都说不出口。

  说他黑就算了,说他“应该”会很好看也就算了,这些他都能忍受,但是她居然还说要他请教江氏兄弟如何把皮肤弄白一点的方法。他一个二十几岁的人了,居然让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耍得团团转,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丢人过。

  因为这样,他更不可以临阵退缩。于是他打消了原先不想残害幼苗的念头,决定留下来为自己扳回面子。

  “我不想把爷爷看中的人交给那对绣花枕头的兄弟。”长孙烨对阿福道,这是他想留下来的第二个原因。

  那两个人一看就是标准的纨子弟、绣花枕头,外面弄得漂亮,里面却是杂草一堆,他怎么忍心把这么一个美丽又天真的小女孩交给这两人呢?这比他残害幼苗还要残忍百倍!

  “说的也是。”阿福有感而发的说。如果真的要把于嬿容交给那两个人,还不如交给烨少爷,少爷比他们要称头多了。

  “不过,烨少爷……”阿福笑得好不奇怪。“我说,你是不是对人家小姑娘有感觉了,嗯?”

  “嗯……”长孙烨含混的应著。老实说,这才是他留下来最主要的原因吧。

  他做梦也没想到一见钟情这种在他看来极为荒谬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本来能让他动心的女人就不多,但他从没想过自己会为一个还不能算是女人的小女孩动了心。

  是因为她的美丽吗?他不知道,不过在遇见她之前,他也见过许多漂亮的女人,也不是只有美女才能让他动心,所以,这应该不是她吸引他最主要的因素吧!

  那么,是因为她的年纪吗?这就更不可能了,他从来就没有对小孩子有特殊的癖好,所以,这点是绝对不成立的。

  无论如何,他长孙烨这次恐怕真的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了。

  第2章(1)

  今天,于嬿容一样来到她最喜欢的地方,她称这个地方叫作“绿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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