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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错坐在雷宝的床上,雷宝站在他面前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望着他,「我可没那么快就原谅你喔,你说你爱我,那你喜欢我什么?我不是什么都比那个小蔓差吗?我身上又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不是啊,你还有很多优点比她强呀。」沈错非常肯定的点头。

  雷宝眼睛亮了,「真的?」

  「嗯,我说给你听。」看她开心,沈错当机立断拉住她的手,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



  「你呀,你比小蔓粗心、你比小蔓任性、你比小蔓……」

  雷宝愤怒了,「你耍我呀,这都是缺点,你又趁机损我,既然我什么优点都没有,你干嘛喜欢我,你去喜欢别人啊。」

  说出这种话的雷宝显然就是看准了沈错喜欢自己,所以才肆无忌惮,这还不算任性?

  沈错抓住她挥舞的双手,黑眸认真地看着她,「缺点、优点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在我眼里,你这些全是优点,我通通都喜欢。」

  第一次从沈错嘴里听到这样的甜言蜜语,没有心理准备的雷宝脸蛋一下子爆红,她眼神闪烁,忽然间不敢看沈错温柔深情的俊脸。

  沈错觉得十分可爱,摸了摸她的脸继续说:「我上次以为你甩了我的时候,我之所以还待在台北,只是因为我经历过一次情伤,所以我知道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它什么都无法解决,只会让心口的伤恶化。



  基于这个理由,所以我这次没有逃避,而不是什么我比较喜欢小蔓,所以被甩了比较伤心这种谬论,对不起,我从来没跟你说过这些,因为在我眼里,你是一个神经很大条的人,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事情,现在我才知道我错得有多离谱。」

  「谁神经大条啦!」雷宝嘀咕了一句,但那声音又甜又软,简直跟撒娇差不多。

  沈错笑了笑,「是我神经大条,都没察觉到这些。」

  「对啦对啦,都是你神经大条。」

  雷宝紧紧地闭上眼睛,恶狠狠地咬上了沈错的唇,看上去凶狠,但她事实上并没有用力,小舌头怯怯地伸了出来,勾勒着他漂亮的唇形。

  沈错眸色一暗,伸出大掌按住她的后脑杓,反客为主,深深地吻了上去。

  第9章(2)

  两人正吻得起劲,一阵尴尬的咳嗽声却在门口响起。

  沈错脸皮薄,下意识地就要推开雷宝的脑袋,她却不依,挨着他的鼻子说:「没关系,我们继续亲亲。」

  「咳咳咳。」咳嗽声更加响亮了,「沈错,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居然是雷老爷子,这次连雷宝也无法淡定了,两人如同同性磁铁相斥一样迅速弹开,乖乖地下了床,在雷老爷子面前站好。

  「雷叔叔。」沈错毕恭毕敬地叫。

  雷宝心虚,故作亲热地挽住雷老爷子的胳膊问:「爹地,你怎么会在中午回来?有事吗?」

  雷老爷子用眼睛盯着沈错说:「还能有什么事,家里的佣人打电话给我,说你哭着跑回家,你是我的宝贝女儿,你从小到大只要掉一滴眼泪,我都会心痛个半天,都哭得这么惨了,我怎么还能安心工作,当然要回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了。」

  「爹地,我没事,我……」

  「你闭嘴,我要听沈错说。」雷老爷子平时虽然走的是和蔼可亲的路线,但这时板起脸的样子也十分吓人。

  毕竟是自己理亏,沈错看着雷老爷子的眼睛道歉,「雷叔叔,这次是我不对,害宝宝伤心,我保证以后这种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我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宝宝。」

  「嗯。」雷宝点头如捣蒜,闪闪发亮的眼睛望着沈错。

  对沈错的保证,雷老爷子却不买帐,「喔?听你的意思,你以前都是三心二意地对待宝宝?」

  「爹地,你这根本是鸡蛋里挑骨头,太过……」

  沈错朝雷宝摇头,雷宝不甘心地咬了咬嘴唇,但乖乖地闭嘴不说话了。

  雷老爷子看到这幅场景也只能叹气,自家的女儿没出息,他这个老头子再不为她主持公道,以后不就更没有地位可言了?

  「沈错,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雷叔叔,我承认我以前对雷宝确实不够用心,但请你相信我,我现在已经彻底搞清楚自己的心了,我爱雷宝,我希望她能够嫁给我。」

  「错错,你说什么?」

  雷老爷子还没反应,雷宝就激动得差点要跳起来,她开心地抱住雷老爷子,一个劲地往老头子脸上亲,「爹地、爹地,你听见了没,错错向我求婚了,他向我求婚了!」

  雷老爷子吐槽说:「他这是跟我说,还没向你求婚呢,你是个女孩子,稍微矜持一点,这样男人才会把你当成宝。」

  他嘴上说归说,但望着女儿这么高兴,脸上严厉的表情就再也装不下去了,「小错,我也不为难你了,反正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可能跟一般女孩子不一样,却非常善良、值得珍惜,我现在把她交给你,你以后要是再敢惹她哭,我可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你。」

  沈错举起右手,「我一定会让她每天都开心,我发誓。」

  「跟我发誓有屁用啊,你自己跟我女儿说,我先下去吃饭了。」雷老爷子望着双眼闪着爱心图案正在犯花痴的女儿,摇了摇头,眼底还是浮现了一丝笑意,然后一点点地扩大,一直蔓延了整张脸。

  等雷老爷子一走,雷宝就像无尾熊一样爬上沈错的身子,「错错,跟我求婚、跟我求婚、跟我求婚……」像念咒语一样。

  「你巴住我身上,我要怎么跟你求婚?」沈错笑说。

  「也对喔。」雷宝灵活地从他身上跳下来,用眼睛巴巴地望着他,「现在可以了吧,错错,快跟我求婚。」

  沈错还是摇头,「不行,我戒指都还没买,我拿什么求婚?」

  「啊?」雷宝的眉毛垂了下来,「我不要戒指了,你先跟我求婚。」

  沈错亲亲她的鼻子,「听话,下午我就带你去挑戒指,选好戒指就跟你求婚好不好?现在先跟我下去吃饭,吃完饭我们就出门。」

  「你说的喔,不准反悔。」

  「反悔的话……就准许你对我动手动脚,怎么样?」

  黑色的眼珠子有神地在大眼里转了一圈,雷宝摸着下巴,「错错,要不然你明天早上再跟我求婚吧?!」动手动脚的诱惑力好大!

  沈错哭笑不得,「别乱想了,走了,吃饭去。」

  「喔。」

  雷宝对戒指一点兴趣也没有,钻石的大小在她眼里也没有意义,看起来是非常漂亮,但还不如一顿好吃的,真不懂为什么求婚一定需要这个呢?

  直到听到沈错的回答,雷宝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地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吃饭也不是不行,但吃完后就什么都没留下,而戒指呢是被当成承诺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据说无名指上的神经直达心脏,所以一旦无名指被圈住,那么这两个人就会感受到彼此的情意,也象徵彼此愿意让对方套住自己的心,一辈子在一起。」

  这是沈错的妈妈跟他说的,因为沈夫人总是在儿子们面前炫耀那颗硕大的钻石,小时候的沈错不明白,沈夫人就把两个儿子抓起来好好地教育了一番,还告诉他们说,如果他们以后给女人套上戒指,就要一辈子对对方好。

  沈错费了不少口舌,雷宝还是坚持己见,「谁说吃饭什么都没留下,会留下回忆啊,还有现在离婚的人那么多,我就不信他们求婚的时候都没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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