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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在遇见你之后,我才真正相信女人是水掐做出来的。”

  韩苍震抱着妻子,坐在落地窗旁的长椅上,胸前大片的衬衫都被她的泪水给哭湿了,好不容易才哄停了她的眼泪。

  被他这么一说,纳兰守花忍不住尴尬地笑了笑,将脸蛋埋进他的颈窝里,轻声地说道:“我只是在想妈咪,在想十七岁那年夺去她性命的那场车祸,想她明明跟爹地那么相爱,却仍旧会天人永隔,想着就算我们再相爱,也总有一天会因为死亡而分开,只是想到这一点,我已经开始觉得舍不得了。”



  他伸出大掌抚顺她柔软的长发,“如果这世上有任何事物可以教我们分开,那就只有死亡,但那不足为惧,到那时候,我们的分离是为了再遇见彼此,所需要的不过就是一点耐心。”

  “你真是韩苍震吗?真是我认识的那个男人吗?”她抬起头来端详着他,不敢相信他所说的话。

  “嗯?”他挑起眉梢,似乎不太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

  “我认识的韩苍震说不出这种话的,他说不出这种教人连灵魂都要醉倒的甜言蜜语,说!你是教谁给附身了?”

  见她煞有介事的逼问,韩苍震摇头笑叹,“知道你爹地常对两个小毛头说些什么故事吗?”

  她点点头,“嗯,狼与小雏菊的恋爱故事,说他们怎么从互相伤害到深深相爱,两个小鬼知道是自己父母的故事,可爱听了!不知道都听过几百次了,还是央着爹地说给他们听,真是受不了。”



  “他们当然爱听,如果没这段故事,哪来他们两个小鬼头?”他笑哼了声,似乎觉得理所当然,“可是,我们似乎都不如柔柔聪明,我们来自两个世界,不同的行事作风与想法,让我们像是说着不同的语言。所以,我因为我的不懂而愤怒,你因为你的不懂而伤心,可是,我不想重蹈覆辙,狼既然爱上了小雏菊,就要懂得学她的语言,用她的方式让她知道,她的狼会永远永远的爱着她,让她相信,而且永远不必再怀疑这一点。”

  “然后她就不会想找人代替他了吗?”

  “你敢?”他不善地眯细了眼。

  “怎么不敢?我有爹地给我当靠山。”

  “那我就趁着他还来不及给你撑腰之前,就把你给吃了,连皮带骨全给吃下肚,让你全成了我的,从头到脚,都是我的。”他紧拥着她,在她的脸上颈上啄吻着,呵着她笑。

  “不闹了!我怕痒。”

  纳兰守花笑着按住他的唇,直视他的眼眸,感觉他的吻啄在她的手心上,那份温存的感觉,在她的心里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这时,她被他胸前的亮光给吸引住,那是从他衬衫里滑出的白金项链。

  她执起那坠牌,感受着从他心口透染出来的热度,她的指尖轻轻地画过刻在那上头的字句,一笔一画,明明已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了,却仍旧深刻如新,一笔一画,烫痛了她的眼,烫痛了她的心。

  其实,她早该懂的,这个男人为她戴上这项链时的决心,愿意让自己成为她所有物的一刻,她就应该懂的。

  “Mine,我的。”她对着他低语,这一刻,她再也不怕与他分离,与他的眼神相视着,这一瞬间,就已经是他们的永远,“我的男人,我的最爱,我的……一切。”

  因为是一切,所以,也教人难以界定究竟是她拥有了他,还是他主宰了她,不过,当他们的唇吻上彼此,心灵契合相印的那瞬间,这一点争议也似乎变得不太重要了!

  后记

  写这篇后记时,人在星小巴喝咖啡,虽然才不过十一月中旬,背景音乐已经充满浓浓的圣诞节气氛了。

  虽然季小璃对店员说:“会不会太早了一点,才十一月中啊!”虽然稍嫌早了一点,但是自己还挺爱这种节日氛围,会让季小璃想到在纽约过圣诞的美好回忆。

  不过,那一年的圣诞夜,季小璃逛完第五大道上几间教堂,就回宿舍去啃泡面了,因为实在没料到那一天晚上很多餐厅都没开,朋友打电话来约要去下城吃饭,说西村很多餐厅都有开,但被我拒绝了,其一是我已经吃过泡面了,其二是已经走了一天路,因为朋友们吃饭前也想去教堂参观礼拜,但季小璃刚好已经碰到其中一间教堂在做礼拜仪式,几千人在一间教堂里,竟然可以悄然无声,真是教人难以想象;也因为刚回来,知道第五大道简直就快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了,所以实在没兴趣再去凑一次热闹。

  后来听朋友转述说,还好我没去,因为他们几乎没挤进过半间教堂,也根本没办法像我一样还可以进去参与,西村虽然餐厅有开,但是有开的餐厅都挤了一大堆人,吃得也不尽兴。

  所以,那年的圣诞夜,季小璃的记忆是从日本商店买回来的泡面,以及忘了是从哪里买来的点心,还有某品牌的冰淇淋,另外,就是赶在隔年要在书展出的《顶级天骄浪子》吧!

  但是,如果时光再倒转一次,如果季小璃事先知道那天晚上曼哈顿的餐厅大半都不会开,大概会买一堆东西,招呼一堆朋友开派对吧!

  不过,也因为有圣诞夜的碰壁经验,所以我们跨年夜就知道要及早找地方吃大餐喝香槟了,哈!

  只是话好像扯太远了,这本书没扯到纽约的跨年,只扯到它的秋天,袁姐看完稿子问季小璃说封面背景要画什么,她得到的答案就是“秋天”。

  虽然台湾的秋天也满美的,像书里楔子所写会开小黄花的树,就是台湾乐树,如果有人注意到的话,其实台北满多地方都有种的,到了秋天会开小黄花,然后花掉了之后,会抽出紫红色的薄瓣,颜色也会渐渐变得暗红,然后再变成咖啡色,到了隔年春天,这些咖啡色壳儿般的东西就会掉下来,抽出新芽,转眼又是一片嫩绿。

  在写这本《野兽与雏菊》时,刚好就是乐树开小黄花的时候,枝头上满满都是小如金桂般的花朵,只是颜色更加金黄,那天季小璃刚好要走去一家未曾去过的餐厅吃饭,沿途上就看见小黄花掉了一地,鲜妍的黄映衬着灰色的砖石,阳光从枝头上筛落,那光景让季小璃停下脚步,愣愣地看了很久。

  然后,在吃完那顿饭之后,回到家就改写了楔子,就是最后读者们看到的版本了。

  只是,让季小璃写下楔子的原因,倒不是因为见到美丽的风景,而是那一瞬间的体悟;在那一刻之前,季小璃从未想过能见到的风景,那是一条从季小璃家窗外天天都能见到的路,天天都能见到那黄花,在蓝色的天空之下,那金黄的色泽真的漂亮,但也就仅止于漂亮。

  因为那条路很少人走,所以季小璃也没想过要走那条路,但要去那家餐厅,那条路是最近的捷径。

  所以,那天季小璃走了那条路,看着那一片片灰色的砖上覆满了黄花,美到让自己庆幸,还好,我走过来了,还好,我没在那路口就停下来,要不,就错过眼前这一片灿烂了。

  人生不就这样吗?以为已经再也走不下去的路,以为再不能更好的困境,只要不停下脚步,往往下一个转角,可能就会遇上教自己惊喜的美好。这两年,季小璃的人生一直在不断拐弯,总以为是尽头了,可是站起来拍拍屁股,才发现下一段路其实还有更好看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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