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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以为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情,因为他心爱的女子,让他做到了。

  过往的仇怨是事实,他无法改变过去,但是,他可以放下,以一名后辈的身份,尽他所能之事。

  而他也听了妻子的意见,将春年叔公与他心爱的妻子合画在一幅图里,送到了庙里去供养,让他们远离这雷家,重新找回只有他们两人的相属。

  不过,在这雷家宅院里,就只有保住了祠堂,余下重建的部分,都属于新设的学堂,这里收留无家的孩子念书学计数,成年之后可以在“京盛堂”从学徒做起,只要能做出成绩,身股份银一律不会少给。



  就在他想出了神之际,一双白润的小手拉了拉他的袍裾。

  “爹。”今年才刚满四岁的小舒眉仰起嫩脸儿,笑视着爹亲。

  “怎么了?”雷宸飞微笑,俯身将女儿给抱上怀,走出祠堂。

  “眉儿刚才把数九歌全给背熟了,爹要不要听我讲给你听?”她一双小手捧着爹亲的脸庞,那对酷似娘亲的亮眼儿直瞅着他。

  “好,当然好。”他点点头,脸上泛着好温柔的笑意,被女儿一双小手摸着时,感觉好像就连心都被揪住了。

  小舒眉开始摇头晃脑,背了起来,“一九二九难出手,三九四九泳上走,五九和六九,河边看杨柳,七九河冻开,八九燕子来,九九加一九,鸟龟小狗遍地走。”



  “眉儿,你真确定是鸟龟小狗遍地走吗?”他微挑起眉梢。

  “我喜欢鸟龟和小狗。”她撅了撅小嘴,闷声说道。

  闻言,他微楞了下,随即会意过来,因为喜欢所以越多越好,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好,那春天就让鸟龟小狗遍地走,这样你才开心吧!”

  “恩!”小舒眉笑着用力点头,远远地就看见她的澈小舅,急忙忙地要爹亲放她下来,一双小脚丫子咚咚咚地跑了过去。

  雷宸飞笑视着她的小身影,忍不住失笑,这时,藏晴走到他的身边,立刻就俘获了他全副的注意力,“你刚去见了谁?”

  “是陈嫂,她听说我们今天会回来这里,就带了几个家乡孩子过来,希望可以让他们进这个学堂,以后好有个可以安身立命之地。”

  “是陈嫂引见的,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是,所以我答应全收了,现在让澈儿带着到宿房去,给他们都安个睡房,明天开始跟大家一起学习功课,他们的年纪都与澈儿相差不远,以后会是他的好帮手。”

  “好,很好。”他微笑点头,顿了一顿,又道:“只是,澈儿直至现在都还是不肯答应接下“京盛堂”的继承人之位吗?”

  对于他的问题,藏晴缓慢摇头,“是,他说他不愿意当家,说这家要由眉儿来当,由她未来的夫婿来当,他说自己从小就与祥清亲近,被我留在“花舍”的那两年,祥清虽是奉你之命监视他,实则像个爹亲一样给他嘘寒问暖,他喜欢这位代父,所以,比起当家的角色,他更宁愿自己是一个可以在背后看顾的总管角色,李大掌柜也说要对他倾囊相授,有他们二位的加持,我在想,有澈儿在守着,以后眉儿怕是不好找夫婿了!”

  闻言,他忍不住失笑起来,“是,确实会很棘手,不过这问题,就留给咱们的眉儿和喜欢她的男人去伤神吧!”

  其实他根本一点也不在意,毕竟他的小舒眉是心爱的女子辛辛苦苦为他诞下的宝贝,随便就让个臭男人给要了,那才真教他不甘愿。

  藏晴看穿他的心思,没好气地倪了他一眼,只见他笑耸了耸肩,一派的理直气壮,半点都不觉得自己的想法哪里不对。

  “记得那日你告诉过我,你曾经迷惘,拼了命的在寻找有我的道路吗?”她目光融入安心地瞅着他。

  一直到前几日,他才对她说,当初藏家的事情并非由他一手策划,早在娶她之初就已经惩治了那个收了吴家好处的手下,但他一直不想对她说明,就怕她以为他是在为自己找开脱的借口。

  在听完他所说的话之后,她却是笑了,告诉他其实自己早就想明白了,在他昏迷不醒的那段日子里,她想过藏家当年的事,越是明白他,就越能想懂当年拙劣的手法,不似他的作风。

  对于能得一知心女子如她,雷宸飞的心里对她的爱怜,远比先前更甚,他点点头,“是,可是时至今日,我都仍旧危疑不安,自己是否真的找到了?是不是从今以来就不会失去你了?晴儿,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太过在乎一个人,原来是一件如此教人觉得甜蜜又害怕的事。”

  “你何必觉得害怕呢?我就在这儿呀!”她将一双白净的柔荑交到他的掌心里,“只要你紧握着这双手不放,哪儿我都跟你去,我会紧紧的跟在你的脚步后头,你去哪儿,哪儿都有我在。”

  “一定要是跟在后头才可以吗?我想与你肩并肩走,不成吗?”他挑起眉梢,不愿意接受她的说法。

  藏晴仰眸定定地瞅着他的眼,点了点头,将额心轻抵住在他的胸膛上,任由他以有力的双臂拥她入怀,柔软的嗓音里有着一丝哽咽。

  “死生契约,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好,咱们就肩并肩着走,一起走,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这一生,晴儿绝不与夫君分离了。”

  后记

  一开始向袁姐商量着要写上下集,实在是怎么想都没办法将这故事在一本之内写完,也还好咱们家袁姐信任季小璃,最后点头答应了。

  如果说,想故事像卵蛋,那这本《恶魔传》就是这套“商王恋”系列第一颗孵出来的蛋,通常这颗蛋如果不是被季小璃摆在第一本,那通常就是会摆在最后一本。

  所以,原来这一本是被季小璃搁在“商王恋”的第一本,可是,在被它困了二十几天却只写不到十行的情况之下,就先写了《狂枭赋》。

  那是一种对作者而言极端可怕的情况,因为脑海中仿佛可以听到故事主人翁在跟自己说,不,还不是时候,现在不是写我们故事的时候,请作者你另外想办法,如果你想坚持下去,那我们也不会客气跟你耗上了。

  对,以雷宸飞的狠劲,季小璃觉得就算是耗了一辈子,对他而言大概也是不痛不痒的吧!因为这本书一开始的发想,就是想写他这样一个男人,如果说小言的重点大多是女主角,那么,这本书的重点就在男主角身上。

  他比我更清楚,在那当下,我写不了他。

  在季小璃的设定中,他是一个天才型的人物,后天的环境让他学会了猜疑和赶尽杀绝,就怕野草除不尽,春风吹又生。

  身为他的敌人,会很恨他,可身为他所爱的人,只怕也不会觉得他这样一个男人是可爱的。

  因为,他用着对付敌人的手段,在控制着他所爱的女人。

  即便他心里并没有真正加害的想法,即便他在很多方面一再退让,可是,当对方一旦真踩了过去,他会予以回击,而不是妥协与坦白。

  所以,藏晴从一开始与他针锋相对,到了最后,她对他还是充满了忌惮,论年纪,她太年轻了,不是他的对手,论经验,她还太嫩,也不是他的对手,在她的眼中,只看见了这个男人的反复与善变,所以,即便假装失忆是他想求和的手段,但在她看来,却只是一出玩弄她,不知道藏着什么目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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