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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声充满感情的催促,她听了不得不动摇。

  她也想回家的,那里有她熟悉的家人,那里才是她熟悉的环境。

  可是……

  她懊恼地叹息,怕自己心软,做出不该做的事,强逼自己起身。



  “我还是先走了,元祈哥。”

  “美美!”他下意识地扯住她臂膀。

  她吓了一跳,看看周遭没人注意,低声警告。“会被人看见的。”

  无须她多言,郑元祈也立即领悟自己失态了,他是政治人物,当众跟一个有夫之妇拉拉扯扯,万一被记者看到了传出绯闻来,可是会影响他清白的形象。

  他连忙放开她,嘴角噙起一抹苦笑。“明天伯父说要约大家一起吃晚饭,你会来吧?”

  “嗯,我会去。”她想想,又补充一句。“牧理也会去。”



  郑元祈闻言,面色一沉,镜片后的眼眸闪灿锐光。

  于家的家宴办在公司的招待所。

  位于市区某栋大楼的顶楼,从落地窗望出去,可以看见台北的最高地标一〇一,五彩斑斓的夜景尽在眼底。

  平常这里是用来招待公司的VIP客户,有时也会拿来办社交宴会,今夜则是清空了,摆开两张圆桌,由服务生上菜,琳琅满目的菜色比满汉全席更精致,也更养生。

  周遭的装潢一派富丽堂皇,墙上挂的是名画真迹,大理石壁炉前铺的是最珍贵的波斯地毯。

  虽说是家宴,于家人依然个个盛装出席,男士们英姿笔挺,淑女们婀娜多姿。

  除了于澄美的双亲,她伯父一家人也来了,两个已婚的堂哥带了堂嫂,一个未婚的堂弟带了未婚妻,堂妹也带来交往中的男朋友。

  这其中只有郑元祈不是以亲人或姻亲的身份出席,而是家族的好友。

  于家人对他极是熟悉,很自在地与他谈笑风生,拿他当自己人看,反倒是萧牧理这个女婿在这场合有些格格不入。

  席间,萧牧理感受到一道道或是评估、或是批判的眼光,他极力保持淡定的神色,从容接收来自妻子家人的严格审视。

  其中最严厉的并不是于澄美的父亲,而是她伯父。在于爷爷去世后,于伯父显然当起了家主的角色,不仅管着自己的妻子儿女,也管弟弟一家人。

  “听说你是律师?”于伯父说话口气淡淡的,听来并不怎么咄咄逼人,但犀利的眼神却仿佛能看透对方的内心深处。

  萧牧理悄悄调匀气息,就连在法庭上面对最古板苛刻的法官,他也没这么紧张过,或许是因为他很想给妻子的家人一个好印象。

  “是。”

  “在哪家事务所?”

  他报上名,是一间国际知名的事务所。

  于伯父也听过,浓眉一挑,不作声。

  于澄美见气氛凝重,朝母亲投去一眼,于夫人会意,柔声扬嗓。

  “大伯还记得两年前吴大老的儿子卷入杀妻案吗?就是牧理帮忙辩护的。”

  “这么说那个败家子能逃过一劫是萧先生的功劳?”说话的是于澄美的二堂哥,平常有些吊儿郎当的,他不唤萧牧理堂妹夫,只称先生,分明是有所隔阂。

  “什么败家子?你好意思这么说人家!”于伯父冷冷瞪次子一眼,接着又转向萧牧理,神情变得稍稍和缓。

  “原来那案子是你办的,很好。”

  他并不觉得好,就是那个案子令他感到良心备受苛责。

  萧牧理瞥了身旁的娇妻一眼,他就是在这件案子胜诉当天与她初次邂逅,可惜她忘了。

  于澄美没注意到丈夫若有所思的眼神,只是小心翼翼地看着大伯父。

  “牧理在业界风评很好的,他的胜诉率是百分之百。”

  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她相信大伯父听了一定会很高兴。

  果然,于伯父目光一闪,嘴角隐约扬起微笑。

  于爸爸听见女儿为女婿说话,面色一变,不赞同地轻哼一声,他意有所指地望向郑元祈。

  第4章(2)

  郑元祈微微一笑,端起酒杯啜口红酒后,朗声开口。“我也听说萧先生在业界风评不错,不过很奇怪,好像你这两年很少接大案子了。”

  “是比较少接了。”

  “为什么?”

  萧牧理直视郑元祈,同样回了个浅淡的微笑。“力有未逮。”

  “不是力有未逮,是你把时间都花在义务辩护上吧!”郑元祈笑。

  “大家可能不晓得,萧先生可是很爱做社会公益的,他把大部分时间精力都回馈在帮那些穷人辩护,做免费的法律咨询。”

  “这么说你都在做白工?”于二堂哥撇撇嘴,再度发表高见。

  “明明那么有才能干么不好好做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啊!帮穷人接那些芝麻绿豆的案子有什么意思?”话里掩不住不屑的意味。

  不只他不屑,其他人听说萧大律师改走公益路线也颇为侧目,于爸爸冷笑,于伯父沉下脸。

  萧牧理自然也看出众人的不以为然,他望向于澄美,就连她也微蹙着秀眉。

  他藉着举杯的动作在她耳畔低语。“你也觉得我奇怪?”

  她怔了怔,没回答,他在她眼里看出迷惘不解。

  他的心沉下,忽然有种讽剌酸涩的情绪充塞胸臆,明明是她劝自己多接些义务辩护的案件的,她告诉他,与其昧着良心让自己不开心,不如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金钱与名声都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要够用就好。

  这都是她从前婉转开解他的,如今她竟和她的家人一样,将他的所作所为视为另类,当作不争气。

  一个人失去记忆后,连价值观也会变吗?又或者在她二十三岁以前的价值观,就是如此?

  饭后,其他人或打撞球,或喝酒聊天,三三两两各自聚集,于爸爸则将他拉到角落,一阵旁敲侧击后,索性开门见山地问。

  “你对政治有兴趣吗?”

  “政治?”萧牧理愕然扬眉。

  “坦白跟你说吧,我只有澄美这个独生女儿,从小我就想将她培养成政治家的,我哥的几个儿子都对政治没兴趣,将来我们于家的公司是要交给他们的,澄美虽然也能在公司工作,但主要还是帮忙她丈夫延续我们于家在政坛的势力。”

  所以他们才看中了郑元祈?萧牧理黯然寻思。

  于爸爸仿佛也看出他在想什么。“元祈他爸是我的好朋友,他妈也当过立委,我们两家一直很希望能结合彼此的势力。”

  这话说得很白了,郑元祈才是于爸爸心目中的理想女婿,而他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很碍事。

  “凭你的条件,出来选个民意代表应该不是难事,你不妨考虑看看。”

  “如果我答应参选,您就愿意承认我这个女婿吗?”萧牧理反问。

  于爸爸没料到他会问得如此直率,半晌,冷冷一笑。“那也得看你选不选得上再说。”

  萧牧理静默不语,他对政治毫无兴趣,就算有兴趣,他也不认为这应该是自己能否成为于家女婿的必要条件。

  于爸爸不关心自己这女婿对女儿好不好、两人夫妻关系是否甜蜜和谐,只问女婿能不能拓展家族的政治版图。

  他要的是一个女婿,还是家族的政治工具?他想女儿嫁的是个疼她爱她的良人,或是野心勃勃的政客?

  “我爱澄美。”萧牧理对自己这个初次见面的岳父诚挚也坚决地表白。

  “我会对她很好,一辈子爱护她。”

  “光爱有什么用!”于爸爸听懂他这话中的反驳之意,懊恼地低斥。

  “澄美根本不记得你了!对她来说就是个陌生人,你配不上我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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