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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汉大丈夫,言出必行。“我不该食言。”

  说着,他背过身去,那低垂的头和颓然的肩膀不知怎地让她联想起一只蹲在角落画圈圈的小狗,那么委屈又那么可爱!

  她不禁抿嘴微笑,他的确是允诺过她不必履行床笫之间的义务,但……“我可没答应你。”

  “你说什么?”他愣住,不明所以地回过头。



  “我是说……”她敛阵,粉颊红透。“你说不跟我做,可我……又没答应。”

  这意思是?萧牧野屏住呼吸,墨眸霎时璀亮逼人。“你愿意跟我做吗?”

  “嗯,我……愿意。”她细声应道,自己也觉得这样说很羞人,但,为什么呢?

  文翰之前也曾热情地想要她,她说什么也不肯,可对教授,她却不想拒绝。

  他又惊又喜,双手搂抱她,俊唇含住她耳垂,挑逗地舔咬。“你是在考验我吗?小兔子,你可别后悔。”

  ……



  夜未央,一室chun 情荡漾。

  第6章(1)

  那夜,萧牧野将丁雨香折磨得腰酸背痛,全身虚软无力,隔天,两人在床上甜甜腻腻地厮缠了一天,就连吃饭都在床上,你喂我一口,我还你一匙,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至此,他们才真正享受到蜜月的滋味。

  在丁雨香循循诱导之下,萧牧野坦白倾诉自己的身世……

  “其实我不是老爸的亲生儿子。”

  爆炸性的宣言令丁雨香整个人愣住。“那老爹是怎么收养你的?”

  “我妈妈是老爸的初恋。”他幽幽地解释。“可他们之间很纯洁,什么也没发生,顶多就是牵手接吻而已。我妈移情别恋,跟另一个男人生下我,那男人不幸车祸去世,后来她想改嫁,嫌我累赘,找到了我爸诉苦,我爸便自告奋勇收养我,好让她嫁得安心。”

  怎么会有这种事?她听呆了。“老爹他……好痴情。”

  “他是个傻子。”萧牧野轻哼,像是不屑,墨瞳深埋的情感却分明是痛惜。他为自己的养父感到不值。

  丁雨香明白他的心情,抬手替他拨拢一绺垂发,他感觉到她的温柔,微微一笑,笑里隐藏伤痛。

  “那天,我妈把我交给老爸,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追着她坐的那辆计程车,不停地喊着要她留下来,别丢下我,我一直喊、一直跑,摔倒在地上,手脚都磨破皮……”

  “别说了。”她展臂抱紧他,不忍再听。

  “老爸把我扶起来,拍着我的背安慰我,我还把他推开,用力踩他的脚,骂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妈妈也不会丢下我。”他顿了顿,嗓音微哽。“我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鬼。”

  “不是,不是那样!”她捧起他脸庞,水眸红通通地看着他。“你只是太伤心了、太难过了,那时候老爹对你来说只是个陌生人,你……就是舍不得你妈妈而已。”

  他盯着她,许久,轻声嘲谵。“小兔子,你还真像只小兔子,眼睛红成这样。”话虽这么说,他自己眼眶也隐隐泛红。

  “讨厌,干么笑我?”她撒娇地埋怨,脸蛋埋进他颈窝里。

  接着,又是一阵热情如火的交缠,他密密地吻遍她身上每一寸肌肤,她亦羞怯婉转地回应。

  直到第三天下午,他们才又重新踏上旅程,来到素有“湖城”之称的乌代浦,在美丽的湖畔野餐、看夕阳,拜访了蓝色城市鸠得普,登上那座仿佛漂浮于空中的雄伟碉堡。

  他们在印度教圣地普希卡欣赏那一间间供奉各个印度神祇的神庙,在粉红城市捷普悠哉悠哉地骑大象,在风之宫殿吹风,在琥珀堡对着彩色玻璃镜顾影自怜。

  看过国际大导演李安导的电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丁雨香坚持一定要来到主角PI的家乡Pondcherry,这座位于南印度的小城,充满了佣懒的法式风格,两人在海滩附近的旅馆赖了好几天,天天早起看日出,在海边漫步。

  最后,他们抵达了印度西岸的海港大城,孟买。

  在十七世纪曾被租借给英国的孟买,是当时有名的殖民地,东印度公司的总部便设立于此。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如今的孟买是印度最大的商港,也是金融、贸易及娱乐中心,风靡全球的宝莱坞电影,便是以此为大本营。

  “知道吗?‘贫民百万富翁’的主角就是住在孟买!”丁雨香兴奋地对萧牧野介绍。

  “这里有殖民地时代留下的建筑,有最时尚的精品店,有五光十色的宝莱坞,却也有最肮脏破烂的贫民窟。印度最好的一面跟最坏的一面,都在这个城市,就好像狄更斯写的《双城记》的翻版!”

  萧牧野漫不经心地听着,文学小说他没读过几本,也天生没啥浪漫情怀,对他而言,孟买是如何地融合最好与最坏,他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他的小妻子,既然她兴致勃勃地想要探索这座城市,想藉此更了解印度百姓的生活,他就要满足她的愿望。

  于是他经过一番打听,在城内居住环境较良好的区域宝瓦伊湖畔租了间商务公寓,有一房一厅,还附设一间开放式的蔚房。

  他们在公寓住下,白天游览市内各个名胜古迹,傍晚逛热闹的市集,买肉买菜回去亲自下蔚料理。

  她炒菜时,他在一旁帮忙剥蒜头,她炖肉时,他负责下咖哩块,她煮汤时,他摆餐具开红酒。

  他吃不惯印度当地的辛辣调味,但她亲手做的咖哩炖肉,他却很捧场,配着白饭扫个精光。

  “奇怪了。”她好奇地歪头看他。“这咖哩块明明就是在本地超市买的,应该跟在餐厅吃的没什么不同吧!怎么你吃家里的就这么阿沙力呢?”

  “那怎么一样!这是你煮的。”

  “可我用的料跟外面一样啊!”

  “总之不一样就不一样,你做的就是好吃。”他坚持。

  “是因为在家里做的,你不怕不卫生吗?”

  这也是原因之一,不过更重要的是……“这里头有你的爱心。”

  “我的爱心?”她愣了愣。

  “就是啊!”他咧齿而笑。“难道你不是用满腔爱心来做这些菜给我吃的吗?”

  她凝视着他爽朗的笑容,以及那两排亮森森的白牙,不禁心跳一颤,粉颊微微晕红。

  这是那个在课堂上最会板着脸训话的教授吗?为何他现在说起甜言蜜语来如此流畅自然!

  丁雨香伏敛羽睫,藉着端起酒杯的动作掩饰自己芳心的悸动,其实她今天心情不太好的,下午和萧牧野逛街时经过贫民窟,与对面的摩天大楼只是一街之隔,那一间间简陋的棚屋,一个个在污水垃圾中寻找生机的人影,鲜明地演绎着印度贫民百姓的悲哀。

  看着那些苦苦挣扎于生存边缘的人们,她觉得自己何其有幸,能够生长在台湾,还有个如此疼爱自己的丈夫。

  “教授。”她轻声唤。

  “说了不要叫我教授!”他故作不悦地瞪她。

  “嗯,牧野……”她乖巧地改口。

  “怎样?”

  “我很高兴。”

  “高兴什么?”他不解。

  她没有回答,浅浅地啜着红酒,感觉心窝也随着酒精入口隐隐地发烫。她真高兴,在她人生最彷徨无助的时候,有他管着她,与她相伴。

  她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饭后,萧牧野和她一起洗碗,两人聊着在孟买见到的奇异景象,这里有个送便当协会,成员们每天从客户家中领取太太们为丈夫做好的便当,然后骑单车或推木板车,在规定时间内将便当送达火车站,分组装箱,送上固定班次的火车货运区,到站后再由其他人接手,准时分送到各个公司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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