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利益,一场双赢的合作,他被某人利用来报仇,某人被他利用来争权,结局是,各达各的目标。
结论是,他这辈子都不要跟这个叫宋忻的男子为敌,因为他,太可怕。
“不用谢。”宋忻敲下确定键,让刚刚设定好的程序自动运行,身子往后靠,伸指揉了揉太阳穴,感觉那里有些许酸胀。
“自然是不舒服的。”男子嘲讽地一笑,“你已经连续工作七十二小时没有休息,忻,就算你想拿诺贝尔奖,也不必如此。”
宋忻直接当没有听到。
“你就不担心你那个漂亮的妹妹,撑不过这次的事情?”
“……”
“想想看,换了任何人,都承受不了的,最爱自己的父母,就那样突然离开了她,原本是家世显赫的富家大小姐,现在却成为负债累累的可怜人,那些钱,只怕她这一辈子都还不清。”
“……”
“她现在最需要的,应该是有人陪在她身边吧?”
“……”
“她会不会想不开?”
“雷亚力。”
“嗯?”怎么了,受不了了吧?
“我刚刚已经通知了伯爵大人,你在台湾。”
“靠!”他妈的,他要是被那人抓回去,恐怕再逃出来的可能性为零了,“你居然这样对我?”
宋忻合上电脑施施然起身,往门边走去,拉开门的瞬间,他静静地开口:“雷亚力,如果心不自由,逃得再远也是徒然。”掩上了房门,离开了。
雷亚力安静地望着已经掩上的房门,愣了半晌,终于低低地叹息出来,“说的是我,还是你自己呢,忻?”
第10章(2)
宋忻的车子平稳地在深夜的马路上行驶,超过七十二小时未睡觉,现在的他,精神反而清醒无比。
他开车就跟他的性格一模一样,稳重自持,绝不会违反交通规则,也没有追求速度的逐胜心理。
他的人生,一直都是如此,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在行走,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井井有条,分毫不差。
七岁那年家里突变,他年纪虽小,可是却很快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一点一点,一年一年,慢慢地走着。
就连复仇,他都是仔细地将每一步都计算好了,然后一击即中。
他成功了,而且并没有那种所谓的复仇过后的空虚感觉,这样的结果,十九年前,就应该发生,虽然晚了,但好过没到。
这世上,谁都不比谁无辜,任何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任,只是于兴业的责任,了结得太快了。
他原本计划让于兴业的余生在监牢里度过,还有什么比让一个人在最得意的时候跌入谷底,让一辈子意气风发的人在黑暗的监狱里了此残生,更令人爽快的事情?
可惜,于兴业还是逃过了。
虽然自己那晚去找于兴业,将消息透露给他,就已经想到他会早一步逃离,逃离也是在宋忻的预计之类,甚至自己就等着他离开。
不过,蛇行的轿车以及一辆砂石车,轻松地结束掉了上一辈所有的恩怨,这是他没有预算到的。
离开的人,总是幸福的,悲惨的是被留下的那个人。
你就不担心,她会想不开?
尖锐的刹车声在不算吵杂的马路上无比刺耳,一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居然直接横过单行线,掉头,往另一边的道路疾远行驶而去。
宋忻一跨进于家大门,就直接往三楼于佳辰的房间走去。
“少爷,你总算回来了。”张妈听到佣人来报告说他回来了,就立刻走出来,在三楼的楼梯口遇上他,“我很担心小姐。”
“我明白。”于宋忻冷静的语气立刻安抚了张妈慌乱的心情:“我去看看她。”
“好。”
很快他就走到于佳辰的房门外,伸手转了转门把,锁住了。
“小姐可能在睡觉……”
“钥匙。”
“少爷?”
“去拿钥匙来。”
“是。”张妈立刻转身去取钥匙。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怕这个长年在国外很少回家的少爷,她在于家工作了近二十年,对少爷跟于家的关系还是比较了解的,这个少爷是于家收养的,却没有丝毫寄人篱下的困窘,明明看起来斯文体贴,可莫名的,她对他不像对小姐那么有亲切感。
表面上看来,小姐任性,少爷温和,应该是少爷好相处才对呀。
满脑的疑惑,但身为经验丰富的管家,什么该问,什么该做,张妈一向都分得很清楚,很快便取来了钥匙,宋忻接过去迅速地打开了房门。
一室安静,卧室里空荡荡的没人,所有的东西都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未动分毫。
他对于佳辰的房间很熟悉,没有丝毫迟疑,直接往浴室走去,关着的门内隐隐传来水流的声音。
张妈一直很机灵,她不只拿了房门钥匙,还把于佳辰房间所有的钥匙都拿过来了,见少爷要去开小姐浴室的门时,张妈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有把阻止的话说出口,就算心里觉得不妥,但她还是不发表意见好了。
当浴室的门打开时,一室的烟雾缭绕,热气腾腾的房间里,柔软白皙的少女穿着浴袍静静地躺在浴缸里。
漆黑的发丝如海藻般飘荡在水中,浮浮沉沉,光洁如玉的脸蛋靠浴缸的边沿,仿佛睡着了般,安静宁谧。
她就像是泡澡泡到忘记了时间,就那样睡着了一样。
只是被水浸湿的雪白浴袍,被缓缓流动的鲜血染成触目惊心的颜色。
“啊!小姐!”
宋忻几个大步上前,按住那不断地汩汩流血的手腕伤口,将它举高,高过心脏。
“闭嘴!”冷冷地两个字,止住了张妈的尖叫声。
眼睛扫过放在一旁的红酒瓶,还有散落在地上的药瓶,拿过来,再伸手将于佳辰抱了起来,往外走。
“少爷,要不要叫救护车,我去打电话。”被刚刚看的那一幕吓得手脚都慌成一团,一把年纪的张妈生平第一次觉得脚都软了。
“不用,你待在这里。”丢下这句话后,宋忻抱着于佳辰消失在楼梯口。
“小姐……”张妈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傻,这么傻……”
手术室的红灯一直亮着,宋忻笔直靠在墙壁上,安静的医院走廊,透白的日光灯照在他的身上,映着他浅色衬衣上已经干掉的的血迹,分外地显眼。
从送于佳辰进入手术室后,他就一直这样站着,沉默而且平静,面无表情。
时间过得极慢,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足足五个小时过后,来来回回的医生、护士看着他,好奇至极,却无人敢上前来问。
他一直保持着这样姿势,安静而且耐性十足地等着。
于佳辰吃了整整一瓶的安眠药,然后用一把锋利无比的刀片,在自己的手腕上划了下去,流出来的鲜血,快将她的浴袍整件染红。
他抱着她时,她的身体已经一点一点地变得冰冷。
他抱过她无数次,只有这次,让他生平第一次觉得,有的事情,超出了他的预计。
那紧闭的手术室大门,阻隔了他与她,现在的他除了等,别无他法。
一向可以冷静计算,慎密思维的头脑,此时此刻,像是疲惫了般,停止了运作,他定定地望着某处,对周遭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的能力。
他太冷静,又太过平静,那样的模样,只要是偶尔经过的人,都会吓到不敢靠近。
轻微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那种死一般的寂静,是他的简讯铃声,这是很难得的现象,这个号码,只有极少的人知道,知道的那几个人,从来都不会传简讯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