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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叶妈妈自己也觉得女儿是蛮牛、野马和黑羊的综合体。

  但是,老师们又不得不承认,叶静薇是全社区最优秀的孩子,课业一把罩,又会玩又会读书,小时候矮矮胖胖像颗贡丸,不知不觉地长高变漂亮,有一天,大家猛然发现,叶静薇除了很会惹事以外,也已经出落成一个纤瘦美丽的少女了。

  一百六十九公分的身高在女生里已经非常出众了,因为从小练习跆拳道,身体修长结实,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眼睛大大盈水,眼角微微上挑,为她增加了女人的妩媚。鼻梁挺直,嘴巴大大的,嘴唇丰厚红润,组成了一张充满野性的美丽脸庞,配着一头叶妈妈坚持让女儿蓄起的乌黑长发,漂亮的让众多妈妈们羡慕又嫉妒。

  林春菊也不知道该怎麽形容面对女儿的心情,又骄傲又生气。



  女儿小时候因为闯祸,不知道和丈夫一起去道过多少次歉,现在女儿长大了,比起毛毛躁躁的小时候好了一些,但她依然很发愁。

  放学後林春菊去菜市场买了菜,回到家打开家门,看到自己的女儿,在沙发边的地板上睡成了个「大」字,唇边还有亮亮的口水,林春菊叹了口气,去厨房将菜放下,拿了毯子帮女儿盖上,已经放弃纠正女儿这个坏习惯。

  四十分钟後,林春菊将饭菜摆上餐桌的时候,儿子规规矩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女儿依旧在呼呼大睡。

  没多久,丈夫下课回来了,林春菊这才过去叫睡得正熟的女儿起来吃饭。

  叶静薇有严重的起床气,连最疼她的爸爸都不愿叫她起床,唯一能阻止她起床气的就是饭菜的香味。叶静薇茫然地从地板上坐起来,正想发脾气,闻到了满屋子的饭菜香,不用缓冲地跳起身,冲到餐桌旁。

  「先去洗手!」林春菊毫不妥协地交代。



  「哦。」叶静薇应了一声,趁妈妈没注意偷吃了一口菜,快速冲进浴室洗了手,回到餐桌边便是狼吞虎咽,连看了她二十一年粗鲁姿势的叶靖非,都感到非常不耻。

  「那是我的!」叶静薇在弟弟的筷子伸向最後一只鸡腿时杀了出来,快速地挟走鸡腿,咬了一口放在碗边,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一个人吃仅有的两只鸡腿有什麽不对。

  叶靖非早已习惯了姊姊的欺压,鸡腿被抢走了,最聪明的回应就是随她高兴。

  吃完晚餐,叶静薇在书房里玩电脑游戏,她最近迷上了赛车游戏,之前一直是玩战争游戏的。

  从小到大,叶静薇喜欢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女孩子应该喜欢的。

  林春菊为女儿端进去了一杯茶,为同样在房间里温习功课的儿子送上了宵夜,便回房去休息了。

  「老婆,干嘛皱着眉头,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多欢乐啊。」叶福生靠在床头看书,一看到老婆进房间立即丢开了书。

  「都是你,你看看你,把薇薇惯成什麽样子了!」

  虽然她的女儿很优秀,但是也太过调皮,林春菊觉得她的女儿一定嫁不出去了,有哪个男人能容忍他的妻子比他粗鲁、比他能干、比他食量大、比他力气大,还超级爱管闲事的吗?如果不是当初叶家奶奶以死相逼,叶静薇还要去考警校,当警察啊!

  「儿女自有儿女福,你不要太操心了,我们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优秀,就怕到时候追求者太多没办法选。」叶福生倒是抱着自由发展的心态。

  「只有你会有这样的自信!」林春菊一点都没有被安慰到。

  二十一岁的叶静薇,是个超级快乐的女孩。

  爸爸、妈妈一直如热恋般恩爱;弟弟乖巧听话,从小就是她的小跟班;她吃得好,睡得好,功夫也好,不用像弟弟那麽用功,功课却比他好,这样看起来,她没有任何烦恼。

  叶静薇一直觉得,她如果生在古代,一定是个女侠,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巧遇一个大侠,开始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笑傲江湖的爱情……可惜,她生在现代社会,没有办法巧遇大侠,只能看着周围的肉脚男一个又一个,没一个能入她的眼。

  大学的功课并不繁重,对聪明的叶静薇更是如此,午餐过後,她一个人溜达着转了一圈,躲过那些来纠缠她或者找她麻烦的无聊人,到了那棵和学校建校历史一样悠久的大树边,四下观察无人,动作敏捷地爬上树,开始她的午後小憩。

  树影间清风徐徐,点点光芒从树叶缝隙洒落下来。

  叶静薇坐在树杈间,靠着树干,脚搭在树枝上,两边有两个粗壮的树枝可以放胳膊,这里是她的秘密基地,常常会过来午休或者看书,不过被学校巡查的人发现就糟了。

  他们说这棵树是T大的精神象徵,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叶静薇想着巡查队的狗屁说法,撇了撇嘴,闭上眼睛,坏心情通常不会困扰她很久。

  很快,叶静薇便在树上睡着了。

  也许是徐徐的清风吹得太过舒服,也许是叶静薇昨晚玩游戏玩到太晚,等叶静薇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下,夕阳笼罩大地。

  叶静薇伸了个懒腰,看看时间,下午的课已经错过了,她准备回教室收拾收拾,便回家吃饭,肚子好饿。

  「我不管,你要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

  树下一声娇斥打乱了叶静薇的计画,她伸伸懒腰,摸摸鼻子,百无聊赖地决定等树下的人散去再离开。

  不知道这棵树是风水好还是怎样,她在树上几乎每天都会听到告白或者分手的对话,耳朵都磨出茧子了。

  「对不起。」温润的声音传入叶静薇耳中,她的耳朵不自觉地竖了起来,没办法,她就是对声音比较敏感,尤其喜爱这种低低的男中音。

  这声音她听过!就在一周前,同样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还是同样的人。

  叶静薇拨开树叶往下看,看到一黑一金的两颗头顶,和以往被迫听到不同,这次是她竖起耳朵在偷听。

  「你耽误了我的青春,你要补偿我!」染着金头发的女孩怒不可遏地吼着,对着男人伸出手掌。

  树叶缝隙里,男人和女孩对峙着,女孩嫩白的手掌摊开在男人面前,执意要一个交代,男人静立在风中,衣衫被清风吹动。

  过了几秒,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怎麽补偿?」

  相对於女孩的激动和愤怒,男人的声音不紧不慢,低低的像是大提琴的中音,听得叶静薇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就是这个声音!上次害得她差点从树上摔下去。

  一个月前,叶静薇在树上睡觉,听到一个女孩在向男人告白,从头到尾,只听到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

  「我好喜欢你哦。」男人没回应。

  「真的很喜欢你。」还是一片静谧。

  「我们交往吧。」这次女孩没有再等待男人的回应,「你答应了哦,从今天起,我们开始交往。」

  男人动了动,「我……」

  「我上完课来找你,掰掰,我的男朋友。」说完,女孩一溜烟地跑了,速度跟她连珠炮似的语速有得拚。

  女孩跑得没影了,男人才传来一句:「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叶静薇听得差点从树上栽下去,男人的声音太好听,太对她的味,让她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但那个男人反应缓慢的样子同样让她印象深刻,这种就是她最讨厌的男人,没魄力、没性格,慢吞吞的样子比叶靖非还没男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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