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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皱紧眉头,沉默了片刻问道:「大婶,您家还有别人吗?」

  「我丈夫去草原上打猎了,这个季节正是狐群狼群出没的时候,一张狐皮和狼皮可以卖得很高的价格,他一走就要十天半个月,今天肯定是回不来了。」大婶又抱起一捆柴火,笑道:「我去把屋子里的地火烧得旺一些,你那间屋子就会暖和一些了。」

  「多谢大婶。」少年好奇地跟了过去,想看她如何烧「地火」。

  原来是几间屋子的地面都是相通的,大婶在正房添柴生火,烧出的热气经过一个巨大、像铁炉的东西传送到每个房间。房与房之间负责传送热气的铁管子都安装在墙壁上,还有阀门,貌似是可以调控热气的输出和关闭。



  少年人不禁赞叹道:「仙兰人真是聪明!这种取暖的方法,昊月人可不知道。」

  安必花大婶得意地笑道:「这方法是咱们哈格桑想出来的。过去仙兰人也用不上这样的热炉子,所以真的要感谢天神把哈格桑送给了我们仙兰人啊!」

  少年又笑了,大概是因为这一路上,听到关于这位「哈格桑」的溢美之词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不想再听了,正想回房休息,那位大婶却来了兴致,和他介绍说:「咱们这位哈格桑是仙兰人的传奇。」

  「我知道,他率兵八千退敌十万。」

  「不仅如此,哈格桑据说是天神的儿子。当年他的母亲是咱们仙兰族的圣女,被一道闪电劈中,然后生下了他。」

  少年瞪大眼睛,想笑又忍住了,「被闪电劈中?」



  真是闻所未闻,除非是亲眼所见,否则他才不信这荒诞的说法。但是看大婶的表情这样认真严肃,一脸的向往崇拜,就知道她对这「传奇」是深信不疑的,他再多加反驳也没有意义。

  于是他妥协地点头附和:「的确是天神的儿子呢。」

  他赶了数日的路,又困又乏,和大婶再寒暄了几句,就回房去睡了。

  房门一关上,果然很暖和。少年躺在屋内唯一的一张床上,身下有点扎扎的感觉,因为身下所谓的垫子,不过是草编的草垫,毛毛扎扎并不平滑,对于素来养尊处优的他来说,环境实在是不够舒服。

  他悄悄褪下裤子,看着一双雪白大腿内侧已经磨破的皮肉,不禁苦笑一声,「真是自讨苦吃。」

  平时在家骑马,最多骑不过两、三盏茶的工夫,就会被跟随自己的管家三催四请地叫下马背,即使长辈再疼他,也只能一个月骑上两、三回。他自诩天资聪颖,骑马习武都学得很快,只是被家人过分疼宠着,苦头吃得也少。结果这一回自己雄心勃勃地决定骑马来仙兰,却没想到过于颠簸的马上生活,让他的双腿饱受折磨。

  还好随身带了家中最好的金创药,每天用药抹一抹,绑上白布,就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而且,都已经来到蚩南,南圆羽香近在咫尺,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只是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接近那位被无数人赞颂的「哈格桑」,今晚再想一夜吧。

  没多久,困意上袭,即使睡不惯草床,终于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用力推他,还听到那位大婶拔高声调的声音在他耳边喊:「快起来!狼群来了!」

  他猛地一惊,本以为是作了恶梦,但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大婶已经冲了出去。

  他赶忙胡乱地把衣服穿上,紧跟着跑了出去。

  第2章(2)

  大婶对于对付狼群应该很有经验了,只见家门口的篱笆上已经插上了数支火把,火光熊熊燃烧起来,将眼前照得通明,而少年站在篱笆之后放眼看去,不禁浑身打了个冷颤,在十几丈外的地方,有无数绿萤萤的光点正在闪闪烁烁。

  那就是狼群?他自小生活在京城之中的大户之家,对于这种可怕的群居动物一向只是耳闻,不曾亲睹。此时远远看到狼眼幽寒,纵使他平日镇静大胆,现在也吓得浑身微颤,一瞬间,小时候读过所有关于狼的故事全都涌上心头。

  他记得书上说狼是怕火的动物,所以他站到一株火把后方,好不容易稍微心安了一点。回过头去,发现大婶手中也已攥着一支火把,战战兢兢地守在家门口。

  「大婶,这里经常有狼群出没?」他小声问道。

  大婶直勾勾地看着狼群,「草原上狼本来就多,否则我男人怎么会靠猎杀它们养家糊口。可是这些年住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狼群也不太靠近了,没想到今天狼群会突然出现。」

  「有没有向其他族人示警的方法?」

  她登时一震,叫道:「对了!我都忘了这件事!」她连忙将火把往少年手中一塞,返身跑回屋去。

  不一会儿,大婶拿着一支牛角做的号角跑出来,放在嘴边用力地吹起来。号声低沉,声音却随着草原的风传得很远,声音飘出的刹那,少年立刻察觉到狼群变得躁动,那些闪烁的绿光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有逼近的迹象。

  他心中惊骇,难道这些狼群是被那些捕狼人驱赶之后,胡乱逃窜到这里的?若真是如此,这样的求助号声它们应该也早已熟悉,会不会反而激怒狼的血性,引起进攻。

  想到这里,他一把夺下大婶的牛角号,喊道:「先不要吹号了!我们再布一圈火圈,那些狼才不能靠近!」

  两人迅速将所有眼前能收集到的柴火在身前摆成一个圈子,因为柴火不多了,所以少年让大婶和他一起背靠着墙壁堆放柴火,这样可以省掉一半的木柴。

  他们才刚放置完毕,就有一只胆大的饿狼聪明地穿过两支篝火的空隙,纵身越过低矮的篱笆,跳入院中。

  听到大婶惊呼一声,少年果断地抽出腰上挂着的一柄匕首,横在身前。

  那头狼直勾勾地和他对视,少年屏息凝视,脚步却不敢移动半分。一人一狼僵持了不知多久,另一只狼也跳了进来,逼向大婶。

  少年高声喊道:「大婶,快把你面前的火堆点燃!」

  安必花大婶颤声道:「不行,你还没有过来呢!如果我把柴火点燃了,你不能跳进来怎么办?」

  「快!否则狼群一多就更难对付了!」少年拉高的声音或许因为着急,带着几分尖锐的凄厉。

  安必花颤抖着用手中的火把点燃了身前三尺开外的柴火堆。柴火极易烧着,火势一起,两只狼都敬畏得后退了几步。

  少年知道这是最好的时机了,否则一旦柴火烧完,到时候自保都难,更不要谈救下那位大婶了。

  他悄悄弯下腰,伸手去摸地上的石子,一只狼看到他的动作,以为有可乘之机,便飞扑上来—此时少年已经抓到几颗碎石子,屈指弹出,正中饿狼的头部颈部,狼负痛落地,抖了抖身上的长毛,再次扑上来。

  它的行动,似是在给狼群做讯号,另一只狼也在少年的背后伺机而动。两只狼同时自前后夹击扑攻少年,少年身法轻盈,在双狼之中纵身一跃,避开攻击的同时,反手一扎,匕首扎到一只狼的后背。

  狼负痛回头就是一口,少年的匕首还扎在狼身未及拔出,被结结实实地咬到,登时手腕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大婶看得肝胆俱裂,大声喊道∶「少年人,篱笆上的火把是可以用的!」

  经大婶一提醒,少年果断伸出左手抓住篱芭上的一支火把,横扫向两只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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