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会看到儿孙满堂的。」楼然慎重承诺,搂着母亲的肩,往屋子的方向走回去,「您现在再清心逍遥一两年吧!等我跟耘禾有孩子了,您可要回来帮我带喽。」
「哎,那是当然要的。」这话题她很爱,立即眉开眼笑起来。
在进屋之前,还是有点不放心的交代道:「小然,结婚之后,就别再想起丰禾了,好好过日子吧。」
「我发誓,这辈子绝不再想了。」
当然不用想,因为人就在他身边,这辈子都在,再也无须担心一边心碎一边想念着了,他发誓,这辈子再不受这样的苦了,曲耘禾允了他的。
她允了,就会做到。
(之四·扫墓)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你说,扫着自己的墓,是怎么个断魂法?」
曲耘禾站在墓碑前,看着自己曾经的名字被铭刻在上头、曾经的身体骨灰被埋在墓里头,心中真是百味陈杂,这种两两相望的感觉,真是太奇特了的说……
「我正想问你感想呢,没想到你倒是先问我了。」遗照惯例,把满篮子的七里香撒匀在黑色大理石墓地上,才走回她身边,一同望着丰禾的名字。
今年的清明节是四月四日,也就是昨天,楼氏宗亲共聚在这私家山区墓地大祭,而今天,四月五日,是属于丰禾一人的清明节,向来不与楼家列祖列宗共享祭祀,即使葬他的地方就在楼氏的地盘上。
「当年我虽然在遗嘱上写着由你全权办理我的后事,不让我父母插手,但我真的不认为我父母有那么好摆平,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还记得自己病入膏肓那会儿,父母没次分别来看他时,都企图要他改变主意,说什么落叶归根的,哪有让外人插手的余地,总是吵得他头痛欲裂,直到被赶来的楼然轰走才算完。
楼然哼一声,才道:「他们两位老人家,一个要带你去印尼,说在那边买了私家墓地,把祖宗都迁过去了,地方大风水又好,还是什么龙穴来着,比我楼家这块犄角地好上千倍不止,说你葬在那儿,下辈子一定贵不可言,切!印尼能有什么风水宝地,还龙穴呢!那他们一堆天灾人祸金融危机以及华人大屠杀的,又是怎么回事?」冷笑声,接着道:「另一个说要带你到加拿大,说那边风景好,又有她可以相伴,我问那位老太太说,人活着时你就丢他一个人在台湾讨生活了,也没想过一个儿童需要大人相伴,怎么人死了,你就有空说要相伴了?」
「这么毒舌,当时你一定气坏了。」她搂住他腰道。
「没气坏,就只是实话实说,倒是他们脸色都不太好。」耸肩。
「你干了什么好事气坏他们?」曲耘禾很了解纯粹的毒舌并不能真的气坏他父母,他们可都是很坚心如铁的人呢。
「当他们得知你已经病故,赶来台湾时,我已经将你的法事做完、身体烧成骨灰、葬进这儿了。」
「……我猜,病故通知是你发送给他们的吧?」
「当然是我,还能有谁?」
「……而那两份送向印尼与加拿大的通知函,大概是托了海运吧?」
楼然很扼腕的哎呀一声:「我该想到用海运的,等他们收到都一个月之后了,那我就可以把你的法事做得更华丽盛大一点,真可惜,平信邮寄国外还是送得太快了。」
懒得理他的杰作,总之三方斗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楼然赢了,她一点也不意外是这个结果,不管过程有多么艰辛。
楼然当然也没兴趣多说那些不相干又不愉快的事,指着丰禾墓边的一块空地道:「这里,曾经是我留给我自己的墓地,而现在,它变成我们两人的了,对这里的风景,还满意吗?」
曲耘禾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最后停顿在海的方向,这里是台湾的东北角,可以远眺太平洋的波光,白天有旭日东升的朝气蓬勃,夜晚则有海上生明月的婉约意境,真是再美好不过了。
「山光水色,日出月升,这大概是我们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段了。」
「因为最好,所以用来长眠。」
「哎,墓旁有挚友,同穴有爱人,你这也算是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啦。」她笑盈盈的看着他,一脸恭喜的样子。
楼然拿额头轻撞她一下。「彼此彼此,同喜同喜。」
两人闲笑完,接着就做起扫墓流程,曲耘禾不懂这些,都随着楼然做,忙完一切后,他们一同盘腿坐在墓碑前的大理石明堂上,将带来的酒放在碑台上,由于酒水祭品都是楼然准备的,所以曲耘禾现在才看清带来的是什么酒——
「台啤凤梨啤酒?」曲耘禾扬眉,「上回我说挺好喝,还被你笑说这叫果汁,不叫酒,怎么买来拜我啦?」
「当然是因为今年忘了准备加拿大冰酒。」往年他都带一瓶加拿大冰酒过来,因为那是丰禾生前唯一喝过的酒。
「少来,你以为我没发现地下室的酒窖存了好几瓶!」
「你现在不能喝有太多酒精含量的饮品,既然喜欢这种没什么酒精的果汁啤酒,那以后馋酒了,正好喝这个。」
「你陪我喝?」
「当然,不管什么,我都奉陪。」楼然理所当然的说完,便将三瓶啤酒都打开,一瓶供了丰禾,一瓶交给曲耘禾,两人同时仰头喝了一大口,清甜的酒液与细致的泡沫一路从嘴里清凉到肚子里,霎时暑气全消,全身都舒服起来了。
楼然将她搂过来,把酒朝着丰禾的墓碑道:「敬过去。」
曲耘禾也跟着照做,将啤酒高举:「敬过去。」
接着,不约而同,两人将手里的啤酒瓶互相轻碰了下,同时发声,说出一样的话,「敬现在。」
「那,未来呢?」曲耘禾目光扫向那块墓地预定地。
楼然额头抵着她的,很有想象力的笑道:「你问我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吗?当然就是,儿孙们在我们的墓前一边扫墓一边很文艺的念都会乡愁啦!」
——儿孙在外头,阿公阿嬷在里头……
很美好的未来,不是?
—全书完—
后记(一)基情四射
于是,我写了一本耽美……
在完成这本书之后,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在开完之时,我只是觉得「男变女」这个题材很有趣,之前稍稍写过一点,却一直觉得意犹未尽,总想再开一本来把一些想法给阐述得更完整,于是就有了这一本,真的,完全没有想到,连我自己都觉得写了一本耽美,而不像言情。
爱情与友情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它的界线可以有多模糊?以致于模糊到暧昧?
我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久到差不多都要遗忘掉的中学时光里,那个年代流行男女分班,男性这种生物像是只存在于银河系之外,与女生们的世界完全不相干,于是,班里交情特别好的女孩们,也不称什么结拜姐妹了,直接「老公」、「老婆」的嚷嚷开来,还以交情的亲密度区分「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之类的排行,而往往姐妹淘里最有人气或最有服务精神的那一个,便顺理成章当了「老公」。
在没有男性的世界里,女性们将友情以爱情扮演,还煞有其事的把上课偷传的纸条戏称为情书,在虚拟的角色里自得其乐,这些种种,算是在那段青涩且压抑的惨淡岁月里,唯一能轻松点的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