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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越秋雨穿着一身短打,满头黑发随便用布条绑着,脸上又是汗、又是泥,肩膀还扛着柄锄头,活脱脱像个农间小伙子。

  她起脚踢开父亲越天豪的房门,惊醒一对鸳鸯春睡。

  「秋雨!」越天豪匆忙把刚才不小心踢落床下的被子捡起来,遮住娇妻的身子,一边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这其间,越秋雨一双利眼就盯着床上两人,搞得越天豪太过紧张,就怕「春光外泄」了去,因此几次差点将上衣当裤子穿了。

  倒是越夫人神情淡定得很,她约莫三旬出头年纪,眼尾虽有岁月痕迹,但精致的五官不难看出年轻时也是倾国倾城一美女。

  她伸出赤裸的藕臂,对着越秋雨挥了挥手。「秋雨,晚上娘不煮饭了,你跟哥哥、弟弟、妹妹讲,自己解决啊!还有,下次进爹、娘房间记得敲门,好吗?」

  言外之意是待会儿她跟相公还有很重要的事得做,不克下厨。

  越秋雨理解地颔首,但随即又摇头。「我会敲门,然后自己去酒楼吃饭,但不要告诉他们。」

  「怎么?又跟他们吵架了?」



  要说越家七子二女……咳,别怪她生得多,年轻时,当家的还没现在的地位,就一个街头收钱的地痞,平常时间多得是,又娶了一位艳冠群芳的娇妻,还不天天抱着老婆热炕头?自然孩子就多了一点。

  只是越家九个孩子,八个都遗传了她的性子,喜欢读书胜于习武,只有越秋雨继承了父亲的武学天分,小小年纪,一百零八招飞仙剑法已练得有模有样,可以预料,下一届绿林要出一个女魁首了。

  至于当代的黑帮头头越天豪——别怀疑,越家这个名震南七北六一十三省、让黑白两道皆为叹服的帮派名称,就叫——黑帮。

  要说这个帮名,也是一则传奇。

  越天豪十岁那年,偶然救了一个伤重濒危的老道士,老道士担心自己一西归,满身绝学尽入黄泉太可惜,便抓了越天豪,死命逼他练武。就算一时学不会,至少得记下来,将来寻一奇才,将他一身所学发扬光大。

  老道士哪知自己这么好运,随手一抓就逮到个武学奇才,他自己学了一甲子也没吃透的飞仙剑法,越天豪只花了三个月就学会了。

  当然,学会跟使用是两回事。毕竟越天豪年纪太小,又无对战经验,真要跟老道士打起来,纵然他已学全老道士的本领,还是次次被打成猪头一枚。

  而老道士以为自己无药可救的重伤,居然在越天豪日日上山采摘草药给他熬汤喝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痊愈了。

  越天豪的说法是,山上的老虎、黑熊每次受伤,都会去吃这些草,他见过一头老虎不知怎地受了好重的伤,背上被开了两道口子,一条腿还被削下一大块皮肉,颈部、腹部也有多处伤口,他以为这头老虎死定了,便成天守在牠附近,只等老虎一咽气,越家一窝老小便可以开荤了。

  谁知老虎就吃这种草,硬是把伤吃好了,让他后悔死了。早知如此,他就不存吃独食的心思了,一发现老虎便回村通知所有大人,一块儿上山打老虎,虽然越家不能独占这大块「肉」,但分一小块、炖一锅汤还是可以的。

  他真是「因大而失小」,从此越天豪养成一个好习惯,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绝不吃独食。

  而这个好习惯也伴随他日渐成长,让他从一个小混混慢慢爬到统领整个绿林之位,而且无人对他有怨言。

  越天豪想,老虎这么重的伤,吃了那些草都能治好,没道理人会吃不好吧?于是就把老道士当老虎那么治了。结果……非常美妙,原以为必死无疑的老道士历经两年后,居然痊愈了。

  这让老道士感慨万分,原来人自以为是万物之灵只是一种自大之心,有时动物比人更懂得生存之道。

  第二个感慨嘛,是自己怎么就收了这样一个变态的徒弟,两年内,把他一身所学掏个精光,若非经验不足,他这个师父早已没脸当下去了。

  但老道士还真没脸承认这变态徒弟是自己教出来的。丢不起这个人啊!自己学了一甲子还摸不透的东西,人家三个月学会、两年学通……比起来,自己一把年纪不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因此老道士临离去前规定越天豪,十八岁以前不准对外人说出自己的师承。他是想,有了徒弟帮忙喂招,他对飞仙剑法也是颇有领悟,再给他六年时间,肯定能吃透这套剑法,那时他便有面子承认自己收了一个天才徒弟了,否则让人说师父不如徒弟,想想都臊得慌。

  只可惜他没活到悟通飞仙剑法便驾鹤西归了,死前只来得及给出家前娶妻生的女儿写一封信,告诉她自个儿收了个天才徒弟,让她生活无依时便去找越天豪。越家小子受了他这么大的好处,理当替他照顾女儿。

  而老道士的女儿就是如今越天豪的妻子曲书瑶,一个美若天仙、聪明绝顶、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却慵懒成性,能坐着绝不站着的奇女子。

  曲书瑶收到老道士的信后也没多想,包袱收一收便找上了越天豪,告诉他自己的身分,并表明这辈子吃穿就全靠他了,希望他努力赚钱,因为她不想过苦日子。

  越家本也有几亩薄田,衣食是不愁,但要过得好,一个字——难。

  可既然师姊有命,越天豪自当遵从,因此他一边种田,闲时便与几个同村好勇斗狠的小伙子组成黑帮,专门在街上收钱。

  不过这行业也不好赚,因为越天豪看到孤身女子不收、老人不收、小孩不收、生病的、家里困苦的……也全部不收,所以他的帮派经营得真是比丐帮还惨。

  丐帮乞讨,起码讨到的东西就是他们的了,黑帮呢……即便收到钱,偶尔也会因为越天豪一时心软给施舍出去,因此黑帮混得十分艰苦。

  这情况一直持续到越天豪满十八岁的某日,一群过江龙想来占地盘,因为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组织,所以行事狠辣,不管是街上的摊贩、商店的老板、码头的工人,甚至乞丐身上他们都想刮一层油水。

  越天豪看不过去,加上老道士给他的期限时间已满,因此他一怒之下,从大街上一路将那群家伙打回他们的老窝去,一个人对上百来个混球,直把他们赶出城去。

  后来,对方又找来几个黑道上有名的恶徒要找他麻烦,也被他一一废了。

  这时越天豪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武功挺不错的嘛!

  而城里的人也终于明白越天豪的重要。有他坐镇,大家虽然要交一点点钱,可起码身家是真的受到保障,若让那些穷凶恶极的外地人在这里形成势力,大家才真要倒大楣了。

  因此,城里的商人们开始自发地向黑帮缴钱,至于挑夫、码头工人、乞丐等这些苦哈哈的人们便联合起来,每人每月送颗鸡蛋、一把野菜、一块铜板,怎样都好,反正只要他们送了东西,以越天豪的个性定会保护他们——毕竟,他收了东西嘛!

  黑帮便这样戏剧地站稳了脚步,并且收入日渐丰厚,越天豪终于让曲书瑶过上好日子,还娶了她为妻。

  这时,越天豪以为,这样的日子已经可称为宛如身在天界了。

  谁知时势造英雄,因为朝政日坏,越来越多人生活无继,靠水吃饭的人们便组成了漕帮;贩卖私盐者形成了盐帮;而众多乞丐则渐渐合成丐帮……反正全是一群吃不饱、穿不暖,只得彼此合作以保障生存权益的辛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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