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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小东西忽然一张手,抓住了它一撮毛发,力道不重,所以也不太痛

  「呵、呵呵……」小家伙嘴一张,发出软软的声音,歪歪倒倒地站起,朝他飞扑而来。它怀疑她想抓住他更多的毛,身体一侧,躲开了。

  小家伙跌在地上,歪头瞧了瞧他,它也瞪回去。

  「呵……」她以为它在跟她玩,不死心地爬起,又扑抱而来。



  不对!它干么要躲!应该是她要怕它才对,它会吃掉她!

  这一犹豫,竟让她暗算成功,小小的身体扑到它身上来。

  它可以反扑,她比它小很多,一用力就可以捏扁扁,可她不怕它,还凑上来,用自己软软的肌肤蹭他,好奇怪。

  寻常小动物一看到他都会害怕地逃掉,只有她不会,还跟它玩。

  它有点舍不得吃掉她了。

  这个冬天很长,很寂寞,它需要一个玩伴陪它过冬。



  等冬天过了,它再来考虑要不要吃掉小家伙。

  反正,她小小的,连走都走不稳,它不担心她像小兔子一样逃掉。

  它将她叼回洞穴里,把果子分她吃。涩涩的酸果子她不吃,咬了一口就哇哇哭,然后吐掉,它只好把软软的甜桃让给她,自己吃掉酸酸的。

  小家伙吃饱了,在它身上爬,用小小的身体蹭它,跟它玩,于是它觉得,吃酸酸的果子也没关系,它还可以去找更多更甜的果子给她吃,只要她一直一直陪着它,跟它玩。

  入了夜,很冷很冷,它有丰润的皮毛御寒,但是小家伙看起来很脆弱,很多动物都是这样死掉的,于是它将她护在暖暖的肚腹下面,挨靠着一起睡觉。它很喜欢小东西,不要她冻死。

  白天,它会去找水、找果子给她,就像记忆中,母狼养育它的方式那样。

  然后,一天一天、再一天,小东西渐渐地不再笑了,也不再像最初那样活力十足、挥舞着小手小脚陪它打滚、玩耍。

  她愈来愈虚弱。

  那是动物本能,它嗅到死亡的气息。

  她与它不同,小东西太脆弱,它养不活她。

  它真的很喜欢小东西,本想让她陪它过冬,但是留她下来的话,她会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是让她走好了,虽然这让它很难过。

  它找了一个白日,没下雪,天气暖和,背着小东西下山。它知道山下有个小村庄,以前还是幼狼时,同类告诫过它,别轻易接近人类,他们很坏。小村庄里,住的都是人类,一旦它接近,只会被扑杀,但是现在为了小东西,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村子里,有一栋最大的宅子,人们说,那是本村的大地主,很有钱,多年来地主夫妻一直很想要一个小孩,但是生不出来。

  它想,能住那么漂亮的大宅子,应该不会那么小气,舍不得分小东西几口食物吃吧?

  它将小东西放在门口,用舌头将她染了泥的小脸蛋舔干净。小东西很可爱的,刚刚开始找到她的时候它就这么觉得,只是现在有点脏脏的,舔干净的话,人就会跟它一样喜欢她吧?

  舔干净了,小东西抓着它的毛哇哇大哭,不让它走,也心动了大宅子里的人。

  「唉呀,小畜生,这可怎么得了……」

  它本来也舍不得走,可是那妇人惊怕大叫,唤来屋内壮丁,个个手持棍棒,它不得不逃走。

  这是它第一次接触人类,感觉很不好。同类说的对,它们和人类不可能和平共处的,就算它压根儿都没想过要伤害谁。

  它想,等小东西长到和他们一样大的时候,会不会也这么讨厌它,见着它不是喊打就是避得远远的,就像那女人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它还是很想念她,时时跑下山,偷偷躲在暗处瞧着它的小东西,不敢让人类发现。

  大户人家的夫人很爱小东西,养下了她,给她吃好、穿好,养得白白嫩嫩的,她又会笑了,会转着大大亮亮的眼睛,挥舞小手小脚,就像它最初捡到小东西时那样,甜甜的,带着淡淡乳香味。

  又过了好久好久,它算不清楚了,只知道小东西愈来愈大,如今已经会走路,不像刚开始,爱追着它、抓着它的毛又老是扑跌,所以它每次都是假装被她抓到,然后,她便笑得很开心。

  有一天,夫人带她去逛庙会,庙会人很多,它不可以靠太近,躲得好辛苦,然后夫人一个没注意,和小东西走散了,有人想趁乱抱走她,抢她颈子上亮亮的金锁片,害小东西哭了它好生气,由暗处冲出来,扑上去咬他。

  它不伤人的,可是谁要敢欺负它的小东西,它就会。

  它赶跑坏人,小东西抹着泪,自己拍拍小屁股从泥地上起来,颠颠晃晃走向它,拿泪颜蹭它,嘴里直喊:「狗狗、大狗狗……」

  她还记得它吗?

  它好感动。人类过年都要穿穿红的新衣、放鞭炮,小东西都穿过两次新衣了,还记得它?

  「翎儿……唉呀!」夫人找了来,看见它一嘴的血,惊白了脸色。「小畜生,你要对我的翎儿怎样?快放开她……」

  乱讲,小东西才不是你的,她是我的!我寄放在你那里的!

  「娘,狗狗,打打,不可以,翎儿要……」

  小东西一直抱着它,这一回,它不敢再挣开跑掉,上一次她哭好久。

  后来,它就跟夫人一直回去了。

  它知道人类还是不喜欢它,只是因为小东西一直抱着它,吃饭睡觉都要看见它,不然就会哭闹,他们没办法,又怕强要分开,它会误伤了小东西,才会勉强让它留下来。

  虽然他们后来知道是它救了小东西,可是人类的疑心病很重,从来没有相信过它,说畜生就是畜生,野性难驯,忌惮它随时会发狂伤人。

  但是没关系,小东西喜欢它就好,只要和它的小东西在一起,每天都可以看见她、不必再躲远远偷看,它什么都没关系。

  又过了很久、很久,它一直把小东西保护得很好,有一次小东西犯了错被她爹责打,它想扑上去咬人,但是小东西说:「不可以,那是爹爹,他是为我好。」

  打人会痛,它也被那棍棒打过,为什么这样还叫为她好?

  它怎么也不懂,但是小东西很坚决地告诉它,绝对不可以伤人,否则她就不要它了。

  好,它会乖,小东西不喜欢的事,它不做,只要她一直一直地喜欢它,别不要它。

  小东西现在不是小东西了,她愈来愈大,府里请来教书先生,让她开始学读书、识字,不能再成天跟它玩,但没关系,她读书时,它就趴在书斋外面,玩玩落叶,舔舔自己的毛,有时候追着厨房养的猫跑,可是一点点都没有伤到它们。就算每次看到池子里养的鱼,只只都肥美得教它流口水,嚣张地在它面前游来游去,它也不敢抓来吃,怕翎儿不开心,就不再喜欢它了。

  有空的时候,她会替它洗澡、梳毛,她还替它取了个名字,叫「不弃」。

  人类都有名字,像养她的爹娘叫她翎儿,可是它又不是人类,为什么也要名字?

  她说:「这样以后只要喊不弃,你就会知道是在叫你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好,那它要名字。

  很久很久以后,它才理解,名字其实不只是名字,也是一个承诺。

  她说,不离不弃。

  简单地说,就是会一直、一直和它不分开的意思,所以它很喜欢这个名字,每次她一喊,它便开心地扑过去。

  慢慢地,她的爹娘对它也不那么防备了,大概是因为它替他们抓过几次夜里攀墙进来的贼子,吓跑欺负翎儿的人,从来没有让她受到一点伤害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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