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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闻言忍俊不住的笑了。“我一直没有机会吃路边摊的食物。”

  “那是人间美味,今生至少每样要吃过一次!我请你,因为你让我在这里做生意,我老早就想找机会谢谢你了。”

  “好啊,今天就让你破费了。”

  “你等一下,我收拾一下东西。”



  看着她转身继续收拾东西,他提议道:“你带着这些东西恐怕不方便,可以先放在我的后车箱,吃完东西再回来拿。”

  “好,麻烦你了。”

  第2章(1)

  他指着车子停放的地方,两人分工合作将东西放到车子的后车箱,而后在她熟门熟路的带领下,来到旁边的巷口买了鸡排和珍珠奶茶,再散步来到附近的小公园,找了一处椅子坐下。

  “鸡排最好趁热吃,你赶快吃吧。”说完她张大嘴就往手中的鸡排咬了一口,好烫,可是这真是人间美味啊!

  瞧她非常享受的样子,眼睛都眯成一条线,教他满心期待,可是吃进嘴里,他只有一个感觉——这会不会太油腻?不过,他竟然也一口接着一口,而且非常愉悦的享用,大概因为她对食物的热情有一种感染力,令他手上的食物也越吃越美味。



  鸡排吃完,接下来是珍珠奶茶,她不客气的大快朵颐,饱餐一顿之后,意犹未尽的舔了一下唇瓣,还摇摆一下身体,表达她此刻幸福的程度。

  赫然想起旁边有个伴,她转头一瞧,人家不过刚刚解决掉手上的鸡排。

  她不好意思的一笑。“我吃东西的速度一向很快。”

  “细嚼慢咽对肠胃比较好。”

  “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速战速决比较省事。”

  “食物要细细品尝,才可以真正吃出其中的味道。”

  “你是美食家吗?”这是很自然的反问,她不是好奇窥探。

  “我算不上美食家,只是对食物有一点研究。”

  “我想也是,你在莫城烧烤屋工作,对食物想必有一番独到的见解。”

  Jeffry迟疑了一下,虽然他不方便老实说,但至少澄清一件事。“我不是为莫城烧烤屋工作,而是为莫阁餐饮集团工作。”

  无所谓,对她来说两者根本没有差别。“你做哪一方面的?”

  “……我从事营销有关的工作,像是接受媒体访问、配合节庆的餐点宣传,还有很多很多。感觉上有那么点像打杂的,那你呢?”

  “我还在读书,今年会从大学毕业。”有一件事绝对不能说,那就是她的大学生活已经进入第六年了。原本延毕是想让樊家人觉得她很笨,而解除婚约,没想到一点作用也没有。樊家人想必都很聪明,因此不需要一个聪明的媳妇来凑热闹,笨一点的女孩子比较听话……很可惜,她最不听话了。

  “我猜对了,你果然还是学生,不过,你怎么会跑来摆路边摊?”

  “我的手很巧,闲着无聊做了不少小玩意儿,卖了可以赚零用钱。”

  “那些东西都是你自己做的吗?”这还真是令他意外,她看起来古灵精怪,不像是那种擅于女红之类才艺的传统女子。

  “对啊,看起来不像吧?”她调皮的对他挤眉弄眼。“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明明是静不下来的人,偏偏手工艺厉害得吓吓叫。我还会自己绣手帕,朋友见了都取笑我,说我应该生在古人的世界。”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自己绣手帕,真是特别。”

  “你真好心,朋友不说我特别,都说我是怪异分子,我就说自己是从古人的世界穿越时空来到现代的,朋友都笑翻天了。”

  他的反应也是哈哈大笑,第一次遇到像她这么懂得自嘲的女孩子。

  “这很好笑吗?”老实说,她可不觉得自己在耍幽默。

  “对不起。”他是被她的表情逗笑的,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丰富。

  “没关系,我这个人一向很有娱乐效果。”

  正了正自己的脸色,他转而道:“我好像一直没有请教如何称呼你?”

  “小星星,天上的小星星。”话一出口,林晨星也吓了一跳,“小星星”是父母对她的匿称。

  “小星星?”真是稀奇,他怎么不知道有人姓“小”?

  “家人都叫我小星星,就像朋友都叫你Jeffry。”

  怔了一下,樊莫臣笑了。真是糊涂,他方才是问如何称呼她,并不是问她的名字。

  因为不想让她知道他是莫城烧烤屋的老板,也不想跟她牵扯太深,当初他才觉得没有必要道出自己的身分,心想员工都称他Jeffry,就请她也叫他Jeffry。既然他都不想坦白自己的身分了,又何必在乎她是谁?

  “为什么家人都叫你小星星?”

  “我妈说我像小星星一样不安分。”顿了顿,她很伤脑筋的皱着眉。“我想了好久好久,实在想不明白,小星星明明乖乖的待在天上,为什么会不安分呢?”

  “因为小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老是想吸引人家注意。”

  “原来如此!”她对他真是另眼相看,他竟然明白老妈的意思。

  “回家之后别忘了向你母亲求证,下次见面,你再向我确认是否说对了。”他站起身。“时间不早,该回去了。”

  她跟着起身,随他步行回到停车的地方,他表明要送她一程,但她婉谢了。她的身分不适合跟一个陌生男人纠缠不清,况且还是个对她太有吸引力的男人,一不小心就会……不行,她不会跟他见面了,如果可以,她再也不来这里摆摊了。

  林晨星已经预料到逃婚的下场很惨——下跪、对不起、求饶,但是没关系,她自小健壮如牛,跪上几个小时也不打紧,况且她很有“演戏”的细胞,尤其“哀兵姿态”她最擅长了,三两下就可以扭转情势,教人家不忍心责备她……不过,这会儿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过是几年不见,你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亭亭玉立的美人儿了。”樊夫人看得出来很喜欢她,这儿摸一下、那儿摸一下,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怎么会这样子?她逃婚,樊家应该觉得很丢脸,索性取消婚约……好吧,就算不按她期待的剧本演出,至少不该是这个样子——温柔的将她拉到身边坐下,喜爱的打量她——这会让她很有罪恶感。

  “这几年每次到民宿度假都没见到你,你妈说你到处打工,还做手工艺品摆路边摊,赚取自己的生活费,经常忙到只有逢年过节才见得到你一面。”樊夫人就是喜欢独立自主的女孩子,像她自己当初为了调养小儿子的身子,一个人带着小儿子跑到台中山上,才因此认识了开民宿的林家夫妇。

  “这么大的人,总不好意思老跟家里拿钱。”经济大权掌握在人家手上,人家动不动就拿这来威胁她,日子多难过啊,她可不干。

  “你有这种想法很不错,现在的孩子都被父母惯坏了,有的大学毕业好几年还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偶尔还得靠父母救济。”

  林晨星差一点脱口而出那些人都是傻子,看人家的脸色多难过……等一下,上班好像也要看老板上司的脸色,不过这种脸色至少可以让自己变得有价值一些。

  “人家大学读四年,她读六年,当然要想办法打工赚钱。”林母很不给女儿面子的说。

  “不是所有的人都擅长读书。”

  是啊,但她却是费尽心机想办法延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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