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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交集,

  究竟是为了让两条平行线相遇,

  还是为了让彼此离得更远?



  如果,交集是,

  交集之后的我们是一起走下去的Y,

  还是让彼此离得更远的X?

  第1章(1)

  纽约。

  公寓的地板上摆放着几个纸箱,白书维正在进行最后的打包工作,陪伴他的除了满室流泄的萧邦乐曲,还有一瓶果香馥郁的红酒,他边喝边打包,很随兴。



  这是他在纽约的最后一夜,明天,他就要回台湾了。

  屋里泰半的东西都清空了,能送人便送人,不能送的,就被摆进地上的纸箱准备带回台湾。衣柜空荡荡的,就连原本摆满书籍的柜子,也只剩下零落的两、三本。

  他将已经完成打包的纸箱整齐的叠放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方便明天早上国际搬家公司的人来搬走。

  电话铃声响了,修长的双腿利落跨过几个纸箱,白书维终于在地上找到几乎被淹没的电话基座,长手一捞,抓过话筒——

  “Hello。”充满磁性的嗓音道。

  “书维,我是妈啦,你明天回台湾是吧?”

  “对,明天中午的班机,是不是要我帮你带什么东西回去?”

  “不不不,不需要,妈是要跟你说,我在瑞士,你回到家后就自己看着办。”

  “瑞士?!”如果他没记错,母亲不是应该在法国吗?喔不,那是几天前的事情,现在她应该结束旅行、平安的回台湾才对,怎么会在瑞士?

  “呵呵,计画赶不上变化嘛,你陈阿姨说,这趟到巴黎自助旅行,搭飞机搭得屁股都要痛死了,下次要再飞这么远,她怕会吃不消,所以我们临时决定,趁这次出来就一口气多玩几个国家,过几天我们还要去丹麦,等玩够本了,再一鼓作气痛着屁股飞回台湾。”

  瞧,这群婆婆妈妈还真有活力。白书维甘拜下风之余不忘叮咛,“别玩疯了,要注意安全,知道吗?”

  电话那端的白母很不以为然的哼气,“当我三岁小孩啊,别忘了,我是你妈。”回得理直气壮。

  唉,就是因为知道你是我妈,我才担心啊!白书维在心里咕哝。

  他这个妈呀什么都好,也很会经营自己的人生,哪怕只有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得多姿多采不无聊,完全不用担心她会宅出忧郁症,更别说这几年迷上自助旅行后,她的生活更有目标了,三天两头包袱款款就出发,每次都是接到电话,他才知道母亲又出去累积哩程数了。

  但别看他妈周游列国、见多识广,迷糊起来,那可是会让人吓出一身冷汗。

  就拿门户安全这件事来说好了,他在台湾的时候,家里从没遭过小偷,没想到他出国念书还不到半年,小偷已经上门光顾了三次。归根究柢不外乎是母亲外出忘了锁门,再不就是钥匙插在门上没有拔,幸好小偷光顾的时候母亲都不在家,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咦,说起门户安全这件事……白书维突然想到,因为遭小偷,家里的大门前前后后换了几次锁,他妈不在,他没钥匙怎么进屋?

  “等等,这位亲爱的母亲大人,请问我回去怎么办?我没家里钥匙。”他可不想千里迢迢回家去,夜里得借宿马路边。

  “门口的脚踏垫下有备份钥匙。”白母答得豪迈又爽快。

  “啥,你又把备份钥匙放在门口的脚踏垫下”白书维大叫,完全开心不起来,只觉得头皮发麻。

  妈妈也不想想,最近一次遭小偷,正是因为小偷拿着脚踏垫下的备份钥匙,不费吹灰之力的进门作客,偷不到值钱的东西,索性吃光冰箱里的食物,没想到她还是没学乖,竟然继续把备份钥匙放在门口的脚踏垫下,敢情是想把家里当成小偷客栈来经营?

  “唉唷,别紧张啦,你没听说过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妈可不是真的样样都那么迷糊,我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听着母亲雀跃如少女般的嗓音,白书维脸上滑下三条黑线——“我真不知该说你浪漫还是散漫。”

  “有儿子像你这样不相信自己妈妈的吗?”白母撒娇抗议。

  “抱歉,我以为诚实是美德。”他没好气的说。

  也罢,就算小偷要上门,他们母子俩一个在瑞士、一个在纽约,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乐观点想,就算小偷能搬空屋里所有的东西,也搬不走那栋建筑物,顶多回去的时候没有床,不至于无家可归。

  呵,他是不是很懂得自我安慰?白书维自我解嘲的摇摇头。

  结束和母亲不正经的五四三对话后,他回到电话铃响前所站的位置,继续没完成的打包动作。

  拢了拢从架上拿起的仅剩的几本书册,正准备放入纸箱时,从台湾带来的诗集扉页里,偶然掉出一张拍立得相片。

  见状,白书维拾了起来。

  想是拍摄的当下,镜头震荡得厉害,失焦让画面很模糊,加上背光,根本看不清楚相片里的人是谁,只能从纤瘦身形隐约看得出是个女孩,穿着高中制服,半侧着身体坐在座位上,托腮。

  但白书维几乎没花什么力气去思索,女孩的名字已经浮现心头。

  这是十八岁的柯裕棻,一个严谨拘束、呆板无趣的高中女孩。

  毕业典礼的前一天,班上同学带了一台拍立得到学校,引起大家的好奇把玩,在一阵嘻笑打闹的争夺中,不知道谁按下了快门,意外拍到一旁静静坐在位子上、遥望远方不搭理人的柯裕棻。

  这张完全失焦的失败之作被丢进垃圾筒待了一整天,直到白书维偷偷捡了起来,放进制服上衣的口袋,走私回家。

  对他来说,十八岁的柯裕棻跟相片一样模糊,但是十岁的柯裕棻却像是一棵盘根错节的小树,深植在他心里。

  他记得她,记得那年夏天,他们那次重要的交集……

  一九九四年,夏天。

  十岁的白书维几天前刚和母亲搬到这个中部小镇,为了熟悉新环境,他每天都出门进行一个人的独立探险。

  他的装备很简便,穿着俗称“掉嘎”的背心、耐磨耐脏的牛仔短裤,还有随脱随穿好方便的拖鞋,再带上一支随时可以补充能量、滋润心灵的超美味棒棒糖,出发探险!

  遇见柯裕棻的那个下午,天色阴沉得似要下雨,空气略带潮湿闷热,泰半的人都躲在家里吹冷气了,小小探险家白书维独自来到附近的公园,意外发现他最爱的秋千旁,居然站着一个公主般的漂亮女生——

  扎得很整齐的头发,穿着很梦幻的雪白洋装,脚下的白皮鞋亮得像是可以看见倒影,对比他身上的背心短裤拖鞋……哇呜,完全的天壤之别。

  听见脚步声,小女生猛然转过头来,那是一张像面团儿一样白乎乎的脸蛋,两颊活像刚出炉的馒头,软嫩嫩的,很可口的样子,圆滚滚的眼睛像家里用来妆点圣诞树的灯泡,超明亮。

  不过,她看起来有点心虚,瞅着他的眼珠不断的溜转,卷翘翘的睫毛颤动不已。

  “我、我、我……”吞吞吐吐了老半天,她最后什么话也没说,有些心虚地一溜烟跑掉了。

  “哇咧,她是看到鬼喔?”白书维抓抓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还是秋千上有陷阱?”

  为免上当,他张大眼睛对着女生方才紧盯不放的秋千谨慎的查看了一下,确认没有任何异状,他索性一屁股坐了上去,穿着拖鞋的脚丫灵活的蹭蹬,秋千便听话的开始摆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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