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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自己养大的儿子是不会犯错的,那错肯定就在新媳妇身上。

  于是,谢母更顺理成章地厌恶起原宜之。

  原宜之自然不知道自己辛苦陪着婆婆还落了个埋怨,此时她勉强睁开眼睛,迷离地看了眼前的男人一眼,还没意识到他是谁,鼻子里倒先闻进了扑鼻的清香,不由食指大动。

  白天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沐浴后也只是稍微吃了两口,到现在是真的饿了,看着桌子上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她终于完全清醒过来,眨眨那双秋水般的明眸,原宜之抬头对着谢雍灿然一笑,登时如春花绽放美不胜收,让谢雍几乎闪了眼。



  原宜之坐正身子,才又发觉自己身上还多了件厚披风,她又对谢雍笑了笑,道:“谢谢夫君。”

  谢雍在她对面坐下,不动声色地‘嗯’了声,说:“趁热吃吧。”

  鸭血粉丝汤是金陵名产小吃,制作却相当简单,将粉丝盛在小竹篓里,放到烧得滚沸的老鸭汤里烫熟后,将粉丝倒入碗中,放入鸭血、鸭肠、鸭肝、葱花、香菜和其它调味料,然后再浇上老鸭汤,小小一碗汤,就将鸭的美味全部包含其中了。

  劳累了一天,又熬夜了半宿,在这深秋之夜,能够得到一碗清淡又开胃的夜宵,对于原宜之来说真是莫大的享受。

  虽然饿极,原宜之吃得依然优雅秀气,吃到一半还对谢雍笑道:“比我平时吃的口味还好呢,明天我要赏赐厨娘。”

  原宜之和其它闱阁女子不同,她不爱吃甜点,偏爱略带咸味的点心和小吃,最爱吃的就是这金陵鸭血粉丝汤,原府特意为她从外面聘请了一个擅长做这道汤的厨娘,原宜之出嫁的时候甚至想把那厨娘带来做陪嫁呢。



  她以为原府的这道汤已经堪称一绝,却万万没想到谢家居然能品尝到比原府更美味的汤。

  谢雍抬头看她,见她吃得小脸红扑扑的,嘴唇红艳艳的,眼睛更是波光涟漪,谢雍眼神暗了一暗,喉头发紧,他低头再看看前面的汤碗,觉得其实远不如自己的新娘子美味诱人。

  所以他只是低低地‘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原宜之发现她的这位夫君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不过这也没什么,不爱花言巧语,只要懂得体贴照顾妻子,那更好。

  原宜之偷偷地仔细瞧了谢雍一眼,意外发现他有着一双格外动人的凤眼,长眉凤目,高鼻薄唇,本是如水墨写意一般悠远秀美容貌,因这男人略带疏离的姿态和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漫不经心的清傲,就让他天生多了几分不容侵犯的贵气凛然。

  原宜之忍不住暗想,这大概是连中三元的才子独有的骄傲吧?看起来她以后要小心和他相处,千万不能再言语和行为中触犯了大才子呢。

  小夫妻俩在寂静的深夜吃着美味的夜宵,偶尔抬头互望,眼波流转间暧昧暗生,原本被破坏殆尽的洞房之夜竟然也有了别样的旖旖滋味。

  只有躺在一边装病人的谢母几乎恨的咬碎银牙,手指死死扭着被单,心里充满各种阴暗情绪。

  前些日子儿子四处寻访厨娘,她也没当一回事,却原来都是为了讨好新媳妇才特意准备的!

  瞧瞧!这大半夜的还特意为原宜之做什么鸭血粉丝汤,不嫌麻烦吗?

  以往儿子熬夜处理公事,也不过是喝杯热茶,吃几块点心而已,从来不特意麻烦厨娘再去点火烧锅兴师动众。

  谢母恨恨地闭上眼睛,又有点莫名的意兴阑珊,她千辛万苦地养儿子图个什么啊?

  儿大不由娘,娶了媳妇忘了娘,没有一个好东西喔!

  因着昨夜的好心情,原宜之第二日的精神看起来还不太差。

  在谢母起床前,她和谢雍回他们的院子简单迅速地梳洗了一番,换了正式的大衣裳,准备新婚次日的叩拜之礼。

  知柔取来热呼呼的烧卖、银丝卷和燕窝粥,伺候两位主子垫了垫肚子。今日的行程还很多,总不能饿着肚子去伺候老夫人。

  正在这时,小丫鬟进来禀报:“老爷,夫人,少爷来请安了。”

  原宜之正准备夹小菜的筷子停顿了一下,随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进餐。

  谢雍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

  按照续弦的习俗来说,应该是新娶进门的继室先跟随丈夫拜见公婆,然后再进庵堂祭拜祖先,这一套礼仪完成,新妇才算真正成为谢家人。之后,谢雍原来的妾室子女等,才能拜见新进门的主母,向她行礼问安,表示以后都要归新主母管理了。

  这个顺序,是不应该也不能出错的。

  现在少爷却贸贸然地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对于这种事,刚进门的原宜之不好贸然开口,尤其牵涉到原配留下的嫡子谢昭,她就更不能乱开口了,所以只是静侯谢雍的处理。

  “让他进来吧。”谢雍淡淡地吩咐道。

  一个苍白瘦弱的小男孩战战兢兢地走进来,因天气已转寒凉,他穿了薄棉袄裤,外面罩了大红金钱蟒缎的大褂子,脖子上还挂了个硕大的沉甸甸的长命金锁,越发显得他像个小棉球,锁比脸大。

  原宜之忍不住微笑,她虽然无法发自内心地去喜爱一个别的女人为丈夫生的儿子,但不妨碍她喜爱一个漂亮的小娃娃——谢昭确实很漂亮,面庞三分像谢雍,更精致柔美的部分大概遗传自他的生母,有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

  跟在谢昭身后的是一个娇小玲珑的柔美少女,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小小的瓜子脸,与谢昭如出一澈的水汪汪的桃花眼,看人的时候怯生生的,我见犹怜。

  原宜之见她梳着闺阁小姐的发型,身上的衣服也是淡雅但精致的绫罗,并非仆佣所穿的布麻织物,可是她又紧跟着谢昭,一副伺候谢昭的佣人模样,这让原宜之狐疑地再三打量了她几眼,然后回头看了看谢雍,目光中满是疑问。

  不是谢雍的妾室,谢家又没有未出嫁的小姐,那这个小美人是谁?

  谢雍看到少女,眼底闪过一丝不快的光,但他向来不形于色,只是冷冷扫了少女一眼,对原宜之道:“这位是谢昭的小姨,丁家的六小姐,前些日子忙乱,她过来帮忙照看谢昭的。”

  丁六小姐,闺名丁锦芸,芳龄十五,是丁家的庶女。和谢昭的母亲丁锦绣同父异母。

  按理说,她一位未出阁的姑娘,是不应该客居姐夫家的,但是在各方人士的推波助澜之下,才出现了现在微妙的局面。

  丁锦绣去世之后,丁家自然不放心外孙谢昭,更不舍得放弃谢雍这么一个好女婿,丁士章早已退休,他的儿子又没有出息,丁家已经有了衰落之相,死死巴结住谢雍。或许好歹能沾点光,所以,丁家想再嫁一个女儿给谢雍,人选就是丁六小姐丁锦芸。

  当时也有这样的传统,姐死妹继,这样不仅能继续维系原来结亲两家的两姓之好,还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原配所生的子女不受后母的欺凌虐待,毕竟亲姨母就算以后有了自己的亲生子女,念在血缘的关系上,一般对前妻留下的子女也不会太过分。

  特别是穷苦人家,这样的亲事还能节省聘礼嫁妆,两家都省心省事,这种续弦的方式也就更常见。

  谢母原本是很讨厌丁锦绣的,可是庶女丁锦芸与嫡出的丁锦绣不同,向来乖巧柔顺,在谢家居住时很得谢母的欢心,后来谢雍打定主意要娶扫把星原宜之,让谢母大为恼火,与不讨喜的原宜之相比,丁锦芸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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