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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谢雍与原宜之离开原府返家。

  原宜之感觉马车走的路线不对,不由好奇地用眼神询问自家夫君。

  谢雍原本与她分坐在马车的两侧,这对却移到了她的身边,紧接着她坐下,大手挽起了她柔嫩的纤纤玉手,低声道:“咱们先去拜访一位故人。”

  原宜之点点头,既然已经成为谢家媳妇,她自然就要逐渐熟悉谢府的亲威朋友,担负起人情往来的责任。



  谢雍却道:“这位故人有点特殊,她曾经身在勾栏。”

  原宜之瞪大了眼晴,惊讶地看着谢雍,同时心有一点点向下沉——妓女?夫君居然带她这么一位新婚妻子去见一个烟花女子?何故?

  难道打算纳她进门?可是这也太心急了吧?她才刚刚进门啊!

  就算连中三元的状元公才华傲视群雄,风流不羁,可是这不羁得也有点过了头吧?置她于何地?置原府的脸面于何地?

  见小妻子的脸色变得发白,眼底有着受伤的惊痛,谢雍便知道她误会了,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心,道:“别乱想,我和她没什么关系。只是当年我刚中状元时,一起喝过几场酒,仅此而已。”

  原宜之眨眨眼晴,原来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不过,她愿意相信谢雍的解释,没关糸就是没关糸。如果说喝花酒,但凡官场中人恐怕都难免俗,她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也经常要面临这样的应酬呢。

  世俗风气如此,足不出户的内宅女子又能奈何?

  谢雍拿了个背引枕为原宜之垫在身后,然后才慢条斯理地道:“说起来话长了,当年我中了状元后,同期中榜的同年为了拉拢关系,免不了就多有应酬,其中就包括喝花酒。”

  谢雍笑了笑,有点嘲讽的意味,继续道:“意气风发的进士,烟视媚行的名妓,才子佳人互相吹捧,时人很爱这一套,每届大考之后,烟花之地都会大捞一笔,我们那一年亦不能免俗。苏白梅当时还是清馆,因为琴棋书画俱迩,又生得美丽,所以很被推崇,被誉为花中魁首,大家就起哄将她与我这个状元魁首凑一起,我虽然无意与烟花之女交往,却也难免得意忘形,同时也怕被同年看低,就赠送了苏白梅一首诗,大概就是这首诗惹下了麻烦。”

  “什么诗?”听着丈夫讲迤她所不了解的男人的生活,原宜之虽然心底有点不是滋味,却也有着几分好奇。

  “当时大家都以苏白梅的名字为题作诗,就是‘白梅’。”谢雍随即轻声吟咏道:“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万里春。”(‘白梅’元,王冕)

  “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原宜之喃喃重复着这首诗,原本轻松了一些的心情再次沉重起来,而且是更加沉重了,她勉强笑道:“想必这位苏白梅很是美丽不凡呢,能得夫君如此绝佳的诗句相赠。”

  谢雍摇摇头,“和她本人没多少关系,只是争强好胜之作而已。”

  人不风流枉少年,当年年方十九岁,连中三元的谢状元,确实也曾经意气风发、得意洋洋过,被众人吹捧得浑身骨头都轻了三斤。和同年到青楼喝花酒,又被众多美女仰慕、崇拜、火辣的目光所围绕,在众人的起哄下,随笔就写下了这样一首脍炙人口,其实也算是抒发胸襟抱负的诗,并不只是赠送一个名妓那么简单。

  此诗一出,自然风靡一时,被士子们口耳相传称赞,极为推崇,果然不愧是连中三元的大才子。

  “因为这样一首诗,所有人都以为我对苏白梅情有独钟,可是我甚至没有单独和她会面过。”谢雍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沉重。“其实我对青楼向来没有好印象,你既然已经是谢家媳妇,也不怕告诉你咱们家的家丑。咱们谢家原本也算是荆州的名门世家,只是接连几代都是单传,男丁在读书进学上也没有什么出息,就渐渐式微没落了,到了父亲这一辈,原本也还有良田数百顷,五进大宅院一座,可是父亲考了秀才之后,考举人几次落第,便渐渐丧心,转而沉迷于青楼,醉生梦死。他厌恶母亲对他期望的目光,而青楼女子为着他的钱财自然一味吹捧他,后来他迷恋上一位所谓的花魁,情愿为她散尽家财赎她,可惜钱花光了,花魁却转身做了荆州刺史的小妾。父亲当时已在青楼染了一身的病,又气又急之下很快就病逝了,那时我才十三岁,刚刚考中秀才。”

  原宜之反握住谢雍的手,向他传递自己的温暖。

  她知道孤儿寡母的生活应该很艰难,没想到谢家还有过这样耻辱难堪的过去。

  原宜之刚嫁进谢府,听到下人们称呼年纪轻轻的谢雍‘老爷’,还曾经觉得好笑不已,可是现在想想当年刚刚十三岁的稚龄少年,就因为父亲的过世,不得不被迫从‘少爷’升格成为‘老爷’,不得不担负起一家之主的重任,那又是何等惶惑不安与辛酸?

  谢雍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还能连中三元,独中魁首,或许天分有之,但付出的心血恐怕更是数倍干他人。

  谢雍伸手讲她拥进怀里,道:“为父亲办完丧事,家里只剩下三间漏风飘雨的茅草屋,田地也早被父亲典当光了,为了让我能够继续念书,母亲没日没夜地为人家做绣活,现在她的眼晴不太好,就是那时熬得太过了。”

  原宜之轻声道:“娘真的很不容易,也很有志气,令人敬佩。”

  有一个那样的丈夫,之后还能咬牙供养儿子考取了功名,作为一名势单力薄的女人,真的需要极为坚强的毅力和付出。

  在那个年代,供养一个读书人是非常辛苦的事,而谢母在家庭败落之后,凭藉一己之力供养了谢雍,她确实很伟大。

  也因为这个缘故,谢雍侍母至孝,除非万不得已,他绝不会做触怒母亲的事。

  这也是在他与丁锦绣的婚姻中,有时候他明知道是丁锦绣受了委屈,却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的最大原因。

  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的孝顺方式不对,愚孝不仅害人,也害了自己。

  原宜之明白他的沉默,柔声道:“以后我会孝顺娘亲的,让她能够安度晚年。”

  谢雍拥紧她,“宜之,我说这些是让你了解咱们家的详细情况,不是让你无止境地退让。我知道娘有时候太偏执了,脾气也不好,你不要与她当面冲突,我会帮你处理的。”

  原宜之在心底小小地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夫君与嫡母居然有着一样的看法,都认为她不应该与谢母正面起冲突,看来谢雍是真的为她着想呢。她甜美一笑,道:

  “出嫁从夫,为妻自然都听夫君的。”

  既然他真心为她着想,她又何不做个乖顺听话的小媳妇?

  嫡母说过,太好强太特立独行的女人其实并不怎么受男人喜爱,男人或许敬佩这样的女人,发自内心的怜爱就很少很少了。就像丁锦绣,前车之监。

  谢雍喜爱原宜之柔顺中带着些许调皮的样子,如此知情识趣又甜美可人的小女人,让他那颗被前段婚姻给弄得伤痕累累疲惫不堪的心,终于得到了细细的修补,再度焕发了生机。

  他曾经视婚姻为畏途,现在却开始依恋有着原宜之坐镇的‘家’,因着这个女人,他才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馨与轻松惬意。与原宜之相处是如此的轻松自在,即使不说话,也让他觉得很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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