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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玹烨刚喝了口汤,听了这话差点被呛到。再告白一次?她以为像他这样个性的人告白很容易?“为什么?”

  “我、我方才没听清楚!”

  没听清楚还可以对话这么久?!白玹烨傻眼,女人真的很难懂耶!

  刘莲的思绪非常复杂,可她实在说不出口。



  万一哪天她是说哪天,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一天,她心里的位置真的、真的放了这个男人,也有了结果,有机会执子之手在老年时回忆年少的曾经,她对这告白实在很难接受。

  别人的告白就算不是在花前月下、高级餐馆、五星级饭店,只是个普通地点,手上不是拿东花,好歹也有只泰迪熊、彼得兔,要不然也还有只贱兔、海绵宝宝,好吧,或许是变型金刚…日后回忆起来也可说有段温馨有趣的告白回忆。反观她白玹烨告白的地点:惊吓指数“五星级”的著名鬼屋十楼之六。

  告白的吉祥物:猪脚面线一碗。

  哇哩咧,有没有这么不浪漫的告白啊!

  第5章(1)

  难得的休假日,又适逢寒流来袭,刘莲买了食材要回家煮药膳汤。



  和白玹烨恢复邦交后,只要她下厨家里就多了个食客。现在两人的关系比朋友再好一点,虽然她仍是没回应他,就她自己的感觉嘛,只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回到家,她兴匆匆放下所有东西,打算到对面敲门,却发现白玹烨好像不在家。出门买东西前她以为他还在睡,毕竟那个工作狂仍是常常忙到一两点才睡,正因为这样,她想说假日就让他睡晚一点。

  他出去了?什么时候出去的?会不会回来用餐?

  打了手机给他,发现他屋里传出手机声,刘莲不禁喃喃自语道:“这个人怎么搞的?急到连手机都忘了带。”算了。只是她觉得很奇怪,他以前要出门都会先告知的,这次却没有。

  回到自己家没多久,她的手机响了,刘莲连忙接起,“喂,你在哪里?”

  “刘莲?我是方书宁。”

  发现不是白玹烨,刘莲不禁失望。

  “学长,你回来了啊?”她知道他最近就会回国,确切日期倒不是很清楚。

  “昨天晚上回来的。难得是假日,要不要出来一起吃个饭?”此时,方书宁手上拿着一枚漂亮的水晶胸针,是莲花造型的,这是他特地从英国带回来给刘莲的礼物,他想当面送她,看到她开心的表情。

  “我、那个——”要是以前她一定马上说好,可是自从发生了和白玹烨的绝交事件后,她犹豫了。

  她有这么在乎那家伙的感受吗?

  听出她的犹豫,方书宁说:“对了,我妈昨天亲自送来一箱有机甜柿,要我分送一些给你。”

  “这样啊!好啊。我们也真的好久没见面了,就一起吃饭吧。”某位先生连出去都不通知一下,她出门去哪也不用告诉他吧?刘莲搔了搔头,真是,她从什么时候养成这种要行动就得先想到白玹烨的习惯?以前她都只考虑到自己开不开心。

  对,她就是要开心!

  难得有机会到五星级饭店吃饭、喝咖啡,她得好好打扮。

  她拿出最喜欢的洋装,仔细的上了些淡妆,将平常扎成马尾的大波浪长发放下……出门前会上高跟鞋,脖子上随意的圈了条秀气的丝质围巾。

  她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

  可以,不错。刘莲打扮的和平常不同,可在妆成照镜子时却懒懒的,和她以前可以在镜子前揽镜自怜半天不同。

  她平时的打扮很随性,可偶尔也会心血来潮的想打扮自己,而且很能自我欣赏、自得其乐。她不是自恋狂,可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对她来说,那位悦己者就是她自己。

  可今天,她打扮得美美的,心情并没有跟着大好,为什么?因为白玹烨不在,她其实很想让他看着自己现在的样子。

  他那双眸子会不会又闪着晶晶亮亮的光芒,会不会有点着迷的样子?如果会,她一定会虚荣得像只孔雀,不,也许她根本虚荣不起来,因为害羞。

  停!厚,她最近是有什么毛病啊,只是稍加打扮一下,她可以想一堆有的没的,又不是周美怡上身,罗曼史小说看太多。

  出门前又看了眼放在桌上的中药材、卤包。算了,药膳什么时候熬都可以,不一定得是现在。

  到了饭店,她在大厅看到方书宁笑着走过来,一身西装笔挺的他很有企业菁英的架式。

  “时间刚好,我也刚到呢。”

  两人搭电梯上楼,到了法国餐厅,由侍者带位,途中刘莲觉得奇怪,好像老是有人在看她。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精心打扮后的确能引人注目,可是感觉不一样,但到底哪里不一样?

  白玹烨?对!那种感觉像是白玹烨在看她。

  他在这里?不可能吧,哪有那么巧的事?

  “刘莲?”方书宁见她歪着头像是在想什么,出声唤她。

  刘莲压根没理会,只觉心里毛毛的。厚,那位可是标准的醋坛子,之前学长不过请人送了束花也就可以惹出一些事,要是他知道她和学长约吃大餐——那、又、怎、样?她又还不是他女朋友,凭什么管这么多!

  在刘莲表情多变的神游之际,方书宁已经点好了餐,还唤了刘莲好几次。

  “刘莲,想吃什么?”见侍者还等着,他只得拍了一下她的肩让她回神。

  刘莲明显的受到惊吓。

  “吓!怎、怎么了?”

  “我点好了餐,看看你想吃什么。”

  刘莲僵着脸陪笑,很快的选了想吃的东西。待侍者走后,她尴尬的说:“不好意思,有些闪神了。”

  “有什么困扰你的事吗?”

  刘莲摇了摇头。

  “对了,谢谢你送我玫瑰,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他噙了口柠檬水。

  “在伦敦看到玫瑰时,很直觉就想到你。”

  刘莲笑了笑。

  “我还记得以前方伯母在院子前种了好多玫瑰,是因为我常常去搞破坏才让你有这种联想吧。”要划清界线,不存在半点暖昧。

  以往方书宁说什么,她都不会往心里去,更不会觉得有什么暖昧,她只当他是隔壁青梅竹马方书研的哥哥。

  方书宁比她和方书研大两岁,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孩子。

  方家的孩子都长得高瘦又文质彬彬,只是较之方书研过于漂亮的俊俏,方书宁比较有男子气概,从小就是女生竟相追逐的对象。还记得不论是国小、国中,她不只一回帮同学和学姊送情书给他呢!

  大学时她和他同校,后来她又进了和他同一家公司,基于多年的邻居情谊,又是同校学长,方书宁待她比别人好一些、对她比较照顾,这很正常吧?

  可是,也许是周美怡敲边鼓敲太久,久到她也开始怀疑,方书宁是不是对她多少有点意思。

  正思忖着,方书宁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她。

  “打开看看。”

  打开盒子一瞧,里头放了枚莲花造型的水晶别针。刘莲忍不住赞美,“真漂亮!”

  “在英国看到,觉得适合你就带回来了。”

  “那个,不要再破费了,你每一次到外地出差总是替我带了礼物,实在太麻烦你了。”她想起,白玹烨说的那个关于礼物的烂研究了。

  天,这么说来,她从方书宁那里收到的礼物真的不少耶,不知道堆起来的高度有没有比自己高?她一点也没打算把自己当礼物送给他啊!

  “不会,我也买了一些送其他同事的礼物,只是不是别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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