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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寒山书院的丁字号馆是全大宁王朝——不,应该是全大陆最令所有夫子头疼、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

  因为这里聚集了大陆上最多的天才、怪胎、恶棍、纨裤子弟……反正什么难缠的人物都有,导致这里的学习风气……怎么说呢?

  非常糟糕?不,这里随便出来一个学生都能把夫子问到哭,哪里糟糕?尽管他们的问题有时候会出轨一点,比如《黄帝素女经》里的招式实验?做醋溜鱼是黄鱼好、还是鲤鱼好?大陆上哪个国家的姑娘最美?哪个国家的姑娘最媚等等……教夫子不哭都难。



  但非要说这里的学习风气好的话,看看底下玩成一团、睡成一片,或绣花、或习画的学生,台上正在讲解诗经的夫子真不知怎么继续下去?

  所以别的书馆是学生们苦熬时间等下课,到了丁字号馆却完全相反,变成夫子在心里不停祈祷下课的梆子声赶快响起。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跟一群疯子在一起啊!”这是夫子不为人道的真心话。

  可惜,别的东西好熬,时间却是越熬越难受。就在夫子紧皱的眉头差不多可以夹死蚊虫时,一人姗姗来迟地踏进学馆,姿态潇洒、仪表风流,见自己行为招人侧目,不仅不惭,反而一路挥手微笑,彷佛是正检阅三军的大将军,昂首挺胸迈向自己的座位。

  夫子只觉一口气憋住胸口,满腹的怒火直冲云霄。

  “凌——”喝骂声才起,梆子声响,却是下课时间到了。



  那些本在玩闹、睡觉的学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几个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绣花、习画、品茗的学子犹自埋首于兴趣中,浑然不觉外头的变化。

  夫子看着空了一半的课堂,险些呕血。都不知道这些浑球为什么要来上学?院长因何要收下他们?自己又是怎生倒霉,竟被派来教导他们……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受不了了!恨恨丢下手中的《诗经》,风一般地旋出学馆。他要去找院长,今天,有这些浑球就没有他,有他就没有这群浑球!

  学馆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注意到夫子的异状,依然各忙各事,直到最后进来的那名男子起身,走到那正在绣花的同学对面坐下,在他的绣囊里翻找一通,寻到一只绣着青竹的钱袋,形态逼真,竹叶青青随风摇,彷佛还能嗅到青竹的香气,舒人心胸。

  “昨天丢了一只钱袋,这个就给我吧。”凌端——就是那个迟到得光明正大的学生,一袭青衣在身,满头乌发仅以一条青色绸带束于脑后,面目斯文,唇角长年带着一抹浅笑,就像下着细雨的春季,迎面吹来和暖湿润的微风,赶走隆冬的萧瑟,带来满目生趣。

  “喜欢就拿去吧!”绣花的男子抬起头,他叫庄敬,有着一张憨厚、宛如睡熊的脸,本身也长得厚实健壮,就像那极北之地的狂暴熊王。

  而这样一个高大壮实的男子却拥有最温和的性子,生平唯一志向是娶一房心意相通的妻子,日日为妻描眉画眼,尽享闺房之乐。

  凌端把钱袋收进怀里,问道:“你这么光明正大在课堂上绣花,不怕你家那只母老虎向你爹告状,你又要挨军棍。”

  “娟娟不是母老虎。”袁紫娟是庄敬的未婚妻,同样也在寒山书院就读,不过人家可是甲子号馆的尖子生,跟他这个混在丁字号馆的“浑球”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紫娟一心要做人上人,也希望自己的夫君能出类拔萃,可惜庄敬生平无大志,经常把紫娟气个半死,便去向庄父告状。庄父是个铁血将军,如何见得惯儿子不学无术?当然是有多惨、就打多惨。只是……

  “我现在不怕挨军棍了,我的金钟罩铁布衫已经大成,刀剑不伤、水火难侵,何况区区几板子?”庄敬得意洋洋。

  “你——算你狠。”凌端真是服了他,就为了贯彻自己“渺小”的志愿,十佘年来练功不辍,这样的人到底是“没志气”?

  还是太有毅力?

  “谢谢。”庄敬笑,他很认真地绣花,可不代表他察觉不到夫子几欲杀人的目光。“不过你今天运气真好,一进来就下课,否则以夫子濒临崩溃的脾气,肯定赏你一顿大排头。”

  “那不叫运气,叫机智。”凌端唰一声挥开手中的折扇,得意地道:“我进来前,先寻了负责敲梆子的老丁,给了他十贯钱,让他提前半炷香时间敲响下课的梆声。庄敬,世上没有幸运这种事,只有……”他比着自己的脑袋。“聪明人之所以能够趋吉避凶、马到成功,就因为他们懂得用脑袋。”

  “你——”庄敬指着他,好气又好笑。“你爹号称大宁第一信商,一诺千金,生平不打一句诳语,你却这样,当心你爹知道了,逼你回家娶妻、继承家业,好把你拘在家里,时时教育你何为‘信义’?”

  “承蒙吉言,今日正是小弟的良辰吉日。”凌父是个很古板的人,认为男子只有成了家,才算是真正的男人,才有肩膀扛起人生的重责大任,所以打小就给他定了门亲事,可凌端一点也不喜欢那姑娘,便避到寒山书院,长年不回家。

  “那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你不回家,你那未婚妻与谁拜堂成亲?”庄敬不满地看着他。“凌端,你这样欺凌一弱小女子,岂是男子汉所为?”

  因为庄敬很喜欢、也很尊重姑娘家,所以讨厌欺负女人的男人。

  “这妆婚事我从头到尾都是反对的,还亲自拜访李家要求退亲,李家拒绝,我只好找李巧娘,她却避不见面,我写了快一百封信给她,告诉她我们不合适,成亲只会造成两人的不幸。结果她只让丫鬟回我一句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违背。’她那么爱守规矩,就让她去守好了,与我何干?”凌端潇洒地扬着扇,神情无比逍遥自在。

  可能自小受爹爹压迫过重,长大后,他特别讨厌“规矩”,几乎是视礼教如无物,所以让他去娶一个三从四德、以夫为天的古板女人,杀了他比较快。

  庄敬摇头。“搞不懂你,男人大丈夫谁不想娶个温顺小娘子,从此红袖添香、举案齐眉,你却——”

  “别人是别人,我为何要跟他们一样?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逍遥公子。”这绰号还是袁紫娟起的,她很欣赏凌端的特立独行,因此越发受不了庄敬的憨头憨脑。

  “可你也不能在成亲当日,给人这样难堪啊,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姑娘,你这样未免有失厚道。”

  “敬人者,人恒敬之。我打行完冠礼,便向父亲、李家提出退亲要求凡八十九回,他们没人当一回事,以为先斩后奏便能迫我低头?哼,作梦吧!”

  至于李巧娘,如果在未婚夫坚决不拜堂的情况下,她依然执意要嫁,只能说她脑子有问题,而他是绝不愿和个疯子纠缠一生。

  庄敬虽觉他的话也有道理,仍不同意他的做法,毕竟,每个姑娘都是一朵花,如此娇美脆弱,合该被捧在手心中爱护,岂能轻慢?

  “反正我觉得你这事做得不对,万一李姑娘还是上了花轿,待拜堂时刻见不到新郎,你让她情何以堪?”

  “放心,我爹会准备公鸡与她拜堂的,她尽可以守着那只公鸡过一生。”凌端看不起毫无个性、宛如菟丝花般只能依附男人的李巧娘,打死不愿娶她。“而我呢……好人做到底,就不回去搅和了,顺带凌家的财产也全部送给她,够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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