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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费明兰在处理费家产业时,最先出售的却是盐业,让费家与盐业这个既有世袭之权又有巨额之利的行进再无瓜葛。

  原治之不相信她预先得到了朝廷要整治盐业的消息,倒宁可相信她是透过自己的研究,得出了盐业已经危机重重的判断,在表面的繁华之下,其实是迅速土崩瓦解的巨大凶险。

  存这个时候,与莫贪图最后的飨宴,不如趁早脱身。

  如若费明兰是男子,当更有可为吧?



  越是深入了解这位费小姐,原治之就对她越是满意。

  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

  第5章(2)

  原治之从袖袋里取出皇帝钦赐的权杖,上面是玄昱银钩铁面的两个字:御商。

  他玩味地眯了眯眼,千年钨钢做成的权杖本身就价值不菲,再加上皇帝的亲笔御书,更是价值连城了。

  可是这都比不过「御商」二字之重。



  十七岁进士及第之后,原治之就被玄昱召进宫中,就着原治之殿试时的时事策论,两人密谈了整整一夜。

  次日,玄导便赏赐了原治之这样一枚权杖。

  原治之这位「御商」,并非寻常的御用商人,更与「皇商」有着天壤之别,简单来说,原治之代表皇帝总管、监管以及规范天下商人的一切商业行为,权力之大,超越古今。

  如果让朝中的那些耻于言利的老古板知道了,大概会大哭皇帝必须「重农桑,抑意贾」,否则势必要重蹈吕不韦「奇货可居」、「天下可贩」之祸端。

  商人,在某些人眼里,那就是国家的大害虫,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益。

  就连原治之的父亲原北顾与大哥原修之,对于原治之这个莫名莫妙的职位也是不置可否,虽然没有明言反对,但也只是抱着姑且听之任之的姑息态度而已。

  原治之在心底叹了口气,他确实自读了史书之后,就对「物流南北、商通天下」的事情感兴趣,他直觉这也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基础形态,却被人为强力压制,导致商业发展畸形,在世人眼中,商人大多等同于唯利是图、为富不仁的奸商。

  可事实上,一个社会要想保持活跃发展,就不能轻视商人,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蠢」,而商人就是让整个社会流动起来的关键因素。

  原治之的这些思考,却并不为时下的权贵阶层所理解,他们将他视为离经叛道、不学无术,更甚者嘲笑他自甘隋落、满身铜臭。

  不过……费明兰或许是可以理解他的吧?

  原治之忍不住若有所思地这么想。

  ***

  叩叩!

  敲门声打断了原治之的沉思。

  盈袖悄声问:「何人?」

  「打扰客官了,有人为客官送来了两盆花草,请客官收下。」门外的店小二必恭必敬地回答。

  住在甲字房的客人通常非富朗贵,能在甲字一号房久住的客人更肯定地位非凡,所以小二伺候起来非常恭谨小心。

  盈神上前打开了房门,两名店小二各小心翼翼地捧着一盆兰花站在门口。

  原治之站了起来,示意小二把花盆放到书案的一角。

  小二放好花盆,又施了一礼,方道:「客官,送花的人自称费家下人,并说一盆花赠送给先前购买了「素心如雪」的贵客,另外一盆则是赠送给客官您的。并说两盆兰花品种不同,客官想必是能分辨得出。」

  原治之点了点头。

  盈袖打开荷包,分别打赏了两个小二各五十文钱,小二欢天喜地地出去了。

  盈袖重新关了房门,转身就看到原治之正专心地欣赏著书案上的两盆花,卷宗已经被他放到了一旁。

  她眼神一暗,少爷工作起来向来专心忘我,这还是他第一次把工作放一旁,却去注意别的事情。

  费家送来的兰花,应该就是那位很可能成为三少奶奶的费家小姐送的吧?

  盈袖暗自抿了抿嘴角。心里酸溜溜的有点不是滋味,同时又觉得果然不过是个商户女,一点都不懂得矜持,眼巴巴地给陌生男人送礼物,也不害臊。

  时下对女子要求极严,闺誉是否清白足以决定一个少女的生死。

  未婚少女私下赠送外头男子礼物,如果这消息被流传出去,费明兰大概会名誉尽失吧?

  原治之看着桌子上的兰花,心情却越来越好,直至那快意在心底遮掩不住,从眼底流露了出来。

  原治之能代表皇帝亲自来买兰,自然也是鉴赏兰花的高手,他一眼就认出了费明兰所送的两盆兰花皆是最早在余姚县被发现的名兰品种:龙字、贺神。

  龙字,因最早发现于余姚县高庙山的「千岩龙脉」,故而得名。

  「龙字」植株高大雄壮,花容丰丽,花葶细长,观音捧,大铺舌,舌上倒品字形三个鲜红点,非常靓两。

  原治之用手指戳了戳「龙字」的花瓣,这天下间可称「龙」的只有九五之尊的那一位,看来费明兰发现「素心如雪」的买家居然是皇帝之后,有点不安,所以又特意赠送了这盆「龙字」。

  「龙字」与「素心如雪」,还真是格外匹配玄昱和薛珍这对天下最尊贵无双的夫妻。

  原治之的注意力却更被另外一盆「贺神』吸引,这是费明兰特意赠送给他的礼物啊。

  「贺神」不易起花,栽培较难,但是花姿清逸楚秀,花品端正有气度,花色俏丽,故而也属于难得的佳品。

  而费明兰赠送给原治之的这盆「贺神」,兰花外三瓣中的两侧副瓣向上微挑,呈现「飞肩」,比一般「贺神』副瓣的「一字肩」希罕珍贵许多。

  但是让原治之心生愉悦的不在此,而是在于「贺神」还有一个别名,「贺神」因为最早是在余姚县鹦哥山发现的梅办春兰,所以又名「鹦哥梅」。

  鹦哥,乃「鹦鹉」的俗称。

  鹦哥梅——以鹦鹉为「媒」。

  如此说来,费明兰没有介意原治之「与费明德一样的原家子」身分,接受了他赠予她的丹巴鹦鹉,也暗中允诺了鹦鹉学舌的「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求婚。

  费明兰不相信原治之和自己庶兄一样爱好男色,若真是如此,他应该就不会没头没脑地用鹗鹉来求婚不是吗?

  如果不是爱好男色,那么原治之所说,他是和费明德一样的原家子,又意味着什么呢?

  费明兰把认识原治之以来所有的事情都想了再想,再想想费明德所说的原治之对他莫名的善意与出手相助,让她恍然大悟一一原治之是原府的庶子吧?

  所以才对费明德情同此心。

  也所以,才会有可能与一名商户女子联姻。

  一旦这么想,原治之的许多行为就能够理解了。

  而在她想明白了原治之是原府的庶子之后,仍然冒着闺誉尽失的大风险回应了他,更说明了她看重的是原治之这个人,而非他的原府三公子的身分。

  现今社会风气非常保守,尤其对于未婚的闺阁女子来说,与外姓男子的私下接触其实是大忌讳,一旦被外人知道,就等于闺誉扫地,再难嫁到好人家。

  但是总有些向往自由,追求自己心爱之人的大胆女子,会想尽办法向对方表达自己的钟情与青睬之意,她们往往会透过一些巧妙的手段,尽量不落人口舌地与心爱之人暗通款曲,比如做一顿暗含深意的饭菜,吃过就没了,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而费明兰赠送兰花,也算是颇为取巧了,众所周知,她本身就擅养兰花,赠送友人几盆兰花,的确能避免一些口舌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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