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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杨伯韩,你是猪头!

  生平头一回,觉得自己智商根本是负数!

  刚刚从乐乐家回来,听见她和闺中好友的谈话,内心冲击太大了,到现在还无法接受现实。

  乐乐根本不喜欢肌肉型的男人,更正确地说,她简直就是厌恶!



  怎么会?她不是说她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

  怎么不会?另一道声音反驳回来。

  她成长过程中,不就有过一般家庭暴力的纪录?这必然在她心理上造成阴影,会因此害怕男人的力量并不足为奇。

  我居然现在才想到这一点。

  男人先天的体格强过女人,若存心以先天优势欺凌,她们根本抵挡不了。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世界上这样的败类还真的不少,我能说什么?怪那些老鼠屎拖累了全天下的男人吗?

  稳重可靠不等于肌肉猛男。



  喜欢麦当劳的六块鸡不等于也喜欢我的六块肌。

  她本来就不是肉欲派的人,身高不必超过一百八也能替她遮风挡雨,体格不必强壮有力也有能耐撑起一个家,她要的是性格上的稳重可靠,不是体格上的。

  而我还一天到晚在她面前脱衣秀肌肉,早知道想看的人不是她,是她的朋友,我绝对会把自己包得紧紧的。

  还怕热咧!堂堂男子汉,流血都当新陈代谢了,流点汗怕什么!

  我想勾引的人是她,又不是她朋友,谁稀罕别的女人对我的身体流口水!

  可是她讨厌我的身体……我现在好羡慕麦当劳的六块鸡,起码六块鸡还可以让她吃掉,我的六块肌只能得到她的嫌弃!

  好沮丧!看着镜子里的身体,愈看愈刺眼。啧,该怎么把这些硬邦邦的家伙弄掉呢?

  隔天和她去逛街,她把冰淇淋凑过来,以前她食物吃不完我会帮她吃,不过现在心情很沮丧,故意回她——

  “男人刀口舔血,怎么可以舔冰淇淋!”我就是那种她最讨厌的粗犷男,不是她期望中斯文又有书卷气的白马王子,真抱歉让她失望了!

  对,我在闹脾气,不要帮她吃了,哼。

  可是看她失望的表情,还是窝囊地伸手帮她擦掉嘴巴上的冰淇淋——

  唉,说穿了根本也舍不得和她闹别扭,这又不是她的错,心情会觉得难过,只是发现自己一头热忙了半天,一心想给她最好的,却发现搞错方向,无法讨好她的失落感吧!

  “不能舔冰淇淋,舔女朋友总可以吧!”

  还没能及时解读这句话,她居然扑上来,撞疼了我的门牙就跑。

  这、这是接吻吗?她肯吻我?!可她不是说,不喜欢我这型的?!我心理调适都还没做完耶,她这又是哪招?

  不管了!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我已经够克制自己了!

  虽然把她抓回来“禽兽”了一下,可是我没有抓很大力,如果她不喜欢的话,绝对挣脱得开,她已经够讨厌男人的蛮力了,我不想在她已经很惨的人生里又多留下一笔糟糕的记忆。

  可是她没有,小舌尖很害羞地回舔了我一下,所以是——喜欢吧?

  女朋友。

  她刚刚是这么说的,她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她让我吻了好久,还自己把手塞进我掌心里给我牵……好吧,董小乐,我原谅你了。

  既然她都释出这么大的诚意了,我好像也应该有点回馈才是。某一天,丁芷静又来找她,她们女人要讲闺房悄悄话,把我赶回来,于是我便顺手揪了那个奶油书生过来“联络感情”。

  啧,不是我要腹诽人家,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会走伸展台耍骚包、一天到晚说他有偶像包袱、以为全世界女人都该对着他尖叫的做作男到底有什么好?乐乐居然会喜欢这种型的!

  ……糟糕,阿楚,我好像把你一起骂进去了,我们家杨季楚也是这一款气质型翩翩贵公子……不行,在搞定乐乐以前,绝对不能让他们见到面。

  还有,顺便也警告一下眼前这只公孔雀,你认分一点追你的丁芷静就好,千万别想打乐乐主意,否则在你劈腿前我先劈了你!

  然后呢……咳咳,我只是顺便而已!顺便聊了一下他平常保养的方法……干么嘴巴张那么大?如果可以我也很不想找他!问阿楚他就说肤质是天生的,没有刻意做什么……唬烂我的吧!这自恋狂怎么随随便便就列一长串列表的每日工程,和阿楚说的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每天都要按部就班进行完以上步骤,没有四个小时出不了门吧?

  我看得头很昏,可是偏偏乐乐就喜欢啊,唉……

  最崩溃的还不在这里,而是生平头一遭,尝试我的敷脸初体验,居然被乐乐撞个正着……靠!这下我要怎么做人?!

  她受到的惊吓似乎比我更大。“你、你在敷面膜?!”

  一副就是撞邪的样子。

  如果是以前的我,也会觉得你撞邪了,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丢脸丢到极点的事,但……唉,我已经不想去数自己最近的叹气次数了。

  直到好久好久以后,她弄清楚我那天“中邪”的原因,笑着告诉我——

  我爱的,是“杨伯韩”,而不是属于杨伯韩的外在形貌。

  是,我曾经很防备,太强悍的男人会让我有压迫感,希望我的另一半温和些。但那个人是你啊,我相信你。

  一直以来,这双强壮的臂膀,不曾用来伤害,而是拥抱;爆发性的力量,更不是为了毁灭,而是摧毁来自于外界的威胁,为我守护一片不被侵执的宁静家园,我为什么要害怕、嫌弃它呢?

  我不需要改变自己,她说,我就是我,是这样的本质让她倾心,我不需要再花那种心思让她多喜欢一点,因为她已经喜欢很多很多了,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我没有想到,我们之间最后会演变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或许从翻开第一页关于她的生活调查报告时——不,或许更早,从父亲判下那桩案子时,就已经注定了,我曾经挣扎过、迟疑过,甚至假装那样的心动不存在,但最终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走向她。

  我从来都不敢奢望,自己能够得到她那么真挚的爱情,而且,全心全意。

  罪恶感不是没有,但是我告诉自己,会用一生的爱填补那道最原始的欺骗,这样,是否情有可原?

  至少,我的欺瞒换来了两个人一辈子的幸福,对吧?

  很多事情,就这样了吧!

  我选择了一辈子都不对乐乐说出这个心底的秘密。

  我相信,即便她知道我的父亲就是当年误判她父亲罪名的法官,她也不会因此迁怒于我。

  她自己就是因为父亲的污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今天无论她父亲是否有罪,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那些事情与她无关,不该被贴上连带标签。

  同样的,无论我父亲犯过什么错,间接害她吃了那些苦,也都与我无关,没有父债子偿这种事。

  她曾经被错待,就绝对不会这样对待我,所以无论我说不说,都不会改变我们是夫妻、要一起牵手走过未来岁月的事实。

  这是我对她最基本的了解。

  既然如自己所言地这么有信心,为何不说?

  我后来换了个角度思考——为什么要说?

  我挖空了脑浆,除了“坦然”之外,找不到任何一个要说的理由。

  这是多愉快的过去吗?不是。

  说了,能改变什么吗?不能。

  说出口,对她会有任何意义或者帮助吗?不会。

  既然说与不说,都不会改变现有的生活,那为什么要说出一个不愉快的过去徒惹她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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