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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尽忠瞠目怒斥。丢雄哥的脸可是比丢他脸的罪更胜百倍,不可原谅!

  “叫妳来陪我们雄哥约会是给妳面子,又不是要拉妳去卖,妳给我哭三小!干——”

  “靠夭!”任奇雄一巴掌朝杨尽忠头顶巴下去,直接断了他来不及爆出口的三字经。

  呿!要不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真的合理怀疑阿忠这家伙是嫌他被众人鄙视不够,存心想害他引起公愤。



  “雄哥——”

  “走人啦!”

  不看一脸无辜地揉着头的杨尽忠,任奇雄撂下话,立刻起身离开麦当劳。两个小弟对视一眼,马上跟上。

  “雄哥,你生气啦?”拐弯进了另一条街,吴齐贤才讨好地开口。“其实我们都嘛知道你喜欢何安琪,所以才好心想撮合你们。”

  杨尽忠跟着点头如捣蒜。“雄哥,何安琪不识相就算了,将来我一定帮你找个大奶、翘臀,比她漂亮一百倍的美女做你女朋友。”

  “唉,雄哥,你说句话嘛!”吴齐贤抓着头,唉声叹气。“我也知道事情搞砸了,你不爽可以揍我们两个出气,就是不要不说话,这样闷着我们比挨打还难受——”



  他还没说完,忽然瞧见任奇雄的肩膀微乎其微地颤抖了两下,当下头皮发麻,和杨尽忠交换一个眼神,后者立刻脱下制服夹克,二话不说地往任奇雄头上罩下。

  “哇~~”

  雄厚宏亮的哭声响彻云霄,街上来往行人的惊愕表情像被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吓到,浑身一震,接着全看向他们三人。

  说时迟那时快,吴齐贤飞快跑去拦下一辆出租车,杨尽忠连拖带拉地把任奇雄塞进后座,车门一关,两人才大大松了口气。

  “呜……他马的!”任奇雄罩着夹克,悲愤交加地泣诉。“我不过是长相凶了点、嗓门大了点,明明是个好人,没干过半件坏事,为什么大家都怕我……”

  杨尽忠和吴齐贤尴尬地对视一眼,拍拍任奇雄的肩膀聊表安慰。

  没错,他们家雄哥就外表能唬人,其实心地比谁都软,而且还是个爱哭鬼。

  国小的时候多亏他们两个在校帮衬,拚死也会在雄哥泪腺开始分泌前逗笑他,没让他在外人面前显露真面目。

  上国中之后,雄哥自己“知耻”,怎么也会ㄍㄧㄥ住不哭,加上学校里没人敢在他面前上演什么悲剧,才能至今仍保住雄哥“硬汉”颜面,没丢帮里的脸。

  “请问要到哪里?”

  理个大光头的司机大哥老神在在,乘客忘了报上目的地,他便自行发问。

  “长春街。”

  杨尽忠报上地址,随即担忧地看向吴齐贤。

  刚刚夹克盖得够快,没被熟人看见吧?

  接收到好友投来的询问眼光,吴齐贤耸耸肩,无言地苦着脸,自己也没十足把握。

  “擎天帮”的少帮主只有外表气势强,内心是位多愁易感的善良少年,这件事可是帮里的大秘密,绝不能外传,否则不只笑掉外人大牙,还可能影响雄哥日后接棒。

  跟在雄哥身边,不让人发现雄哥善良、心软、好亲近的事实,可是他们从小被赋予的伟大使命,被孙奕迦那个厉害角色识破,则是他俩至今唯一的失败记录。

  幸好,孙奕迦嘴巴紧、又已经是自己人,他们才逃过一劫,可是这回雄哥当街大哭万一被熟人撞见,消息还传回帮主或是两人老爸耳里——他们两个就要倒大楣了!

  想到这,他们也想哭了……

  同时间,闷在夹克里的任奇雄慢慢止住眼泪,他担心的不是痛哭的丑态被熟人看见,而是自己恐怖的未来。

  这辈子只要他顶着“擎天帮”少主名号一天,就没有普通人敢跟他交朋友,更别说做他的女朋友。

  毕竟像孙奕迦这么有种的人可遇不可求,别说同辈,连学长级的男生都怕他了,家世清白的女孩更当他是毒蛇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只有帮里那些叔伯的女儿们会黏着他、嚷着要做他女朋友。

  可是,她们全是恰查某,打遍天下无敌手——虽然是他们几个男的不敢还手。

  总之,他喜欢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但是照这种情况下去,将来他会交不到女朋友,然后被老爸硬逼着娶那群恰查某的其中一个,来个亲上加亲——

  光是想象,他就猛冒鸡皮疙瘩。那样的未来不只黯淡无光,简直是无比凄惨……

  任奇雄在夹克下抹干眼泪,作了生平最重大的决定。

  管他黑帮老大一呼百诺,有多威风凛凛,他一点兴趣也没有。无论如何他都要让老爸金盆洗手“漂白”去,了结他人见人怕、可悲的学生岁月。

  更重要的是,绝对、绝对要改变将来娶母老虎,被“压落底”的宿命!

  第1章(1)

  “呜……哇哇~~”

  任天福回到家停好车,刚跨出车门就被一阵惊天地而泣鬼神的哭嚎震得耳膜嗡嗡响,加上雨后院子里草地湿滑,他险些滑倒一路由车内摔出车外,跌得屁股开花。

  “不准哭!”他发出一声狮吼,屋内立刻鸦雀无声。

  任天福砰地甩上车门,挥挥手示意司机把车开进车库,随即大步走进屋内,正好瞧见妻子和儿子先后扔面纸团进垃圾桶,神准的哩!

  看见这一幕,任天福虽然早习惯了,还是忍不住搥心肝。

  他流血流汗打出“擎天帮”名号,地方上的黑白两道谁不恭敬喊他一声“福哥”,为了后继有人,他从小训练独子十八般武艺,一心冀望儿子日后能青出于蓝,将“擎天帮”发扬光大成为台湾第一黑势力,让他不只走路有风,刮的还是吓死人的台风!

  唉,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儿子高大威猛的外表完全遗传到自己,偏偏也遗传了他母亲的软心肠。

  死了一只宠物狗,哭得半死也就算了,老子和对手为了抢地盘,各自带小弟亮家伙比谁狠,儿子一马当先——报案找警察来抓人,哭求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老子教训不长眼的对手,把人打得半死,儿子跑去医院向对方鞠躬道歉,被人海扁不还手,还美其名为“父债子还”……

  唉,这些事不胜枚举,让他看破儿子不是混黑帮的料,不得不在儿子高三那年死心改行,淡出黑道。毕竟比起三代单传的任家香火断在他手中,“擎天帮”后继无人算小事了。

  只是……

  任天福看着儿子刚毅方正、粗犷有型的脸庞,竟在灯光下隐约挂着未干的泪痕,眉头越是纠结。

  唉,都快三十岁的大男人了,成天不是工作就是宅在家,没女朋友也不跟他去花天酒地——呃,是交际应酬长见识。宁愿陪他妈看些洒狗血的连续剧,母子俩有够入戏,哭得比主角更带劲,外人路过八成以为这家死了人咧!

  “你整晚死哪里去了?现在才回来!”李爱娇哭得眼眶红红,语带哭腔,眼底满是哀怨。

  李爱娇心地善良,但是一张嘴可是出了名的泼辣,明明是关心老公,从她嘴里吐出来就是没好话。

  “靠夭!”任天福没动气,只是习惯用语。“上个礼拜不是跟妳说今天阿财出来,要带兄弟们和他去酒店开心一下?”

  “喔,我忘了。”有说过就好。

  “妳这个女人怎么没半点记性?”他转头看向儿子。“阿雄,不是有什么吃了补脑的营养食品?明天买回来让你妈照三餐吃。”

  “不用啦!”李爱娇连忙挥手推拒。“那种东西贵死人,赚钱很辛苦,不要浪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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